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
(二)党性锻炼不够严格
(三)能力本领存在短板
(四)纪律规矩意识需持续强化
(五)政绩观权力观需进一步端正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二)不断锤炼坚强党性
(三)全面增强履职本领
(四)时刻严守纪律规矩
(五)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市财政局副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工作部署,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仔细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基层调研、书面征求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实际,严格对照规定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后,针对查摆出的“理论武装系统性不够”“财政专业素养有待提升”“深入基层调研频次不足”“开拓创新意识需增强”等8个具体问题,本人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清单和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一年来,通过持续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了理论学习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将《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财政工作论述摘编》等作为案头卷,坚持每周至少4小时的自学,并结合财政改革实践撰写学习笔记2万余字,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所提升。二是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围绕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财会监督等重点领域,组织或参与专题业务研讨10余次,带队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2次,对标对表,优化了分管领域的部分工作流程。三是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全年深入县(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相关企业及项目现场开展调研15次,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政策落地等具体问题20余个。四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扩围、探索财政资金“拨改投”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穿透式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
总体来看,上年度查摆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部分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已纳入常态工作。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一些深层次问题仍需常抓不懈,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在本次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对照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标准,仍存在差距。一是理论武装的系统性、穿透力有待加强。学习的“深度”有欠缺。虽然能够坚持参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但有时满足于“已学”“学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核心要义,缺乏“掘井及泉”的钻研精神。例如,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宏观战略部署,如何精准转化为财政政策工具、预算安排重点、资金监管举措,思考的深度和转化的精度还不够,存在一定的“知”与“行”的温差。学用结合的“效度”需提升。将党的创新理论运用到分析和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比如,在研判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基层“三保”压力、债务风险化解等复杂局面时,有时更多从技术层面、业务层面思考对策,自觉运用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把握规律、谋划战略、制定政策还不够娴熟,导致一些财政举措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未能达到最佳统一。二是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的敏锐性需增强。政治洞察力不够敏锐。对财政经济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的警惕性需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上一些关于财税政策的模糊认识或错误言论,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第一时间辨析其本质和潜在危害,主动进行批驳引导的意识和力度不足。例如,在涉及民生支出结构调整、税收政策调整等敏感议题的舆论应对中,预判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对“国之大者”的领悟需更精准。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意图,有时理解停留在字面层面,对其深远政治考量和战略意图的领悟不够深刻、全面。在财政资源配置、政策制定过程中,如何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体现政治要求,站位和眼界需要进一步提升。政策执行的“穿透力”有衰减。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能够做到迅速传达部署,但在结合财政实际创造性抓落实上存在不足。有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惯性,推动政策直达基层、惠及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比如,在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时,对政策效果的跟踪评估、问题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能够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但对照党性修养的终身课题要求,仍有薄弱环节。一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常态化不足。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入心”。能够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但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谈工作多谈思想少;相互批评时“辣味”不足,存在“和风细雨”现象,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我检视的频率和深度不够。未能真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对自身思想深处的“灰尘”清扫不够及时彻底。在繁忙的业务工作冲击下,静下心来系统反思党性、砥砺初心的专门时间安排不足。二是理想信念的根基需要持续加固。能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但在面对财政改革深水区、矛盾凸显期时,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例如,在推进某些触及部门利益调整的财政改革时,担心阻力大、矛盾多,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闯劲有所减弱。这说明理想信念在抵御风险挑战、激发斗争精神方面的“压舱石”作用还需进一步夯实。三是宗旨意识践行不够全面深入。“财”为“政”服务的意识强,但“财”为民所用的具体化、精准化有待提升。谋划财政政策、安排财政资金时,有时更多考虑宏观经济指标、行业发展需要,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投入的关注度和资源倾斜度还可以更高。例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对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财政投入效率评估和结构性优化,还可以研究得更深更细。深入群众听取意见不够经常。坐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多,主动深入社区、农村、企业一线,与普通群众、市场主体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对财政政策的真实感受和诉求偏少,导致政策制定和调整有时与群众期待存在“温差”。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能够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敬畏之心需时刻保持、不断强化。一是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体现于具体服务尚有差距。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扎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时存在“任务”观点,调研安排偏重于了解财政收支数据、项目进展,与基层干部群众拉家常、聊心声、问计策的时间占比不高,未能完全掌握“沾泥土”“带露珠”的一手情况。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韧劲不足。对调研或接访中群众反映的涉及财政的具体问题,有时批转办理后跟踪督办不够紧,导致一些问题解决周期较长或效果未达预期。例如,对某些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持续跟踪、一抓到底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对组织的敬畏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上需加强。参与集体决策有时发言不够充分。在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上,对于非分管领域议题,有时会前研究思考不深,会上发表意见不充分,存在一定的“随大流”思想。执行组织决定有时创造性不够。对于组织作出的决定、分配的任务,能够坚决执行,但在如何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拿出更优落实方案、取得更好落实效果方面,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的空间还可以更大。三是对法纪的敬畏在严守规矩底线方面需更严格。法治财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牢。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提升。例如,在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方面,推动监督手段从合规性向绩效性、风险性延伸的法治化路径探索不够。纪律规矩的“内化”程度需提高。能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但对一些隐形的“四风”问题变异,如“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度留痕等,警惕性和辨别力需要持续增强。在公务接待、会议活动、资源节约等方面,虽然能守住底线,但精益求精、率先垂范的标准还可以更高。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能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仍有提升空间。一是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弱。改革创新的主动性不强。面对财政运行紧平衡常态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时习惯于沿用既往成熟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对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等深层次问题,主动研究、大胆探索的劲头不足。例如,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