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足主责主业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二)聚焦增量审查从源头把控
(三)深化存量清理与动态评估
(四)融合监管执法与行政许可
(五)加强宣传培训与社会监督
二、正视困难与挑战
(一)审查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内部协同与审查模式仍需进一步优化
(三)宣传引导的广度与深度仍有拓展空间
三、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一)持续深化能力建设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三)强化政策宣传解读
XX区应急管理局2024-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XX区应急管理局立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核心职责,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贯穿于政策制定和监管执法的全过程。现将2024-2025年度我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立足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2024-2025年度,XX区应急管理局紧密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把关、动态清理、一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将公平竞争审查理念深度融入应急管理各项业务,着力破除可能存在的市场壁垒和不当干预,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构筑审查工作坚实基础
健全的工作机制是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前提。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明确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规、审批、监管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审查工作。二是建立并固化了内部三级审查机制。形成了“业务科室起草初审—法制科室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局领导审定决策”的闭环审查流程。业务科室在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需首先进行自我审查;法制科室作为专门审查机构,进行集中、专业的复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最终由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确保每一项政策出台都经得起公平竞争的检验。此举措有效规范了审查程序,压实了审查责任。三是完善制度体系。根据上级最新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2024年初修订印发了《XX区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审查范围、标准、程序、例外规定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聚焦增量审查从源头把控,严防新增不合理限制
增量审查是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第一道防线。我局严格遵循“应审尽审”原则,对2024年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在此期间,共对28份增量政策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其中,规范性文件草案8件,其他政策措施15件,涉及特定企业或项目的“一事一议”事项5件。审查工作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审查是否存在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条款。例如,在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激励政策时,确保对所有所有制企业均开放申请,不设置针对特定所有制形式或外地企业的歧视性条件。二是审查是否存在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规定。确保在应急物资采购、安全技术服务机构选用等方面,不对外地供应商或服务机构设置不合理的准入门槛或差别化待遇。三是审查是否存在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行为。对涉及财政奖补、要素支持等政策,严格审查其是否符合普惠性原则或法律法规的例外规定,避免形成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四是审查是否存在不当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和商品价格的内容。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企业在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拥有生产、经营、定价等方面的自主权。通过严格的增量审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政策性垄断和地方保护问题的产生。
(三)深化存量清理与动态评估,持续优化既有政策环境
为系统性维护市场公平,我局不仅严把“增量”入口,同样重视对“存量”政策的清理与评估。2024年下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覆盖2024年以前现行有效政策措施的全面梳理与集中清理工作。共计对115份存量文件进行了逐一筛查和评估。清理工作聚焦于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市场准入壁垒、违规给予特定企业优惠、实行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经过评估,发现有5份文件中存在部分表述可能引发歧义或在特定条件下对市场竞争产生潜在影响。针对这些文件,我局分类施策:对其中3份文件,通过修订相关条款、调整适用范围等方式,消除了限制竞争的风险,使其更加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对另外2份因制定背景发生重大变化、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求的政策文件,按程序予以废止。通过此次集中清理和后续建立的动态评估机制,有效清除了历史政策中可能存在的“绊脚石”,保障了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四)融合监管执法与行政许可,确保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公平竞争的理念不仅体现在政策制定层面,更体现在日常的监管执法实践中。我局将公平竞争原则深度融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执法检查两大核心业务。
在行政许可环节,尤其是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审批中,我局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设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均适用统一的准入标准、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坚决杜绝设置任何形式的歧视性门槛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实现了许可准入的公平化。
在执法检查环节,我局全面推行安全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