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修养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一)案例当事人原因分析
(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原因剖析
四、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县司法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这一主题,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的转化运用不深入。虽然能够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5次,但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钻研不深不透,在如何将其创造性地转化为推动XX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具体思路和有效办法上,思考谋划不系统,导致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二是政治判断力的敏锐性不强。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谋划工作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例如,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中,更多地是按照上级部署按部就班推进,在结合XX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前瞻性地研究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主动性、创造性不强,未能完全做到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推进法治建设。
三是政治执行力的穿透力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中梗阻”现象,满足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但在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盯得不紧、抓得不实。比如,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虽然推行了柔性执法等措施,但对一些执法部门存在的“重处罚、轻服务”惯性思维,纠治力度不够,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最终效果。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修养方面
一是党性锻炼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场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党性原则来规范和约束一言一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所放松。有时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党性修养基础牢固,不自觉地降低了“吾日三省吾身”的标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有所淡化。
二是理想信念的根基扎得不牢。在面对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复杂问题时,偶尔会产生畏难情绪和路径依赖。比如,在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时,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人员思想波动,一度信心不足,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反映出自身在复杂局面下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锤炼坚毅品格的韧劲不够。
三是为民情怀的践行不彻底。虽然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但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够深入。例如,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3件,为420名农民工追讨薪资412万元,但自己主动下沉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倾听他们最真实法律需求的次数不多,更多是通过下属汇报和数据报表了解情况。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充分。作为“班长”,有时在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为了追求议事效率,会前虽然进行了沟通酝酿,但在会上引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展开深入讨论做得不够,有时自己的意见发表后,其他同志附和的多,提出不同见解的少,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时会受到影响。
二是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意识不强。习惯于用行政命令推动工作,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得不够紧。对公证办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更多是听取分管领导汇报、查看制度文件,主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嵌入式”监督检查不多,对一些潜在的廉政风险点,预警和防范不够到位。
三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不宽。下基层调研的频次和深度不够,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一年来虽然也多次到基层司法所调研,但大多是陪同上级或兄弟单位考察,自己带着问题、沉下身子、解剖麻雀式的调研不多。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困难等情况,主要通过“在矫通APP”等信息化手段和下属汇报了解,直接接触、当面帮教不够。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政绩观有时存在偏差。对司法行政工作成绩的认识,有时不自觉地偏重于那些看得见、叫得响的“显绩”,比如社区矫正“小板凳”教育法获得省厅肯定、《安徽日报》报道,公证处“利小房”平台经验在全省推广等,对这些工作投入的精力相对较多。而在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队伍素能等需要久久为功的“潜绩”方面,虽然也在抓,但系统谋划和持续用力不够。
二是改革创新的锐气有所消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时思想解放不够,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例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至172件,案情日趋复杂,在创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降低行政案件一审败诉率(2.3%)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谋划、先行先试的闯劲还不足。
三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格局不大。虽然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司法行政工作,但在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欠缺。在为我县主导产业、重大项目提供全周期、全链条的精准法律服务方面,思路和举患不多,“法治体检”活动开展了42场次,但服务的精准度和前瞻性不强,未能完全满足企业发展的深层次法治需求。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严不实。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多以会议部署、签订责任书、开展谈心谈话为主,方式较为单一。对他们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脸出汗”的批评提醒不够及时,导致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对精文减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抓得比较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一些工作中隐性的形式主义问题,如调研考察满足于听汇报看亮点、工作总结报告习惯于“穿靴戴帽”、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现象,警惕性不高,批评纠正不够坚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实效。
三是对干部队伍的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