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2.訚柏: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历程中汲取智慧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
3.郝树龙:
4.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
5.沛县县委书记吴昊:
6.盱眙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宪腾:
7.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欣冬:
8.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
9.胡罡:
10.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聚焦林区大转型大改革履职尽责
11.李宏亚:领悟思想伟力续写“两大奇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12.鼓楼区委书记罗德清:
13.徐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王子华:
14.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书记郭晓锋:
15.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
16.马鞍山市市长袁方:
17.海南省委政法委宋雪峰陈永辉:
18.马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善斌:
19.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
20.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
2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22.宁德市委党校林瑛:
23.滁州市委党校丁德恒:
24.徐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巧全:
25.张黄元:
26.新沂市委书记陈堂清:
27.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党支部文磊:
28.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书记梁野:
29.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
30.云龙区委书记朱明泉:
31.周欣宇:
32.马鞍山市委书记张岳峰:
33.徐州市税务局局长徐向东:
34.河海大学王世泰兰州大学王寅:
35.王顺生:
一、检察工作身处“变局”之中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政治性
(二)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人民性
(三)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系统性
三、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
(一)深化对人民检察制度、规律和历史经验的研究
(二)深化对检察实践创新和发展的研究
(三)深化对检察理念、检察政策的研究
四、拓宽思路、创新方法
(一)坚持走开放式研究道路
(二)坚持因地制宜
(三)坚持研究与办案相融合
(四)坚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一、要从政治意义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要从全局视野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要从系统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要从实践要求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二、坚持以法治沛县建设为抓手
三、坚持以善治沛县建设为目标
四、坚持以平安沛县建设为保障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突出政治引领
二、围绕中心工作
三、增强履职能力
一、坚持推进依法建会
二、坚持扩大源头参与
三、坚持用好载体平台
四、坚持优化法治工作队伍
一、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二、全面转变政府职能
三、全面完善制度体系
四、全面提升决策水平
五、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始终保持政治底色
二、坚决站稳人民立场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
四、牢牢抓住有利契机
一、理论源流的探索与创新
二、实践成就的探索与创新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政治性
二、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备的系统性
三、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实践性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加强地方立法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体现立法原则的本质要求
三、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是提升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
四、坚持维护法治统一是强化立法权威的重要前提
一、先进理念引领
二、全面从严管理
三、推进素能强检
一、坚持笃学力行
二、聚焦重点任务
三、凝聚强大合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
二、遵守宪法法律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三、完善党内法规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力量之源
四、法治政府建设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关键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五、完善监督体系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一、牢牢把握一个遵循
二、始终坚持一个根本
三、鲜明突出一个特色
四、着力构建一个体系
五、切实提高一个能力
六、紧紧抓住一个关键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发挥减税降费效应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依法执政提供思想支撑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新时代高质量法治治理的壮美篇章
目录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检察理论研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1
2.訚柏: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历程中汲取智慧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
模范践行者……………………………………………………………………10
3.郝树龙:
从四个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11
4.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
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化高质量司法新实践定向领航……………14
5.沛县县委书记吴昊: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彰显特色的依法治县“沛县路径”……………16
6.盱眙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宪腾: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18
7.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欣冬: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服务法院创新发展和法治四平建设………21
8.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23
9.胡罡: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25
10.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聚焦林区大转型大改革履职尽责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伊春落地生根………………………………………28
11.李宏亚:领悟思想伟力续写“两大奇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推动法治青海建设……………………………………………………………30
12.鼓楼区委书记罗德清: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法治鼓楼建设生动实践…………31
13.徐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王子华: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33
14.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书记郭晓锋: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鹤城…………………35
15.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37
16.马鞍山市市长袁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39
17.海南省委政法委宋雪峰陈永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法治体系……………42
18.马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善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马鞍山…………45
19.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
宪法推动新时代哈尔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8
20.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
为哈尔滨加快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法治…………………………50
2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2
22.宁德市委党校林瑛: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创新…………………………………………54
23.滁州市委党校丁德恒: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意义…………………………………………………56
24.徐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巧全: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高水平法治徐州贡献公安力量…………59
25.张黄元: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升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61
26.新沂市委书记陈堂清: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法治新沂建设新局面…………………62
27.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党支部文磊: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涉外法治建设………………………………64
28.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书记梁野: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哈尔滨”……………66
29.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高素质检察铁军…………………………………68
30.云龙区委书记朱明泉: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开创法治云龙建设新局面…………………71
31.周欣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73
32.马鞍山市委书记张岳峰: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78
33.徐州市税务局局长徐向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务实践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81
34.河海大学王世泰兰州大学王寅:
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新时代法治建设新篇章…………………………83
35.王顺生:
