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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系列第679期(15篇)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之工作纪律素材汇编VIP专享

提纲:

通过加强纪律检查和专项通报约谈,一是促进各单位认识到在思想作风、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等方面自身存在的差距,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对自身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中 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对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存在的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专项整顿,通过整改深化对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三是要求各单位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从小事做起,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夯实责任、转变作风,进一步引深“两个责任”的落实,同时促进系统纪检监察室积极履职,发挥对党委的协助协调职能。

规律,盲目硬干、“穷折腾”、搞“花架子”。四是文多、会多、检查多、考评多、材料多“五多”现象依然突出,有的为规避有关要求,红头文件少了, 便函、电话、微信多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仍未彻底解决。

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整治不当用权,一要做好日常监督,通过加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秉公用权,压实党组织责任,及时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纪执法等活动的行为进行记录、报告和整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二要保持高压态势,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肃查处违规干预插手有关工作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三要以案促改促治,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加强类案剖析,通过身边案、最近发生的案件当头棒喝、触及灵魂,推动发案单位治理、行业治理,督促查找漏洞、健全制度,不断扎紧规范用权的制度笼子,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一是《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是新增条款,是关于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违纪行为及其援引适用的违纪状况和法定处分的规定,是兜底条款。《党

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界定为准。

(一)保密工作纪律

(二)城市工作纪律

(三)经济工作纪律

(一)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

(二)制定工作纪律要从小处着手

(三)工作纪律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职行为包括以下4种:一是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如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二是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三是党组织不按规定作出或者执行党纪处分,如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四是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或者出走。第三,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活动的行为, 重点强调市场经济活动或者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以及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第四,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入党誓词中也含有“保守党的秘密”的规定。第五,在违反考录纪律的行为中,“违规录取”系此次修订新增,体现出强烈的问题意识。第六,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一是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二是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擅自变更路线;三是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

  1. 张建威:


纪律无 1

  1. 关于加强机关作纪律的规定 2

  2. 全省公务机关肃工作纪律转变作作风综述 4

  3.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程威:

工作纪以担当责诠释心使命 7

  1.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刘一霖:

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履职用权 14

  1.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冯新舟:

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工作纪律 20

  1. 中国纪检监察报特约撰稿人刘纪研:

认定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违纪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23

  1.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贾丽云:

西柏坡时期党的工作纪律建设及其当代启示 26

  1. 中央纪委法规室欧欢欢:

紧盯管党治党失渎职行为特别是主体责任 33

  1. 内蒙古日报本报评论员:

工作纪锻造优作风 35

  1. 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逢春:

工作纪恪守责担当 37

  1. 平顶山日报评论员:

工作纪倡树新正气 40

  1. 锦州日报评论员:

工作纪塑造知守纪、实清廉部队伍 42


  1.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刘涛:

工作纪防止“风”反弹 44

  1. 淮南日报评论员:

工作纪是党员部的基要求 46


工作纪律无小事

**


当前,有少数单位存在“自己单位是小单位,权小位轻,与群众接触少, 存在问题少,节假日值不值班不太重要”的错误思想。为杜绝这种错误的惯性思维和麻痹思想,不久前,交城县县委系统党委、系统纪检监察室对首批节日期间迟到早退等违反值班纪律的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约谈。

通过加强纪律检查和专项通报约谈,一是促进各单位认识到在思想作风、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等方面自身存在的差距,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对自身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中 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对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存在的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专项整顿,通过整改深化对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三是要求各单位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从小事做起,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夯实责任、转变作风,进一步引深“两个责任”的落实,同时促进系统纪检监察室积极履职,发挥对党委的协助协调职能。


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2015 10 10 日)


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格的工作纪律,是确保党政机关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目前,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不思进取、纪律松驰、作风飘浮、落实不力、为政不廉等问题;极少数部门、单位仍然存在对机关纪律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降低了党政机关工作效能,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根据相关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规定如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决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媒介或其他方式,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不实信息,发表诋毁党委政府形象的政治言论;严禁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乱评乱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拉关系扯圈子、互相掣肘拆台, 挑拨党群干群关系;严禁组织、参与、煽动、纵容群众违法违规信访,影响社会稳定。

二、强化思想建设。从严从实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禁信仰缺失、思想滑坡;认真执行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增强组织观念,严禁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严禁迟到、早退;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工作时间睡觉、玩游戏、打扑克、上网聊天、购物、看小说、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禁随意串岗、相互闲聊、擅离职守。

