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下步工作安排
XX区审计局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关于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的统一要求,区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对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5个方面14项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挂账推进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成果政治属性彰显不充分、理论转化落实不及时、复杂审计环境下攻坚韧性不足三个问题,党组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是推动“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贯穿审计全过程。党组专题研究确立了“审计立项必须融入政治因素考量”的原则,在2025年下半年启动的3个新审计项目中,逐一制定“政治问题延伸清单”,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必须设立“体制性障碍与治理建议”专题章节,改变就账查账、就事论事的惯性。以区级预算执行审计为例,对已揭示的26个问题,追加撰写《关于我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性问题的专题报告》,从完善区域治理体系角度提出系统性建议,并已专报区委区政府,报告获区委书记批示肯定。
二是建立理论学习成果快速转化机制。党组明确“学习不超过两周必须形成工作举措”的转化要求,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后,组织班子成员逐条梳理与审计工作的结合点,形成《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审计工作指导意义研究》内部学习文件,并将“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机构贯通协同的3项具体举措,已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执行。
三是强化重点审计项目的钉钉子精神。对周期长、难度大的专项审计调查,建立“项目书记挂帅+党组月度调度”机制,党组书记亲自领题督办,每月听取项目进展汇报,确保攻坚任务不虎头蛇尾。对2025年承接的2个跨年度专项审计调查,明确阶段性节点和验收标准,以党纪约束防止“难啃的硬骨头”被悄然搁置。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理论学习与审计实践结合不紧、党性锤炼融入审计监督不够、理想信念教育形式单一三个问题,党组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是建立“学习—问题—方法”贯通机制。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暴露的“本领恐慌”问题,党组专题组织业务研讨,邀请上级审计机关专家授课,重点研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审计识别方法和定性依据,形成《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审计实务指引》供审计人员参考,在随后的3个审计项目中实测应用,精准发现并依规定性隐形变异问题4个,“本领恐慌”问题得到阶段性破解。
二是将党性评价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框架进行修订,明确将被审计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际成效纳入审计评价指标,赋予不低于20%的权重,确保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财务审计,更是对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党性修养的综合检验。新框架已在2025年下半年的4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试行,效果良好。
三是创新理想信念教育载体。结合审计职业特点,打破以往“开会传达+文件学习”的单一模式,组织策划了“审计人的红线”“我经手的这笔账”两个主题党日活动,以身边案例为切入点,引导党员审计人员从职业角度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和守纪的必要。同时,利用审计现场作为党性教育现场,要求每个审计组在进点后第一天开展不少于30分钟的廉洁纪律提醒会,将党性教育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的整改
(一)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四下基层”深度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质量有待提升、法治思维运用自觉性不足三个问题,党组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是将群众视角融入民生领域审计全过程。制定《民生审计“接地气”工作规范》,要求凡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审计项目,审计组必须在进点后5个工作日内走访不少于3个基层点位,直接倾听群众诉求,形成“群众诉求清单”并纳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深入1个街道社区开展调研,不以走访审计对象替代联系群众。对已审计的民生项目,建立整改跟踪“回头看”台账,年底前完成2025年所有民生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的专项核查。
二是优化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增强集体研究质量。针对班子成员对非分管领域发言积极性不足的问题,调整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须通知所有班子成员开展独立研究,提倡跨领域发表意见;会上采用“轮流发言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就议题表达独立意见,不得简单附和;党组书记最后综合发言,确保集体讨论是真正的思想碰撞而非走过场。
三是建立法治思维运用的支撑保障机制。针对面对新规新问题时法治方法运用不足的问题,建立“疑难问题法治会商”制度,对审计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事项,由局法律顾问、上级审计机关专家和班子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