增强“七种能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86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 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2021年7月6日)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深化检察理论研究,研究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成果不断丰富、力量不断壮大,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理论支持。这两年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发展、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最高检2019年8月专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检察理论研究的时代使命、基本要求、研究重点等方向性问题,为检察理论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加强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内在规律研究,深化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网络犯罪、企业合规等重大实践问题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理论联系实际、前瞻性强、指导性好的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三是围绕司法检察实践所需,针对性搭建研究平台,建立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司法案例研究院,推动检察学研究会在原设基础理论、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3个专业委员会基础上,新设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和案件管理5个专业委员会,打造了一批新型检察智库;四是充分借助外脑,与22家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共建检察研究基地,建立与知名法学期刊经常性联络机制,完善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交流机制,积极主动为深化司法检察研究提供数据、案例支持,形成了检察理论建设的内外合力;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为立法、执法、司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支持。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是检察官群体、从事检察理论研究人员胸怀使命、辛勤工作、笔耕不辍的结果,与法学界携手、助推、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广大专家学者始终高度关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积极参与、促进、带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把火热的检察实践、检察改革和鲜活的检察案例作为推动理论创新、繁荣学术研究的源头活水,深化研究、分析论证、总结提炼,源源不断产生新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司法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问题是工作的导向。对照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检察理论研究总体还是跟不上,理论供给与实践需求不适应,理论研究工作发展不平衡。做好新发展阶段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根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更新理念,锚定正确研究方向,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切实找准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引领与时代同步蓬勃发展的检察实践。
一、检察工作身处“变局”之中,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适应进而走向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当前,中国大发展与世界大变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我国正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之时,又逢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经济社会发展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尤其是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高质量发展对高水平法治保障的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趋多元多样的需求,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好不好”的问题更鲜明、更突出摆在我们面前。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形势、环境、任务、要求的变化,使得检察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理论上的支持,以引领、助力检察人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越是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越要在理论上作出回答。实践中的彷徨、困惑,无不与理论建设跟不上有关。每年全国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富有远见地提出建议,希望我们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尽管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还没有普遍重视起来。必须看到,近些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司法检察工作快速发展,步幅更大、影响深远。相应的理论总结、阐释、研究远未跟上!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适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适用与效果评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等,努力促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针对网络犯罪持续攀升,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促进网络综合治理;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综合司法保护试点;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合规试点,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改版检察指导性案例,既指导办案又向社会释法;推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促进监督办案求
极致,等等。所有这些,作为检察新实践、新举措,社会广泛认同、效果良好。
怎样理解这些工作创新是时代大背景下的“应运而生”?怎样做到持续、深化发展?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去总结、阐释、论证。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
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存在的不足,根本还是认识问题、观念问题,没有认清检察理论研究肩负的责任,没有认清理论滞后与实践创新之间的脱节,是更深层、更实质的“跟不上”“不适应”!问题表现在面上,根子在思想、头脑里。一定要正视问题所在、认清责任所在,关键就在“关键少数”!“关键少数”的认识跟不上,因此组织、推动理论研究工作跟不上。不仅是最高检、省级院,也包括基层院。哪一级院甚至哪一个院没有研究人才?有无脱颖而出的环境而已!鼓励出人才、出成果的政策还待完善、落实。“意见”强调,“要鼓励研究能力强的同志积极参加年会、培训、申报课题和案例分析研讨。对于高层次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可以采取推荐研修、支持在检察学研究会任职、参加科研成果评奖等方式,为其提供锻炼机会和展示平台。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要把是否有研究能力作为选任领导干部、遴选检察官、择优晋升检察官等级的重要参考,把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作为衡量检察人员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要求在落实中还有许多不足,“营造更好的检察理论研究氛围”还远远不够!各级检察院领导都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深化检察理论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组织广大检察人与专家学者们携手,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进而引导检察实践产出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有力服务、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
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指引。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让检察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行、发展!
(一)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政治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理论上深刻领悟为什么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怎样更好地捍卫党的领导。有的同志研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动辄以西方法
律、司法制度为坐标。对此,我们首先要有清醒的认识、理性的判断,进而形成坚定的自信!我们抓检察理论建设,首先必须把握根本、认清本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始终自觉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认识、研究、解决重大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独具特色、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检察理论体系。对鼓吹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敏于辨识其本质、要害所在,旗帜鲜明抵制、有力有效批驳,坚决维护理论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检察工作包括检察理论研究全过程。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检察工作的需求,就是检察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动力源。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士被造谣出轨案”。网络时代侮辱诽谤的危害、对名誉权的保护能和几封信、小字报、口口相传的过去一样吗?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老百姓维权门槛那么高、违法犯罪成本那么低,人民群众何以感受公平正义?我们推动自诉转公诉,不少法学专家撰文予以理论上的阐释,这就是对检察工作直接、强有力的支持,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司法的促进!检察人更应该自觉、深入从理论上加以探讨、研究!经此一案,产生一批理论成果,今后再遇到类似案件,依法公诉不就顺理成章了吗?再比如,我们将人民群众的诉讼体验、当事人的实际感受纳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仅仅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吗?根本是为了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要求!“案-件比”的实证分析、研究成果已经有不少,学理、法理研究还要跟上,深入阐释“案-件比”的政治、社会、法治意义。
(三)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系统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也要强化系统观念,跳出检察研究检察。要深入思考和研究,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在国家治理大格局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检察工作、检察制度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践行中还有哪些差距、怎样跟上、进而引领?等等。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关人民权益。越是贴近百姓生活的“小案”,越能让老百姓体会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越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越关涉人心向背这个最大的政治。要深入研究检察监督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关系,从理论上探析、深化办案与民生、办案与民心的内在联系,用理论引领、推动检察办案融通法理情,更加自觉助力实现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随着经济社会关系更趋多元复杂,涉案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关系往往相互交织,对“四大检察”的理论研究要有系统思维,研究某项业务不能不系统地考虑关联效果,不能孤立地、局部地看问题;不仅“四大检察”之间要融通,而且应当将司法与行政执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相融通,才能更好地促进检察职能的发展,促进党和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
三、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中,要紧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中心、重点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检察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检察实践中彰显、检验理论的指导作用。
