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整治情况
(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一)案例原因剖析
(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差距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改造的“总开关”拧得不紧
(二)宗旨意识的“压舱石”筑得不牢
(三)斗争精神的“战斗性”磨砺不够
(四)纪律规矩的“紧箍咒”念得不常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铸牢政治忠诚
(二)强化理论武装
(三)树牢宗旨意识
(四)勇于担当作为
(五)严守纪律规矩
科技局副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的主题,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坦诚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五个带头”具体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经历了工作岗位的调整,1月至9月任团县委副书记,9月至今任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角色的转变和职责的调整,对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深刻反思和全面梳理中,我认识到自身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力度和深度仍有欠缺。
一是在政治判断力上,对新形势下青年思想动态的深层逻辑研判不精准。在团县委工作期间,我牵头负责“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的推广工作。虽然每期参学率均超过95%,在全市名列前茅,但更多时候我关注的是参学人数、完成时长等量化指标,对于青年群体在学习过程中是否存在“为完成任务而打卡”、对理论内容的真实吸收度有多少、思想深处是否真正认同等问题,缺乏更深层次的质性分析和有效评估手段。这反映出我在将政治任务从“完成”推向“做实、做深、做透”的过程中,政治判断力穿透基层、穿透人心的能力不强。
二是在政治领悟力上,对上级战略部署与基层工作结合的“耦合度”把握不透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9月到科技局工作后,我分管对外合作与交流。在筹备年底的“XX县—XX区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会”时,我最初的方案更多停留在组织几家企业进行一次礼节性的互访和座谈,满足于“活动办了、简报发了”,对于如何精准匹配两地产业链、创新链,如何建立常态化、实体化的合作机制,如何将“交流合作”的宏观要求转化为企业能实实在在获得订单、技术、人才的具体成果,思考谋划的深度不够,导致活动的前期成果转化意向仅有3项,未能达到预期。这暴露出我将中央大政方针创造性地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的政治领悟力不深。
三是在政治执行力上,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存在“中梗阻”现象。2025年初,团省委要求在乡镇一级全面推开“青年之家”实体化阵地建设。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我虽然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但在执行过程中,面对部分乡镇反映的场地协调难、活动经费短缺等现实问题,我的应对措施更多是要求其自行克服困难,或简单地将上级文件转发了事,而没有俯下身子,逐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基层链接资源、解决难题。最终,截至9月份我离任时,全县12个乡镇中仍有2个“青年之家”仅停留在挂牌阶段,未能实现常态化运营。这说明我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时,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和狠劲不足,政治执行力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但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做得不好。
一是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两张皮”现象未彻底消除。对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我坚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个人也进行了自学,但往往满足于“学过了、记住了”,缺乏与分管工作的深度融合思考。例如,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我在11月份评审一项关于“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的科技计划项目时,仅按照评审标准对其技术参数、市场前景进行打分,而没有从全县农业产业升级、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深入思考该项目对于补齐我县智慧农业短板、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深远意义,导致在评审意见中对其创新价值的阐述不够充分。这反映出我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
二是党性锤炼在斗争实践中“淬炼”成色不足。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在团县委工作期间,我分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在设计2025年度第一期培训班课程时,我发现往期课程内容偏重理论灌输,与青年实际思想困惑结合不紧密。我虽有心改革,想增加更多关于社会热点辨析、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等实践性课程,但在协调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时,因对方时间紧张、授课费用超出预算等原因遇到了阻力。我没有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跟进、多方争取,而是退而求其次,沿用了部分传统课程,导致培训的“解渴度”和吸引力未达最佳效果。这说明我的党性修养在直面矛盾、攻坚克难的实践中锤炼得不扎实。
三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作用在日常言行中体现不充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坚定理想信念,但在面对一些社会上的错误思潮和消极言论时,有时未能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比如,在与一些企业家朋友交流时,偶尔会听到“搞科研投入大、风险高,不如做短平快的项目来钱快”的论调。我虽然内心不认同,但有时考虑到对方是服务对象,为了维持“良好关系”,没有当面严肃地指出这种急功近利思想的危害性,更没有积极主动地宣传党和国家鼓励长期投入、坚持自主创新的坚定决心和政策导向。这暴露出我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坚定捍V卫党的价值理念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仍有差距。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能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但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不足。
