一、这次活动的重点对象是谁
二、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做什么
三、群众对这次活动的期待是什么
四、工作与活动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五、县委督导组的职责是什么
在县委中心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次夜学上的讲话
(2014年)
今天的夜学我们观看了党员教育电视片《警钟长鸣——侵害群众利益案例剖析》,该片选取多个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用震撼的情节、详实的数据,揭示了损害群众利益的危害,深刻犀利,警示性强,值得大家深思。
昌斗、成卓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谈了很好的体会,对我们深入推进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很有启发作用。刚才,王韬部长传达了相关会议精神,指出了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按照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见,对当前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同大家一起探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这次活动的重点对象是谁,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要求,就我县而言,四大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各级党委(党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担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全县活动怎样去开展,效果怎么样,领导带头是关键。常言道,“基层是上级机关的镜子,上级机关是基层的样子”。我县的教育实践活动就要从县委常委会带头,从我带头,用镜子把自己从头照到脚、从外表照到内心、从思想照到行为,对照“四风”的22种表现,看我们有没有违法违纪、折腾老百姓、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等行为。
活动进行到现在,已有盯着上面、要求下面,唯独没有把镜头对着自己的倾向。已有老百姓把这次活动戏称为“上面害病、下面吃药”。这说明什么?说明老百姓对我们领导干部在这个阶段的表现不是很满意。在动员会上我就说过,我们的大部分党员干部是很优秀的,至少在某些方面是很优秀的,但优秀不代表没有问题,包括我自己在内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要勇于把自己摆进去学,摆进去找,摆进去改,不要怕丢了面子、扫了“威信”。通过把自己摆进去,促使我们改掉身上的不足和一些陈规陋习,使自己变得更纯粹。
同志们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场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党内整风运动,是给各级党员干部“治病”,不是整人。“治病”是让每个领导干部的成长更安全,获得群众更多的信赖和支持。
二、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做什么,应该怎么做
在走访调研中,在干部群众座谈会上,大家谈得最多的,就是担心这次活动又搞成形式,用形式去反对形式主义。这就释放出一个信号,说明大家对这次活动的期望值很高,希望取得实效,但内心又很矛盾。他们的这种心理和想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为我们明确目标、指明方向,直接地说,就是看我们怎样去做。
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的刚性标准不能降,规定动作必须做到位。规定动作怎样去做、怎样做到位、怎样做出实效,需要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用适合的载体和恰当的方法,差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具体到每个地方、每个单位、每个人,需要学什么、怎么学,补什么、怎样补都不一样,需要我们密切联系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从自身最薄弱的地方学起、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方面找起、做起,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自选动作。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其实并不矛盾、并不冲突,只要处理得好,是可以相互促进,融为一体的。比如沿渡河镇以再现“泉口精神”为突破口抓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个很好的自选动作,找到了结合点,值得大家借鉴。学习是规定动作,重点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容和效果。听取意见也是一样,听取哪些人的意见,怎样听取意见,就可以设定一些自选动作。
我们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群众是客体,听取意见当然要到群众中去。群众是广义的,哪些是群众,对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来说,上门找你办事的人就是群众,如果我找某个单位办一件具体事,我就是你的群众。其他单位也是一样,你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就是你的群众,我们征求意见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