(一)深化对人民检察制度、规律和历史经验的研究。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创立人民检察制度90周年。百年发展历程,我们党始终在探索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指导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建设。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史脉络、规律经验的深入研究基础扎实,已形成一批重要成果。但相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与法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有法可依”问题总体解决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检察制度提出的新课题、形成的新考验,我们从历史中总结规律、寻找方法还不够。一些时候、有的检察工作是在推着干、干着看的“必然王国”中游历,与时代的发展,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更高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比如,随着时代发展,法律监督的内涵、外延应有怎样的发展、深化?人民检察独特的成长背景、制度特征,与其他国家检察制度根本区别在哪里,共性发展规律、可以相互借鉴的有哪些?又比如,法律监督与侦查、审判、监察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该如何认识、正确把握?再追问,什么是监督?什么是办案?如何更加自觉、自如地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可以说,回答好这样的时代之问、发展之问,我们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功能和定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内涵、本质的认识就更深一层,投身人民检察事业发展、人民检察制度成熟定型的“自由王国”就更进一步。为此,必须紧密结合百年党史和90年人民检
察史加以研究、把握,在历史演进中寻找发展脉络,系统探究我国检察制度发展规律、检察职权配置规律和检察活动基本规律,以更好地认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发展规律,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人的贡献。
(二)深化对检察实践创新和发展的研究。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理论支撑就要跟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取得很好的效果。要深化这个领域的理论研究,通过理论认同进一步形成实践共识。民法典实施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特别是民事诉讼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应民事诉讼监督范围也将扩大、难度增加,如何把民法典人格权保障等立法精神贯彻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去,有效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我们提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践效果很好,这项工作的法理依据该怎样认识?维持形式上并无不当裁判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调整原不当决定,争议化解、讼争平息,相关法律制度当如何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要“拓展案件范围”,实践中获得了充分认可。法律供给还在过程之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案件,法理上该如何深化规律性认识?所有这些,既是实践发展、创新,当然也应当是理论研究的重点课题。检察理论研究就要着眼于这些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拓展深化。同时,要把能够融入、引领检察、司法、法治实践作为检验理论研究成果科学性、合理性的重要标准,避免检察理论研究“自说自话”“自我评价”。
(三)深化对检察理念、检察政策的研究。理念、政策是引领检察监督办案的思想和灵魂。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司法检察理念、政策都在不断适应调整。比如,改革开放40多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我们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落实、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实践中如何有效落实、正确适用,恰当把握追诉程序宽严适当与实体处理宽严适当的关系?又比如,在正当防卫问题上,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了几个影响性案件、发布“昆山龙哥案”等指导性案例“激活刑法正当防卫条款”后,促进社会观念深刻转变,“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日益深入人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内涵是什么?理论上的探讨还需深化,结合办理的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深研有哪些司法规律应当探索、遵循?“不让步”的把握为什么深得民心?理念的转变、政策的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形成共识和自觉更不容易,亟
需通过理论的研究、引领去促进、去推动、去深化。再比如,党的十九大以来,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管理,推动落实“案-件比”、业绩考评机制改革,对检察办案产生了哪些深层次影响?促进了检察官哪些方面履职能力的提升?对司法检察事业发展,进而对检察制度、司法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脚踏实地着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课题,检察理论研究无止境!
四、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水平
检察理论研究体现的是检察“软实力”。理论不强,检察整体工作不可能强。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面依法治国、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健全机制,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蹄疾步稳,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走开放式研究道路,凝聚研究合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学界的关注、支持和帮助,必须坚持开放、合作的道路、方法,充分调动法学界、实务界两个积极性,构建“检学研”一体化的理论研究格局。一要“建好群”。去年22家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共出版检察理论相关著作18部,发表检察理论研究文章111篇,报送专题研究报告27篇,但还有很大潜力,要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所要更好发挥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最高检各业务厅室亦应把理论研究作为“己任”,主动、积极、务实参与,整理、汇总实践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研究的方向、题目,为研究基地开展工作提供更实在、更精准、更良好服务。同时,每年要对研究基地建设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评估,效果不佳的就要督促;不能发挥作用,共同促改后效果不显的要调换。各地检察机关要充分借助研究基地、科研院校的资源优势和研究专长,建立健全长效合作机制,与法学研究机构、重点法学刊物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二要“用好网”。紧跟信息时代发展步伐,用好“检答网”“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网”等新平台,特别是更自觉关注、投入到检察大数据研发、适用中,主动跟进,向专家学者请教,把分散的、被动的实践问题及时、主动转化为预见性、系统性的研究课题、理论成果。三要“办好刊”。理论研究成果最终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呈现,这个载体主要形式为理论刊物。一份高水平的刊物就是一个高质量的理论研究孵化平台。检察系统有《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人民检察》等法学知名期刊,有《检察工作》《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等综合知名期刊,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也有不同层
次的理论期刊。这些都是引领检察理论研究方向、展示研究成果、培养研究人才的重要阵地,要共同用心办好,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检察人员发表文章的支持力度,提高用稿公信力和刊物品质,打造更多精品力作。四要“走出去”。创新与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协作共建,助力法学院校开设检察学课程,鼓励检察业务专家到高校兼职从事检察理论研究与实务教学工作。检察系统内的专职研究人员则应到监督办案一线,采取挂职、交流锻炼等形式,边工作、边研究,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引领深化检察实践。五要“请进来”。更加重视加强与法学界的交流合作,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加大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力度,拓展专家学者挂职交流和法律实习生规模,支持他们深入了解检察监督办案,主动邀请参与检察理论研究,重大研究课题还可以“揭榜挂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繁荣、发展检察理论和法学理论研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关注支持检察理论建设,共同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研究特色。近年来,最高检提出构建全员参与的“大研究”工作格局,各地都在抓落实。在具体推进中,既要全国“一盘棋”,也要注意契合实际、因地施策。要根据本地检察工作实际、研究条件和研究能力,把握研究重点,找准研究方向。最高检、省级院可以多研究一些宏观、基础性的问题,基层院可重点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化研究。同时还要借助区域优势、发挥专业特长,开展特色研究。比如,受理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案件多、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机关,要主动会同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组建专门研究团队,打造该领域的研究品牌,形成规模效应。西部地区检察理论研究正在努力跟进。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协同有关地方检察人员、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交流合作。最高检也要适当倾斜,针对性助力提升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整体水平。
(三)坚持研究与办案相融合,提升研究质效。检察理论的根基、沃土在检察实践、检察办案。各种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的问题,都深藏在发生的案件、办案的实践中。检察理论研究要“接地气”,就要懂得办案和研究的辩证关系,围绕办案这个中心进行理论研究,以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研究的着力点,注重总结办案规律,研究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法律、法理、社会治理问题。同时,依托生动的办案实践,丰富、深化理论研究方法和成果,以办案带动研究,以研究促进办案。要重点加强对检察案例的研究。案例是法律规定、法的理论与
司法政策运用、司法经验引领有机结合的产物,案例里面有“乾坤”!总的来看,我们对案例尤其是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应用还差得远!这些案例,检察人首先要学习、研究,从形式到内容,多角度深入探究其社会意义、法治引领意义,既是理论创新,也为用好案例提供指导。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院已成立3年了。最高检日前决定,司法案例研究院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领导,以更自觉、更紧密参与、融入案例实务工作,检、研携手,把案例实务与研究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出成效,尽快跟上、赶上。
(四)坚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检察理论研究开展得如何,各级检察院领导是关键!领导干部要带好头,把实践调研、理论研究
作为必修课,发挥好以上率下的作用。勤总结、善研究的领导,才是“跟得上”、有能力的领导!近年来,各级检察院领导领衔申报、承办最高检理论课题的越来越多,这是好现象。领衔就要“出征”,要带头组织科研攻关,积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和办案指导,切实发挥理论引领实践的作用。要善于激发检察人的研究热情,善于发现、培养专门人才、专门力量,善于调动系统内外的研究资源,挖掘检察理论研究的巨大潜力。要根据本地实际,将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纳入对检察人员的业绩考评,对有重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转化为司法决策的,给予充分的鼓励,既培养更多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又促进形成更浓厚的检察理论研究氛围。
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90年辉煌历程告诉我们,检察理论研究始终是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更加奋发有为、砥砺奋进,努力开创检察理论建设新局面,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历程中汲取智慧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訚柏
