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观时代之澜
二、察国之大者
三、循法之精义
以深学促实干于变局中开新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能在这里,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各位交流一些初浅的思考和感悟,我深感荣幸。这不仅是一次集中的理论学习,更是一次思想上的深刻洗礼和行动上的再次动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的宏伟蓝图,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我们在新征程上续写辉煌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更多地是在思考,如何将这种宏大的时代叙事,内化为个人的思想自觉与履职动力。下面,我从个人角度,谈三点不成熟的体会。
一、观时代之澜,以“不变”的政治自觉应“万变”之挑战
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时常感到外部环境的风云变幻与内部发展的深刻转型相互交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正是在这样一个关键节点召开,它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取得的重大成就,科学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路径。回顾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在压力之下依然实现了5.3%的同比增长,这份成绩单彰显了我们制度的优越性和发展的强大韧性。然而,成就背后是挑战,蓝图面前是实干。
对我而言,学习全会精神,首要的是淬炼一种“于不变中应万变”的政治智慧和定力。这“不变”,就是对“两个确立”的深刻领悟和对“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在处理每一个案件、作出每一项决定时,首先要考量的政治标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最新讲话系列的犯罪形态,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我们的法律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这种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是我们应对一切风险挑战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作为政法干警必须坚守的“初心”和“压舱石”。只有把稳思想之舵,才能在时代的洪流中行稳致远,不偏航、不迷航。
二、察国之大者,以“无我”的为民情怀谋“利我”之福祉
全会《建议》通篇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到民生福祉改善,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人民的幸福生活。作为检察官,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何将“国之大者”与“民之关切”紧密结合,是我时常反思的课题。
我理解,这需要一种“无我”的境界。所谓“无我”,是跳出就案办案的局限,将检察履职放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量。全会强调生态文明建设,XX省院也要求我们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履职优先方向。当我们办理一宗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时,所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