一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路径依赖较重。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一线“解剖麻雀”式的调研不深入。在团县委推动“促进青年就业”工作时,我牵头组织了3场线上招聘会和2次创业政策宣讲会,覆盖青年近2000人次。但对于“为什么一些本地企业反映招工难,而同时一些待业青年又反映就业难”这一结构性矛盾,没有深入到企业车间、田间地头和青年群体中去,与一线的工人和求职者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导致后续出台的一些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未能从根本上破解“供需错配”的难题。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刚性与思想交流不充分并存。在担任科技局副局长后,我参与了局党组会关于“2026年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方案”的讨论。会上,我虽然按照议事规则发表了意见,但在其他同志提出不同看法时,尤其是在涉及我分管领域的工作时,有时会急于解释,希望自己的意见被采纳,对于不同意见背后所反映的合理考量和潜在风险,倾听不够、换位思考不够。这种潜意识里的“自我为先”,实质上是民主精神发扬不充分的表现,不利于班子形成最优决策。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不适应。对《科技进步法》等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导致在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更多依赖行政手段和过往经验。11月,在处理一家企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复审的申诉时,该企业因上一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未达标而面临资格被取消的风险。我当时主要考虑的是维持政策的严肃性,简单依据管理办法条文作出了解释说明,而没有主动从法律援助、政策辅导的角度,指导企业如何依据现有法规,合法合规地梳理补充证明材料,或者规划下一步如何通过技术改造、人员结构优化等方式,在未来重新达到标准。这反映出我运用法治思维服务企业、化解矛盾的水平不高。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面对新岗位新挑战,有奋发有为的愿望,但“敢”的勇气和“闯”的锐气有所消减。
一是面对新旧动能转换的复杂局面,敢闯敢试的锐气不彰。9月到科技局工作,正值我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面对一些长期依赖传统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企业,我在鼓励其加大研发投入、申报科技项目时,办法不多、力度不大。12月初,在对一家纺织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时,企业负责人表达了智能化改造的意愿,但又对投入成本高、技术路线不明确、市场前景不明朗感到忧虑。我当场虽然也介绍了一些普适性的奖补政策,但未能像“科技红娘”一样,精准地为他链接到省内高校的对口专家团队,也未能拿出具有说服力的同行业成功转型案例和数据,来坚定他“敢投、敢闯”的决心。这种“口号式”服务多于“解渴式”帮扶的现象,反映出我“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担当精神不足。
二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偏差,急于求成的思想苗头时有显现。从团委这样一个以育人为主、成果相对“软性”的单位,转到科技局这个项目多、资金多、考核指标“硬”的单位,心态上有些急躁,希望尽快做出看得见、摸得着的业绩。10月份,在谋划第四季度的科技招商工作时,我曾一度倾向于引进一个“短平快”的数据标注项目,因为它能迅速带来数十个就业岗位和年度税收。但在深入研判后,发现该项目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与我县着力发展的“新材料、智能制造”主导产业方向关联度不大。经过思想斗争和党组领导的提醒,我最终放弃了这一想法,转而将精力投入到对接一个更具长远发展潜力的MEMS传感器项目上,尽管后者洽谈周期更长、落地难度更大。这次经历让我警醒,必须时刻校准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
三是防范化解风险的底线思维树得不牢。对分管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廉政风险,虽然有初步认识,但系统性的排查和制度性的防范做得不好。例如,在科技项目评审中,存在“重立项、轻监管”的倾向,对于项目后续的经费使用、成果转化等环节,缺乏常态化、嵌入式的监督检查机制。虽然我到任时间不长,尚未发现具体问题,但这种制度上的漏洞本身就是一种风险隐患。这表明我在工作中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特别是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能够做到严于律己,但在“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上存在宽松软现象。
一是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在团县委任职时,对分管的部室和下级团组织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主动过问、深入了解不多,更多是业务工作上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提醒抓得不紧。比如,我曾注意到个别青年干部在撰写活动总结、调研报告时,习惯于上网搜索、拼接材料,存在轻微的文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对此,我仅在会议上作过普遍性要求,而没有进行“一对一”的严肃批评指正,未能起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效果。
二是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对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满足于落实上级统一要求,结合科技工作特点,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不够。例如,在科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环节,如何更有效地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