(2021年7月9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要深刻把握其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增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捍卫人民安全。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网上和网下两个战场,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矢志不渝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着眼于实现人民群众对平安幸福的向往,在平安青海建设中贯彻人民至上原则。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健全平安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着眼于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需要,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青海化实践,进一步完善“三种类型、四个层级”的青海特色社会治理模式,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抓手,织密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着眼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推动政法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从四个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郝树龙
(2021年8月27日)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是落实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
精神,坚持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是落实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精神,坚持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任何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都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都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根本要求,确保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
一、要从政治意义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十一个坚持”为主要内容,从法治领域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打破了西方法律学说体系长期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我们的影响及思想理论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创造“两个奇迹”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而取得这样的成绩,归根结底是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了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并在其指导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实践来看,这条道路前途光明、越走越宽,有力说明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制度,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们的法治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完全符合时代要求。
二、要从全局视野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
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表明其在治理国家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时间节点,法治建设、制度建设被摆在了更突出的位置,要保证政令统一、长治久安,要实现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特别是在新发展格局之下保障“大循环”“双循环”畅通,就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用法律准绳统一各方面的标准和尺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要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我们认识履职问题,既要从业务要求上看,更要从政治要求上看,把履行司法职能作为实现中央、市委战略意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地方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问效,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稳定、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特别是紧扣辖区实际需要,在深化扫黑除恶、防控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内需之短、服务结构转型等方面加强作为,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两个维护”。
三、要从系统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严密逻辑体系。其中,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以人民为中心是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道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首要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总抓手。要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法院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抓实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聚力突破司法改革堵点难点,推动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切实发挥整体效益。要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和国体、政体不动摇。要正确把握政治与法治的关系,深刻认识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通过抓实抓深理论学习、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强化重点工作管理等举措,将中央、地方党委部署创造性地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同时通过健全细化权责清单、加强案件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分析等方式,促进司法权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提升把握“三个效果”的能力水平。要正确把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着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执法办案中,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在涉及弱势群体、人伦道德、基本价值等案件中充分发挥司法惩恶扬善功能,真正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四、要从实践要求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紧紧围绕大局发展需要,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上。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目标优化工作布局,依法做好司法需求对接、重点项目保护、重要载体服务等工作,确保在精准、定向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大的实质化成效;要服务保障社会高效能治理,立足法院特点和辖区实际,加强风险排查和多元解纷工作。要服务保障群众高品质生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重要要求,持续优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任务事项和抓落实机制,在涉民生案件办理、执行工作攻坚、一站式诉讼服务等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依法维护市场交易、服务消费升级、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拿出更多实招硬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正蓬勃发展,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
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化高质量司法新实践定向领航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2021年6月2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我们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
第一,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尝试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来解决中国革命的现实难题,并在改革开放等伟大实践中持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共产党人顺应时代需求,持续推动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原创性成果。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实践的智慧结晶。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出台,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形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再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无不闪烁着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实践的智慧光辉。改革开放以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确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始终的基本立场、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精辟论述等等,汇聚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回答时代和法治实践提出的新的重大课题,系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面凸显。
第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一是鲜明政治性。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实践始终,通过法治保障党的主张有效实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显著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三是强烈实践性。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最优解,强调要用法治的力量应对风险挑战、
解决重大难题,推动制度优势、法治模式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内在系统性。坚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系统工程,用法治为国家和社会治理定规矩、为行政权力划界限、为社会发展树导向。五是突出先锋性。坚持把抓“关键少数”、抓法治队伍作为切入点,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提升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第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现实价值。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践行司法为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突出服务职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生动实践中,全面对接我市打造“区域样板”、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样板城市等重大战略,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四要强化改革创新。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着力提升司
法供给质量效率。五要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深化“法
官进网格”,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