四、强化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 严禁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到岗不尽责;严禁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无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严禁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五、强化会风会纪。严格执行市委关于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无故缺席、临时找人代替参会,参会不准时或中途退场;严禁开会时打瞌睡、玩手机; 严禁在规定时限内不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六、强化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腐化;严禁借检查、考核之便向企业、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


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者借出差、考察、开会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强化保密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严禁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严禁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公用设备。

八、强化品德修养。提倡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严禁工作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吸毒、迷信等活动;严禁生活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损害党员干部形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关工委、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各级考评部门要把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之举

全省公务机关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综述

201367日)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强调要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高度重视。32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针对我省一些地方和单位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散漫问题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梳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公务机关庸懒散之风。几个月来,全省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通知精神,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整顿,使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性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好坏与否, 直接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办事效率和工作落实。全省各地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省委办公厅干部认识到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是陕西优化发展环境,实现“三强一富一美”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表示要带头转作风、做表率。省教育厅机关干部增强了纪律观念、廉政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表示要为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良好作风保障。

省级各机关部门把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放在重要位置。省安监局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对照先进和寻找差距相结合、学理论与促进业务相结合, 解决了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高、纪律观念不强、作风自由散漫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奠定了思想基础。

省纪委、省监察厅干部职工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只是领导干部个人思想道德层面的小节问题,其实质是重大的党性问题和政治原则问题,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表示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变作风取得实效


全省各机关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了以整治公务机关庸懒散之风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对照有关规定查找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在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实效。

春节收假后,媒体对我省部分窗口服务单位缺岗缺勤、懒散拖沓的现象进行了曝光,省政府办公厅针对这一现象迅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从严格值班制度、规范公务活动、加强车辆管理、建设节能机关等方面对干部职工提出了严格要求。省水利厅机关各部门对需要修订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及时完善,微信22665800整理,对不合时宜的制度规定予以废止,对行之有效的大力推广,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榆林市严格会议活动的审批程序,减少了30%的会议。他们严格公务接待报批程序、严控接待费用标准, 取消了层层陪同,受到了好评。

公务机关的庸懒散之风是这次作风整治的重点。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了治懒求勤、治虚求实、治假求真、治散求同、治贪求廉的“五治五求”要求。铜川市成立了“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庸懒散”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问责问效等。咸阳市在整治中先后查处干部作风问题206件,其中党政纪处分64人,警示训诫109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68件,使转变作风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水平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改进作风的长远之策。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构建起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作风建设上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省政府法制办先后修改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工作规定、机关车辆管理办法、会议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及考勤规定等在内的十六项制度。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严控事务活动、提高行政效能、节约公务开支、改进公务接待等各项制度,促进作风转变。

全省机关各部门强化了领导责任制。杨凌区围绕解决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推诿扯皮、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了岗位职责,夯实了领导责任。渭南市把制度建设作为严纪律、转作风的根本保证,从工作职责、会议制度、议事决策、文件审批、自身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市委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省委统战部在整改活动中严肃了工作纪律、作息制度、接待制度,加强了公车管理。要求所有部机关在职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脱岗,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看视频、炒股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大声喧哗, 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四、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转变作风一阵风

作风建设不是一时之计。全省各地各机关部门加强了对工作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防止转变作风一阵风。针对媒体曝光的未央区、碑林区政务大厅等单位春节收假后干部到岗不齐、聊天打盹等问题,西安市不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媒体监督,对11起媒体曝光的作风纪律问题进行核查,对当事人给予了严肃处理,对相关领导实施了问责,而且建立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作风进行明查暗访。铜川市通过媒体对巡查中发现的30余起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公开曝光,并就此形成了制度。

纪律系于发展,作风系于兴衰。为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转变作风一阵风, 省社科院成立了由办公室、党组办和监察审计处组成的检查组,定期对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作风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省统计局不仅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规定个人被通报一次及以上者,取消当年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处室被通报次数最多的,取消当年目标考核优秀处室评选资格,使干部职工在作风上始终保持着高度警觉。汉中市牢牢把握督促检查这个关键和完善制度的保证,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作风建设上始终保持了一种“高压”态势。

纪律作风整治,促进了工作落实。今春,省农业厅针对我省农业生产面临的干旱持续、病虫害重发、风沙冻害严重、动物疫情防控压力大等严峻形势, 先后抽调百名科级以上干部,分10个抗灾督查及技术指导组和2个专项督查组, 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抗旱防虫、抢抓春播、预防补救冻害,为确保今年我省农业丰收、农民持续增收打下了基础。


