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国之大者”校准履职坐标
二、以“民之所盼”引领履职方向
三、以“守正创新”激发履职动能
在新征程上书写检察履职的时代新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发言
同志们:
在全党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我有幸参加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通过前期的系统学习和今天的深入交流,我对全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之际,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科学擘画了“十五五”时期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我倍感振奋,也深感责任重大。下面,我结合自身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体会,与同志们共勉。
一、以“国之大者”校准履职坐标,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新担当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具体到XX省的检察实践,首要任务就是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这一战略定位,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履职的优先方向。XX的绿水青山不仅是宝贵的自然财富,更是关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我们将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形成保护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蓝天,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同时,围绕精准助力产业“四地”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深化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的专项监督,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彰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