案,努力让“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蔚然成风。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
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周年。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探索彰显特色的依法治县“沛县路径”
沛县县委书记吴昊(2021年8月24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沛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把县域法治建设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聚焦高质量发展,初步探索出体现时代要求、彰显地方特色的依法治县“沛县路径”。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准依法治县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县委一班人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研究制定《法治沛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把党的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沛县建设各方面,统筹谋划、高标推进。
二、坚持以法治沛县建设为抓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之治”的基石,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沛县切实在构建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护航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机制、创设“亲清学堂”,引导党政干部和企业家提升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能力。以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创出“一支队伍管执法”镇街综合执法监督模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执法全覆盖。以法治理念引领营商环境建设。研究制定《沛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30条》《沛县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样板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沛县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筹建运行方案》等,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以善治沛县建设为目标,画好社会治理“红线”
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实践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凝聚多元治理合力。沛县以“党建+”工程为龙头强化党建统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载体强化德治先导、以基层民主建设为突破强化自治基础、以网格化社会治理为抓手强化法治保障,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各级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室361个,创新实施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信访调解员行动,一批难题得到化解,全县未出现一例因调处不当、不及时引发的纠纷激化事件。精准防控重大风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风险,围绕县级打造“治理中枢”、镇(街)打造“实战平台”、村居打造“神经末梢”的定位,聚焦金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项机制”,从源头预防涉稳事件。
四、坚持以平安沛县建设为保障,全力打造幸福高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沛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打造特色惠民品牌。县法院被确定为全省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示范,县检察院成立全省首家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检测联合实验室,县公安局以刑侦运行、指挥调度机制改革推动破案率全市领先,县司法局建立10家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持续提升司法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县检察官执法业绩指标化评价考核被列为国家试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全市靠前。着力优化社会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率居全市前列。组织3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环境。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盱眙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宪腾(2021年8月11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动员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要自觉保持更高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两争一前列”的使命担当,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点、着力点,全面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着力打造高质量司法,努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现代化的司法理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着坚定理想信念、鲜明人民立场、敏锐战略眼光和宏大全球视野,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时代课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原创性贡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现代化的司法理念,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是党和人民群众掌握的“刀把子”。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抑制西方错误法学思潮和观点的影响,守住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法院改革发展。二要众志成城谋发展。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着护航经济发展的职能,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三要公正司法解民忧。习近平总书记强
调,“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作为承担大量矛盾纠纷化解职责的基层人民法院,在案多人少突出矛盾下,更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期盼,依法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现代化的审判体系建设
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力度之大、变革程度之深、取得成果之多前所未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下,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在改革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审判体系建设,为巩固和发展“中国之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强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供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诉讼服务,着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服务群众的新标杆、辖区法治文明的新样板。强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司法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完善诉源治理工作,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深化繁简分流,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业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强化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等职能作用,确保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确保审判权依法规范行使。落实好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彰显公平正义。
三、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现代化的审判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道路上,基层人民法院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以现代化的审判能力,展现人民法院过硬队伍建设成效。
一是提升思想政治能力。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
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引导广大干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在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三是提升专业知识能力。全面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以“工匠”法官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干警的司法专业能力,切实解决新时代发展中的难题。四是提升廉洁司法能力。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抵制人情、关系、金钱等因素干扰,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不公不廉现象,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干警的廉洁司法能力。
新使命新担当,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在砥砺奋进新征程的道路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法院、打造高质量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服务法院创新发展和法治四平建设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欣冬(2021年7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四平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强化理论武装,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院干警政治轮训第一课,以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推动学习在各部门、各支部全覆盖,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法院系统贯彻落实。
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进平安四平建设上下功夫。以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为主线,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1+6”工作机制,加大涉黑恶财产执行力度,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参与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四平建设。
强化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深化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破产人管理协会和破产基金作用,妥善处置“僵尸企业”,2020年市中院参与推动了旭晨胶带厂、四开电器厂等“出清企业”有序破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宣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大力开展“普法六进”、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活动,今年上半年组织的民法典大讲堂开展宣传7次,其中云直播形式收效显著,仅直
播当日中国吉林网观众就突破3.4万人次。