践行工纪律 以担当责诠释初心使命

中国纪监察报记 程威

2021616日)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斗志昂扬的时代。为摘掉“贫油少油”的帽子,“铁人”王进喜带领钻井队战天斗地,“宁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 为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整治“三害”, “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为打牢国家自立自强的基石,钱学森、钱三强、邓稼先等一大批科研工作者把汗水和热血洒在茫茫戈壁,创造了“两弹一星”的奇迹。

67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宣言”署名文章《社会主义没有辜负中国》, 这段话,歌颂了无数有名字的和没有留下名字的英雄,他们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扛起民族的责任、共和国的荣光。

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在工作中时刻不忘肩负的使命职责,是党和人民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和殷切期盼。正确履职、担当尽责、作风优良,这是党的工作纪律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对党是否绝对忠诚、是否遵从党组织要求、是否做到廉洁自律、是否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需要工作纪律做保障。

履职尽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自觉担当起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

回顾我们党百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千千万万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心怀崇高理想,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以人民幸福安康为念,为诠释不同历史时期的责任担当,奉献了智慧、心血乃至生命。据统计,仅从192171日至1949 101日,可以查到姓名的党员烈士就有370多万名。

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为党和国家的利益、为人民的幸福披荆斩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


主要目的”。1945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部分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积极地自我牺牲地进行工作,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党的一切决议”。1956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要求每一个党员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勤勤恳恳,老老实实,努力学习,艰苦奋斗,团结广大群众,战胜一切困难,以求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富强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实现人类的最高理想——共产主义”。十九大党章在总纲部分指出了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五项基本要求,其中一条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席卷中国大江南北,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临严重威胁。在抗疫斗争中,党旗始终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广大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5000多名优秀分子在火线上宣誓入党。广大医务人员白衣为甲、逆行出征,舍生忘死挽救生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经验交流。同时,各级纪委监委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严守工作纪律,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勇挑时代重担,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在具体岗位上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

党的六大提出,苏维埃政权从其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应反对官僚主义、办事迟钝和滥权等各种流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三反”“五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专项整治,持续不断地进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斗争。

198756日至62日,在林业部直属的大兴安岭森工企业,发生了特大


森林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6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时任林业部党组书记的杨钟撤销职务处分。处分决定指出,这次事故的酿成,充分暴露了林业部领导上的严重官僚主义作风。火灾发生时, 杨钟同志确因患慢性病正在住院,没有采取积极态度,主动部署灭火抢险工作, 但在此之前却能几次出院参加外事活动。直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评后,他才不得不到达扑火前线,但表现消极。从大火燃烧起,一直到彻底扑灭的25天内, 杨钟没有做任何自我批评和检讨,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和重大失职的错误。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并在2019年、2020年相继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环环相扣、步步深入。

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需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凝练为纪律,特别是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以及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列入问责情形。这些党内法规制度,立规明矩,是标尺也是戒尺,有利于形成并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

树立正确权力观,在职责范围内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决不以权谋私

任何工作职权的行使都是有规范、有约束的,党员干部要熟知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决不能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决不能以权谋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中,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些领域具有资金密集、权力集中、审批环节多等特点,公共资源效益高、诱惑大,成为部分领导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主要来源,极易导致权力寻租现象。

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搞“一家两制”,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直接参与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直接干预插手,


大搞“暗箱操作”,通过向相关部门打招呼、批条子、作暗示,为配偶子女亲戚朋友承揽业务、谋取私利;还有的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并不直接插手,而是将配偶、子女、秘书、司机等身边人作为其特定关系人,干预和插手具体市场经济活动,间接为自己或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在司法活动中,存在请客送礼、打招呼、批条子等情况。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规定了五种具体情形,并规定了处分内容。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20153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20167月,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有关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行使职权要严守边界,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保密是御敌之盾,泄密是刺己之剑。

19217月,我们党一经成立,就把保守党的秘密作为铁的纪律写进了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再次强调了保守党的秘密的重要性,并把这一要求提高到了党的纪律的高度,规定凡“泄漏本党秘密”的党员,“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

1924年,19岁的麻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7月,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 麻植留守广东区委军委,负责保管军委和国民革命军系统的党团员名册以及我党在广东地区的所有秘密文件。

19274月,广东军阀在广州发动政变,出动军警搜捕共产党员,麻植和同


志们迅速撤离到南海县。安顿好同志们之后,麻植立刻返回广州,因为在那里还保存着秘密文件,他必须将这些文件全部销毁。

匆匆赶回广州后,麻植只有一个念头,在敌人赶到之前,尽快焚毁党团员名册和秘密文件。当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坚守在火炉旁,看着一件件文件化成灰。就在这时,敌人破门而入,他为保守党的秘密而被捕。没有得到名册和文件,敌人恼羞成怒,连夜对他进行严刑拷打,他始终沉默。这份沉默, 是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用生命捍卫的秘密,用青春守护的纪律。1927429日, 麻植在广州黄花岗英勇就义,年仅22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对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严守保密、考试等纪律,是党的工作纪律的重要内容。2017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2019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法规制度链接

