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查摆出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一)对案例当事人原因剖析
(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论武装深度不足
(二)党性锻炼主动性减弱
(三)宗旨意识树得不牢
(四)斗争精神锤炼不够
(五)自我革命标准不高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二)锤炼坚强党性
(三)坚守人民立场
(四)砥砺担当精神
(五)压实治党责任
XX县纪委班子成员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求,本人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这一核心,聚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等关键任务,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查摆出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与纪检监察实践结合紧密度有待提升。虽然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但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部署,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的钻研深度尚有不足。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思路、破解基层监督难题的有效方法上,存在“转化链路”不畅的问题。例如,在指导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对县直部门“一把手”监督时,有时更多地依赖既有程序和既往经验,未能完全自觉地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宏观视角去创新监督方式、优化监督流程,导致监督的穿透力和预警性未能达到理想状态。
二是政治能力在复杂局面中的锤炼尚有欠缺。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阶段性特征,以及本县在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等方面依然存在的风腐交织风险,虽然能够保持政治定力,但在精准预见、有效防范化解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的政治风险方面,前瞻性和敏锐性有待加强。例如,在部署2025年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时,虽然对标上级要求明确了“校园餐”、惠民补贴等整治重点,但在预判某些新业态、新领域可能滋生的新型腐败变异问题上,洞察力不足,导致工作方案的前瞻性覆盖存在盲区,与“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的要求尚有差距。
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监督穿透力需进一步增强。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能够通过包联乡镇开展督导,但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有时存在“重部署、轻问效”的倾向。例如,在督促包联的XX镇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专项监督时,初期关注了部署推动,但对政策执行中因部门协同不畅导致的耕地“非粮化”整治缓慢问题,未能及时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打通堵点,监督的闭环管理未能完全形成,影响了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日常锤炼不足。能够认识到党性修养是终身课题,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不自觉地以业务工作代替政治历练和党性锻炼。参加组织生活有时停留在完成规定动作,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清除思想灰尘、纠正行为偏差的锐度和深度不够。例如,在指导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对个别同志查摆问题“避重就轻”的现象,有时顾及情面,未能严肃指出并要求重新对照,影响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理想信念融入日常言行、化为行动自觉有提升空间。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学习运用,有时停留在理论层面,未能完全内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和抵御风险的思想根基。在面对繁重复杂的集中整治任务和长期存在的作风顽疾时,偶尔会产生“歇歇脚”的念头,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钉钉子”精神有所衰减。这反映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拧紧程度,在持续性和彻底性上还需要加强。
三是党章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需时刻保持警醒。虽然熟知纪律规矩,但在潜意识里,有时存在“纪委干部知纪懂纪自然不会违纪”的麻痹思想,对自身可能面临的“围猎”风险和“灯下黑”隐患警惕性不够高。例如,在与分管领域干部或包联乡镇负责同志进行工作交流时,有时对对方安排的超出规定标准的接待,未能做到态度鲜明、当场拒绝,而是采取了事后提醒的“温和”方式,实质上是纪律意识在具体情境下有所松懈的表现,未能始终做到以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存在“身入”有余、“心至”不足的情况。虽然按照要求定期到包联乡镇下访接访、现场办公,但有时调研走访预设主题多、随机倾听少;听取汇报多、与普通群众“坐一条板凳”面对面交流少。例如,在XX镇推动解决一起涉及多个村组的土地流转纠纷信访积案时,前期主要依靠镇纪委汇报和查阅卷宗,未能第一时间深入最不满意的农户家中了解核心诉求,导致化解方案初期针对性不强,延长了问题解决周期,本质上是群众立场不够牢固、为民情怀不够深厚的体现。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分管领域的具体实践中规范度有待提高。在分管集中整治工作、指导派驻组和纪检监察室业务时,能够注意听取意见,但在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的专项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推进而讨论酝酿不够充分的情况,未能完全将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程序优势转化为科学决策的质量优势。例如,在审议某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上报的关于某单位系统性廉政风险防控建议时,因该问题涉及面广,本应组织联系室、相关派驻组会商研判,但为了赶进度,主要依据分管室意见即予批准,决策的民主基础和科学性打了折扣。
三是规范用权、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需持续强化。作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负有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对联系派驻组干部的日常监督提醒多停留在工作层面,对其“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关注不够,常态化“咬耳扯袖”不够及时有力。同时,在自觉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同志监督方面,有时汇报思想和工作多谈成绩、少谈不足,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非原则性缺点,缺乏主动“晾晒”的勇气。例如,在年度述职述廉中,对个人推动包联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剖析不够深入,未能完全做到刀刃向内。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标尺有待校准。在推动分管工作时,有时过于追求“显绩”,对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内难以显效的工作投入精力不足。例如,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对能够快速立案查处、形成震慑的个案关注度高,但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源头治理工作,督导力度和韧劲相对较弱。贵州省2025年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建章立制11405个,反观我县,虽然也制发了不少纪检监察建议,但跟踪问效、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方面还需加强,未能完全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二是斗争精神在攻坚克难中的展现不够充分。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复杂信访举报或“熟人社会”干扰较大的案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在推动深挖彻查上决心不够大、措施不够硬。例如,在督促联系纪检监察室查办某乡镇站所负责人疑似优亲厚友问题时,因涉及多名镇村干部,初期曾考虑是否“适可而止”,未能第一时间旗帜鲜明地要求彻查,客观上影响了案件的突破速度和处理效果,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要求有差距。
三是识变应变求变能力有待提升。对新发展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数字化背景下腐败手段隐形变异、新型政商关系等,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在工作中有时习惯于用老办法应对新问题。例如,在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开展监督时,对数据权力运行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研判不足,提出的监督建议未能完全切中要害,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运用新发展理念引领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亟待加强。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一岗双责”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对分管部门和包联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虽然进行了部署和检查,但有时满足于开会强调、听取汇报,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发现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不够。例如,对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关注其案件查办数量多于关注其日常监督质量,对个别组存在的监督“浮于表面”、不敢较真碰硬的问题,批评教育多,但帮助其分析根源、提升能力的针对性措施少,严管所辖的力度和效果有待提升。
二是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的韧劲不足。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能够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但对一些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发现和纠治的敏感性、及时性不够。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虽然落实了相关要求,但对自身分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检视不足。例如,在要求包联乡镇纪委报送整治工作材料时,有时过于强调格式规范和多维佐证,无形中增加了基层负担,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背道而驰。
三是“风腐同查同治”的机制效能发挥不充分。虽然在工作中强调“由风查腐”、深挖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但在实践中,对“由风及腐”的风险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