强化创新引领,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推动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严格落实干预过问插手案件“三个规定”,落实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了证据裁判规则,全市刑事执法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在预防冤假错案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深化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下功夫。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参与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家事审判,积极推动“无籍房”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引入妇联、工会、律师等第三方调解力量,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一乡一镇一法官”“法官说法点”等司法为民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开通执行工作服务热线,建立当事人信访接待和执行线索受理制度,并开展“执行工作进万家、执行法官走进直播间”活动,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探索创新建立涉诉信访案件风险告知制度和信访复查案件阳光听证等工作机
制,强化律师工作站职能发挥,畅通群众诉求合法合理表达。
强化从严治警,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上下功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一体推进“三不”体制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强干警能力建设,培树更多的谭贵林式先进典型,努力推动“十四五”时期四平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为推动四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四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支撑。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2021年7月2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定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用以指导和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四化”建设,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抵御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和影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黑龙江的生动实践中展现出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做到执法司法为民。政法机关是冠以人民的执法司法机关,必须牢牢把握自身的人民属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把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变化,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着力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强化公共安全防控管理,进一步提升政法公共服务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突出实践导向,指导和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境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指引。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全省政法机关要带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和推进好依法治省相关工作,着力提高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把科学思想更好转化为法治黑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创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胡罡
(2021年6月25日)
全省首家民法典主题公园在雨湖区开园;建成了涵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湘潭律师队伍实现华丽蜕变,律师人数由212人发展为650余人,执业机构由27家发展至35家律师事务所、5家公司律师事务部;在全省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开展《社区矫正法》专家巡讲活动;率先完成公证体制改革;率先实现区级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成率100%
目标。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6年实现“六无”。
2015年全省法治文化经验交流会、2019年全省法治乡村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湘潭举行。2020年,湘潭市被推荐为国家“七五”普法验收城市,迎检工作获国家、省、市领导充分肯定。
湘潭市司法局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湘潭市先后荣获
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城市”。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湘潭市司法局乘全市机构改革的东风,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服务党委、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瞄准“创全省一流、全国先进”工作目标,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新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六个湘潭”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夯实党建根基,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常态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巩固,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五化”建设卓有成效,选派党员干部深入抗疫一线,党员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行动突出“快”,工作推进突出“严”,成果转化突出“实”。全系统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服务中心大局,司法为民成效凸显。一是全力参与政府经济事务。参与政府合同谈判,出具政府合同审核意见;组建产业链
法律服务团,指派20家律师事务所为全市13条产业链所涉重点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牵头解决了建设领域积累多年、企业反映强烈的13件政府合同历史遗留问题。仅“十三五”期间,审查政府项目合同和民商事个案753件,涉及金额7770多亿元。二是初步建成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范围内建成“1小时内”公共法律服务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湖南如法网网络平台全业务覆盖,群众可获得店铺化服务、“淘宝式”体验的公共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时空覆盖,“7天×24小时”畅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全方位覆盖,县(市)级中心5个、乡镇(街道)工作站70个、村(社区)工作点952个。十八大以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848件,“12348”热线接听电话17930个,群众评价满意率居全省前列,法律援助工作获得司法部、省市一致好评。三是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加强涉疫法治宣传,组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律师服务团,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建议意见500余件,召开现场办公会20余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其中为金杯电磁电线公司挽回货款619万元,《湖南日报》以“湘潭执法人员千里寻老赖——追回企业货款619万元”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受到企业高度赞誉。
——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推进诉源治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全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责任共担、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日臻完善。
调解网络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序衔接,驻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覆盖率达100%,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成50余个。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处矛盾纠纷万余件,调处成功率99%。二是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除相关法定机关继续保留行政复议职责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最大程度上畅通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渠道,减少老百姓诉累。全市各级复议机关案件纠错率、调解结案率均居全省前列。三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连续8年排名全省前列,先后16次在全省介绍经验。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2020年12月24日,湘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截至2021年6月21日,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997人,其中缓刑943人、假释17人、暂予监外执行37人。刑满释放人员7700余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适应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完成“四区五中心”改扩建
项目,累计收治戒毒人员1300余人,矫治质量不断提升。
——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治市深入推进。一是加快构建依法治市制度体系。湘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正式成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顺利运转。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推进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指导起草部门完善立法工作中立项、起草、调研等程序,目前,湘潭市已出台《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湘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成《长株潭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关于全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的若干意见》等700余件文件合法性审核,提出书面修改建议或合法性审核意见400余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度分析全市行政执法情况,有力提升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指导推进湘潭经开区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配合推行建立“首办容缺”审批事项清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减轻了企业相对人负担。三是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单位、企业、乡村、社区,开展宣讲500多场次。高标准建成湖湘法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法治宣传教育(文化)设施。“一把手谈法治”电视栏目深受好评。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普法媒体机、户外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刊登法治宣传内容,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探索“5G+”司法行政业务,“智慧司法”项目建设加快,湘乡市参与第二批“智慧矫正”建设。湘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完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公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戒毒民警职级晋升常态化、司法所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等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奋蹄。站在新的起点上,湘潭市司法行政人将继续砥砺前行,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信心和斗志,奋力谱写新时代湘潭司法行政事业新的篇章,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奉献智慧力量。
聚焦林区大转型大改革履职尽责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伊春落地生根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21年7月30日)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大转型大改革实际,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正确方向