《中国共产党纲领》(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

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

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

《中国共产党章程》(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

第二十五条凡党员有犯左列各项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

(六)泄漏本党秘密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

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积极地自我牺牲地进行工作,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党的一切决议。

《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

中国共产党要求每一个党员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勤勤恳恳,老老实实,努力学习,艰苦奋斗,团结广大群众,战胜一切困难,以求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富强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实现人类的最高理想——共产主义。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办、国办印发)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67月,中办、国办印发) 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有关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10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7月中共中央印发)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10月,党的十九大通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


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20171027日) 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

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8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 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3月,中共中央印发)

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8月,中共中央印发)

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 列入问责情形。


恪守工纪律 规范履用权

中国纪监察报记 刘一霖

2024221日)


特邀嘉宾

郝中华河北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主任邱建军河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

宋秉洲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哪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此次修订对工作纪律作出哪些充实完善?党员干部如何将这些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规范履职用权?纪检监察机关怎样精准认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讨论。

《条例》规定了哪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此次修订对工作纪律作出哪些充实完善,具备什么样的实践指导作用?

邱建军:《条例》主要规定了5个方面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是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主要包括3种,首先是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新官不理旧账”,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其次,《条例》与问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相衔接,规定了在公务活动用餐或者单位食堂用餐管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执行党纪、问责、统计工作等具体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最后,兜底条款规定了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以逐项列举方式,明确需要予以处分的行为。三是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条例》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规定相衔接,规定了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的处分条款,还增写了按规定对干预和


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条例》规定了对泄露、扩散、打探、窃取党组织秘密行为和私自留存党组织相关资料行为,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处分。五是违规出国(境和国()外违规行为。《条例》规定了对违规谋求公款出国(境)行为,擅自延长在国(境) 外期限、变更路线行为,在国境)外违反当地法律、习俗行为的处分条款。

宋秉洲:《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充分体现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增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不履行报告和登记义务,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不断充实完善的规定将更好发挥实践指导作用:一是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亮出标尺、划出底线。《条例》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反工作纪律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警醒、知止, 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二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条例》及时回应突出问题,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以及违反信访、统计、问责等工作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有助于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规范用权,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养成简朴之风。《条例》对餐饮浪费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有益于党员干部弘扬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传统,带头落实“过紧日子” 要求,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四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从严从实。

《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兜底条款处理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列举出来,使之成为具体的纪律条款,从而使工作纪律边界更加明确、清晰,推动监督执纪更加精准、规范,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敌,有哪些突出表现,其危害是什么?《条例》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了哪些规定?

郝中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时有发生、防不胜防,要持续抓、反复抓。”从办案、巡视和调研发现的问题看,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为:一是工作浮于表面,务虚不务实。二是不尊重客观实际任性用权,急功近利、违规决策。三是片面理解、机械执行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看问题、干工作忽视实际情况,罔顾客观


规律,盲目硬干、“穷折腾”、搞“花架子”。四是文多、会多、检查多、考评多、材料多“五多”现象依然突出,有的为规避有关要求,红头文件少了, 便函、电话、微信多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仍未彻底解决。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在新征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必须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一是贻误工作。面对工作任务,装装样子、走走过场,工作任务就会层层落空,发展规划就会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不仅贻误发展机遇,还浪费国家资源。二是破坏党群关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历来是我们党和人民的大敌。不顾群众的需求和意愿,不关心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就像一堵无形的墙,隔离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是败坏社会风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虚不务实,浮躁虚夸,或者营造声势、摆官架子,或者随意决策、乱发指令,或者数字造假、搞假政绩,在党内和社会上均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邱建军:《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作出处分规定,共6项:一是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二是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三是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四是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五是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六是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存在上述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 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河南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相关部署,明确“五个紧盯”的监督重点, 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嵌入“四项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开展老问题和新表现大排查。协助省委部署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和乱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牵头成立整改整治组开展跟踪指导,坚决纠治“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现象。一是聚焦“国之大者”抓重点。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专项整治,组织2次集中督查,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不力问题2075个。二是紧盯多发问题抓经常。把基层反映强烈的“过度留痕”“指尖上


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隐形变异”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负责。三是严查突出问题抓典型。对信阳市息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层层加码、检查考评过多过频等问题严查快办,对信阳市副市长、息县县委原书记汪明君等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印发工作提示统筹全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例通报精神,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违规干预插手行为与规范用权的要求背道而驰,为体系化纠治这一问题,

《条例》设置了哪些条款?纪检监察机关怎样立足职责整治不当用权?

