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六)在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三个务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
二、原因分析
三、整改措施
政府督查专员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严格按照会议主题和要求,在会前认真参加了2025年3月至7月全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深入的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我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及基层干部等20余人次进行了深入的谈心谈话,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梳理归纳出各类意见建议15条。在此基础上,我聚焦6个方面,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在政治判断上见微知著不够。对一些潜在性、苗头性问题的政治敏锐性不强,从政治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不够深入。2025年初,在作为督查专员审核XX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的项目规划报告时,我更多地关注了其投资额、预计产值等经济指标,对其产业链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深层联动关系研判不深,对其中一个关键配套项目可能存在的“卡脖子”风险未能第一时间提出预警,导致后续协调上级部门支持时多费周折。
二是在政治领悟上融会贯通不够。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为落实而落实”的倾向,在结合酒泉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思考不深。在推动落实2025年全市数字化转型工作中,对于上级提出的“数据壁垒”清理要求,我牵头督办时,初期仅满足于各部门提交“已共享”的数据清单,而没有深入探究数据共享的质量和应用实效,导致部分数据“共享即休眠”,未能真正赋能基层治理。
三是在政治执行上坚决彻底不够。在推动一些涉及多部门协调的复杂工作时,面对阻力和困难,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导致工作推进速度和力度未达最佳预期。例如,在2025年下半年推进全市机关内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督查工作中,面对个别单位因系统不兼容、人员习惯等原因产生的抵触情绪,我虽反复协调,但未能采取更有力的督查问责手段,致使该项改革比原计划延迟了近两个月才全面贯通。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在理论武装上系统钻研不深。虽然能够按时完成集中学习任务,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通读了所有规定材料,但个人自学的主动性和系统性不强,存在“碎片化”阅读现象。学习内容多是围绕即将召开的会议、需要撰写的材料来组织,缺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长远性把握,对一些新论断、新思想的理解停留在“知其然”的层面。
二是在党性锤炼上入心见行不透。在党性分析和自我反思中,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检修不勤,存在“事务主义”倾向,忙于政府办日常运转和督查任务,静下心来改造主观世界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有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高效完成工作,而不是首先思考这项工作背后的政治意义和对党性修养的锤炼价值。
三是在精神追求上坚守笃行不牢。面对新形势下的考验和挑战,革命意志和斗争精神有所弱化。例如,在处理一件历时三年的重复信访积案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再次核查和解释说明,而不是以““钉钉子”精神,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彻底探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利益纠葛和制度性障碍,寻求一揽子化解方案,反映出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有所消减。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在践行群众路线上脚步不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时存在“身入”有余而“心至”不足的问题。作为督查专员,2025年第二季度我带队赴XX县XX镇督查乡村振兴项目进展时,在项目点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花了2个小时,而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随机走访了解情况的时间却不足半小时,且走访对象多为村干部提前“打过招呼”的,未能真正听到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和最迫切的诉求。
二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上态度不坚。作为政府办常务科科长,在主持科室内部会议或协调跨部门工作时,有时为了追求效率,对于自己已经深思熟虑的方案,会不自觉地加大阐述力度和引导倾向,客观上压缩了其他同志发表不同意见的空间和时间。2025年10月,在一次关于优化市政府常务会议题提报流程的内部讨论中,我因急于推动方案落地,发言占据了大部分时间,导致讨论不够充分,决议显得有些仓促。
三是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标尺不严。在督查专员的岗位上,对“督查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的敬畏之心扎得不牢。有一次,仅凭一条未经多方核实的网络舆情线索,我就启动了对某单位服务窗口作风问题的突击式暗访督查,虽然事后查明问题确实存在,但这种“先斩后奏”的方式在程序上不够严谨,给基层单位造成了不必要的紧张情绪,反映出在用权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在树立正确政绩观上存在偏差。对显性成绩和隐性成绩的认识不够均衡,有时不自觉地追求“立竿见影”的工作成效。2025年,全市在精文简会方面成效显著,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减少了45%,全市性会议减少了37.5%。我曾一度将这些数字作为重要成绩,但在后续的督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出现了以非正式的“白头”通知、微信群部署替代“红头”文件的隐形变异现象,说明我对整治形式主义的复杂性认识不深,政绩观存在“数字”倾向。
二是在发扬斗争精神上劲头不足。在督查工作中习惯于当“裁判员”,不善于当“战斗员”,斗争的魄力和策略有所欠缺。在督办XX重大项目建设滞后问题时,面对责任单位列举的土地、资金等一系列“客观困难”,我提出的督查意见虽然指出了问题,但措辞较为缓和,没有一针见血地指出其主观不作为、慢作为的实质,导致问题整改的紧迫感不强,项目进度再次被拖延。
三是在增强忧患意识上敏锐不够。底线思维树得不牢,对工作中的潜在风险预判不足。事后,应急管理部门在该园区的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了一个未被平台传感器覆盖的老旧车间存在轻微物料泄漏,这给我敲响了警钟,暴露出我在风险防范上存在麻痹思想。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