全面强化党的领导,重点做到“三个抓好”:抓好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5年来共开展党组集体学习37次、研讨12次,推动了党员干部学理论、学业务、强素质蔚然成风。抓好政治引领。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5年来先后向市委请示、报告94次,并将党的要求及时贯彻到位。抓好问题解决。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为了抓好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调研,多次向市委汇报,市委高度重视,为伊美、乌翠、友好、金林四个区人大常委会各增核6名行政编制,使我市1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全部达到17名以上,均解决了“一人一委”问题。目前,我市现有的9乡24镇的人大全部实现了主席、副主席专职配备;3个区13个街道办事处人大街道工委全部挂牌成立。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近年来,正值我市大转型、大改革的关键时期,常委会紧盯改革、转型、发展、稳定关键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在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我市由原有的17个县(市)区调整为10个。常委会在省人大指导和支持下,对新设县区进行了两轮全覆盖巡查指导,确保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新设县区和建政设镇人大选举取得圆满成功。在国有林区改革中,先后就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审议专项报告,为破解改革难题、推动绿色发展提出了人大意见建议。在地方党政机构改革中,及时做好任免工作,仅去年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次。
有效推进地方立法。重点做好“三个坚持”:坚持人大主导。在法规立项时当好“引导员”,在法规起草时当好“调度员”,在会议审议时当好“决策
员”,在合法性审查时当好“守门员”,全过程体现人大的主导作用。坚持体现特色。从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文明行为入手,从“小切口”加快立法,先后制定完成程序法一部、实体法五部,充分体现伊春特色。坚持有效管用。以“绣花功夫”打磨核心条款,每项立法都逐字逐条深入研究、反复修改,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有效开展人大监督。重点做实“三个聚焦”:聚焦高质量发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与”的“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为强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开展执法检查6次,强化了人大在重点领域的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围绕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开展“三查(察)”活动21次,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聚焦权力运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施意见及预算决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开展调研,听取相关报告,推动了司法权力规范运行。
三、增强履职能力,凝聚工作合力
把加强自身建设纳入人大整体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切实强化“三个注重”,夯实依法履职基础。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注重示范引领。党组成员带头“下基层、察民情”,共领衔完成调研项目20余项;助力脱贫攻坚,常委会领导带头进村、入户,处级干部常年驻
村扶贫,为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注重队伍建设。畅通干部“进口”和“出口”,5年来共调整机关干部51人。加快提升工作质效,制定下发了关于人大机关运行、监督等意见,以制度规范和推动各项工作。强化人大宣传。开办“伊春人大”微信公众号,两年多来共编发新闻1500余篇480万余字,为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声音提供了良好平台。
领悟思想伟力续写“两大奇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法治青海建设
李宏亚
(2021年7月9日)
通过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发展史,使我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有了更深刻的感悟和体会。
续写“两大奇迹”,始终坚持以党的绝对领导铸牢忠诚之魂。坚持党的领导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根本保证。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忠诚履职、奋勇前行。
续写“两大奇迹”,始终坚持以法治方式扛牢主责之要。确保政治社会大局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牢记稳疆固藏战略定位,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重大风险。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打好反恐怖斗争主动仗。坚持“稳”字当头,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力应对社会安定挑战。
续写“两大奇迹”,始终坚持以初心使命践行为民之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着力维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各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完善依法行政管理措施,强化公共服务,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续写“两大奇迹”,始终坚持以法治建设夯实公正之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筑牢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续写“两大奇迹”,始终坚持以从严治警守住廉政之本。建设过硬公安司法行政队伍,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力;纵深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推动“关键少数”崇尚法治、运用法律、敬畏法纪,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推进法治鼓楼建设生动实践
鼓楼区委书记罗德清(2021年8月10日)
鼓楼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新变化和新任务,自觉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持续深化依法治区实践,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法治引擎”。
坚持系统思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中,我们坚持“学懂”精神实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区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系统学习、深入思考,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心走深。坚持“弄通”结合文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与“十四五”法治鼓楼建设实际有机联系,不断完善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有机统一。坚持“做实”系统谋划。对标对表法治江苏建设、法治徐州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责任
分工,明确目标思路、路径举措,系统谋划法治鼓楼建设规划(2021—2025),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十四五”规划和具体实践中。
坚持依法治理,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之治”的法治基石,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实践中,我们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法治现代化,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择优选择27名律师和1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区四套班子领导配备“一对一”法律顾问,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把住法治决策关、执行关。鼓楼区行政诉讼案件化解经验做法全市推广。以诉源治理推进基层法治现代化,创新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模式,依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中心,建立与110、非诉讼服务中心、政务12345、环保12369、消协12315、城管、信访等平台连接沟通机制,形成“1中心+N平台”架构,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组织调解,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控制在当地、化解在萌芽。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基层法治现代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多级复核备案制度,出台《关
于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助推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建立区法院与公安分局侦查立案、审判、执行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2020年9月鼓楼区非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江苏省唯一基层单位视频连线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2021年该项工作法被市委改革办确定为全市重点改革项目。
坚持法治为民,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把法治利民、便民贯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深化改革赋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基层执法力量“三整合”改革,持续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事项标准“下沉式管理”,编制办事指南,形成指导目录,方便群众办事;设置咨询窗口、不见面体验区、便民自助体验区等功能区,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赋能,把数字赋能作为法治为民的重要突破口,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整合、共享政务资源,构建全区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多层次共享和“一源多用”。发挥治理优势赋能,深化“四位一体”社会善治徐州模式,拓展“六维共治”集成改革成果,投资3000余万元新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2019年鼓楼区获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徐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王子华(2021年7月19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工会组织的政治之责、时代之任,是履行维权职能、推进依法治会的根本所在,必须做到“三个深刻领会”:一是深刻领会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二是深刻领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三是深刻领会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合新时代工会事业发展,工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路
径上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破题开篇:
一、坚持推进依法建会,夯实工会依法维权的组织基础
组织建设是工会工作的基础,也是工会依法维权的组织基础。一要依法“建起来”。依据《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进建会和会员入会工作。创新组建方式、组织形式,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二要依法“转起来”。建起来是前提,转起来是关键。推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赋予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履行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职能,切实发挥工会在社会中的枢纽组织作用。三要依法“活起来”。在基层工会中广泛持久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当优秀工会干部”“会员评家”等活动,使基层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坚持扩大源头参与,增强工会依法维权的法理依据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工会在法律的立改废释过程中应更加有序扩大和增强源头参与力度、广度和深度。一是从保障职工权益的现实要求出发,坚持源头参与推动现有法律法规落实。目前我国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已有上百部,形成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只有严格落实才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从维护职工权益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坚持源头参与推动已有法律法规修订。今年将《徐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修订纳入2021年市人大立法计划项目,使之更加符合法治实践和职工群众维权需求。三是从发展职工权益的长远需求出发,坚持源头参与推动新的法律法规制定。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市总工会将研究制定《关