宋秉洲:《条例》设置了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其中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是由2018 年《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修改而来,仍是纠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纪执法、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表彰奖励等活动的行为,但要求更为严格,比如将适用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为全体党员,对象上全覆盖,体现了“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第一百四十三条系新增条款,规定了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的纪律责任,双向施治,使得对违规干预插手的治理链条更为完整,纠治更加体系化。

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整治不当用权,一要做好日常监督,通过加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秉公用权,压实党组织责任,及时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纪执法等活动的行为进行记录、报告和整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二要保持高压态势,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肃查处违规干预插手有关工作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三要以案促改促治,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加强类案剖析,通过身边案、最近发生的案件当头棒喝、触及灵魂,推动发案单位治理、行业治理,督促查找漏洞、健全制度,不断扎紧规范用权的制度笼子,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郝中华: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聚焦职责定位,督促监督各级党员干部规范用权、正确履职。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 要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创新监督模式,灵活运用监督手段,推动


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保障落实。二是坚持系统施治,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类案分析,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三是规范权力运行,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下,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空间。四是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整治不当用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通过盯紧“关键少数”、带动管住“绝大多数”,释放“连锁效应”。

《条例》为督促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完善了哪些规定?党员干部如何将这些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履职?纪检监察机关怎样精准认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邱建军: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分别在总则和分则部分完善有关规定。

在总则部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九条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 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不予党纪处分,还规定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具体情形,激发党员干部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

在分则部分,第一百三十一条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着眼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促进发展。第一百三十七条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郝中华: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积极履职的内生动力。人生有了信仰,才会拥有精神的依靠和前进的动力。党员干部要持续深


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加强党纪学习,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行为自觉。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掌握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将党纪国法刻印在心,自觉置身于纪律规矩之中,以铁的纪律来规范言行。三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时刻检视己身的思想自觉。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具备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锤炼过硬作风,及时检视自己是否存在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问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勇于向自己“亮剑”。

宋秉洲:准确适用《条例》认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一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条例》等规定认定。二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重庆市纪委监委专门就“三个区分开来”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和规范的事项制发《工作提示》,指出需要结合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情节轻重、后果影响、挽回损失以及当事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等因素,综合考量,对于主观上出于公心、客观上遵守民主决策程序、工作上尽心尽责、没有谋取私利的失误大胆容错。三要坚持精准定性处理,注意区分纪、法、罪,定性为违反工作纪律需严格按《条例》有关规定认定;一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通常也是职务违法行为,一般应当同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但若该行为应当给予轻处分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单独给予党纪或者政务处分,其中,公职人员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生违法行为的, 优先考虑违法评价,对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行为人是党员的,优先考虑违纪评价。还要注意兜底条款的适用,既要考虑违规性、有责性强化违纪认定, 也要务求审慎精准,避免为了追责机械适用,对违规性不明显、危害性不大的, 不宜一概认定违纪。


强化责担当 严守工纪律

中国纪监察 冯新舟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13条,在2015年条例基础上新增了1条,修改了4条,开列了违反工作纪律的负面清单和相应处分。2015 年条例相比,新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的条款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提高了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

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依靠力量。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如何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时强调,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党中央科学的发展思想需要各级党委、党员干部具体的工作来贯彻落实。但是, 实践中许多党员干部认为五大发展理念会束缚发展的手脚、“中看不中用”, 不去解决实际问题,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新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新增的第二款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告诫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两个坚决维护”,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否则将受到党的纪律的严惩。

二、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关系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不懈整饬党风,尤其是纠正“四风”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党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绝,积习难改,甚至隐形变异,花


样翻新。有的领导干部对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工作中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却不行动、不落实,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地方在工作中不重实效重包装,热衷于搞舆论造势,工作刚刚开展就急着宣扬成绩和典型,通过美化材料实现所谓的政绩;有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表面上标榜服务群众,实际工作中“推绕拖”,庸政懒政,责任往上推,搞“面子工程”;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 等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背离我们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性质, 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像一堵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同人民群众隔离开,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与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优良传统格格不入,只唯书、唯上,不唯真、唯实,往往会造成决策失误,对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损害;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不办实事,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破除这两种不正之风。十九大党章对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部分中规定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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