于在全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通过源头参与推动更多维护职工长远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新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出台。
三、坚持用好载体平台,打造工会依法维权的多维阵地
推动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维权多维阵地,是推进工会依法维权的重要抓手。一是以“智慧工会”平台为载体,打造依法维权的信息阵地。构建工会法律服务大数据管理系统,升级劳动争议预警、监督、调处、援助全方位一体化工会法律服务平台。二是构建“多元”化解渠道,打造维权的综合阵地。健全完善人员互聘、培训互联、信息互通、检查互动、调解互邀、援助互帮的协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整合工会资源,打造维权的窗口阵地。探索实施“四心同创”维权行动,将立案、接访、咨询、调解、援助、开庭、结案等维权服务事项相衔接,打造工会维权的综合性常态化窗口阵地。
四、坚持优化法治工作队伍,汇聚工会依法维权的磅礴力量
加强工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工会依法维权的关键所在和人才保障。一是着力建设一支有担当的工会法律工作干部队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依法维权水平。二是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工会法律工作专业队伍。采取请、聘、招、录等多种方式,着力建立一支由法官、律师、法学专家、企业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工会法律工作专业队伍。三是着力建设一支善奉献的工会法律工作志愿队伍。创造性地建立一支规模庞大的工会法律工作的志愿者队伍,夯实工会依法维权的社会基础。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鹤城
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书记郭晓锋(2021年7月22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的基础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发生历史性变革、不断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概括出“十一个坚持”的总要求,深刻阐述了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正式确立了以“十一个坚持”为核心内容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根本遵循,注入不竭动力。
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具体实践,推进法治鹤城建设登上新台阶,为我市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该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要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实践中,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对良法善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该始终把握服务大局这一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
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实践中,必须紧盯市委中心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科学立法,集中清理影响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和文件。严格执法,及时查处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公正司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让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是非。全面普法,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该始终抓牢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实践中,必须要把法治队伍建设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鹤城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2021年7月2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又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的鲜明政治属性、深邃历史智慧和深厚实践基础。近年来,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作为全省法院工作主要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落实,初步形成目标统一、步调一致、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狠抓政治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满意。深刻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用旗帜鲜明讲政治统领法院全部工作。坚持政治铸魂,永葆政治忠诚,做到身在东北方,心向党中央。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及时跟进学,笃信笃行学,扎根心田、终身铭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加强对干警的政治轮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聚焦政治统领作用发挥,一体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是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满意。把践行承诺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主要抓手,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用求人,不必求人。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狠抓司法权运行监管,确保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持续开展“雷霆行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健全信访制度,推行网上信访、远程接访,努力让上访人在家解决问题。
三是大胆改革创新,努力使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服务态度满意。坚持将改革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提升服务人民群众能力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一站式”集约集成,让老百姓“只进一扇
门、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更快更好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推进智慧法院转型升级,让人民群众诉讼更加便捷。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法院、监督司法。
四是从严管理队伍,努力使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形象满意。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治警作为确保司法廉洁公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以案释德释纪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推进三级法院一体化管理,推动队伍素质、工作水平、作风形象整体提升。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量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马鞍山市市长袁方(2021年8月25日)
2020年11月16-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课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
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目标任务。
立足新起点,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质量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到2022年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到2023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要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突出全民守法。抓紧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要突出“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常态化学法制度,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法治知识培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高质量办理市人大议案建议、市政协提案,让领导干部养成在法律监督下、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的思维定式和行为习惯。继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确保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作用,提高出庭应诉质量。要突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法治工作先
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和法治素养。
二、全面转变政府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多运用市场逻辑谋事、资本力量干事。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打造创业城市,对标沪苏浙,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3.0版,并推出更多关键性、突破性改革举措,加快构建“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的发展生态,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要持续强化企业服务。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坚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发挥好企业服务中心等作用,健全问题响应、流转交办、解决答复、跟踪督办的闭环管理机制,设身处地为企业经营想办法、提建议、清“路障”。要持续加强政策兑现。完善专业化中介机构推动惠企政策落地等制度,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减税降费等惠企利民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全面完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满足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需求。要注重建章立制。认真履行地方立法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聚焦长三角一体化、营商环境、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主动谋划、及时出台前瞻性规章制度,善于运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推动工作;对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及时通过法规制度固化下来。要注重提质增效。健全立法机制、规范立法程序,不断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科学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作用,保证制度设计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要注重动态完善。坚持立改废并举,对存在立法空白的及时补充,对不合时宜的尽快修改完善,对已过时的坚决废止或宣布失效,加快形成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
四、全面提升决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要坚持用法治的理念、思维、逻辑、工具进行经济社会治理,严格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严格决策程序。加快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强化决策公开。作出涉企决策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商协会意见,确保决策可行性。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