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
二、聚焦五大重点
三、强化党建引领
四、突出环境整治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早夜市大集专项监管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早夜市大集专项监管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区早夜市、大集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挑战,全面部署下一阶段的专项监管工作,动员全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合力攻坚,共同推动我区早夜市经济在规范有序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早夜市、大集,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市民的“菜篮子”“果盘子”,一头连着万家的灯火与生计,是城市“烟火气”最生动的体现,也是反映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一面镜子。近年来,我区早夜市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促进消费、繁荣市场、增加就业、便利民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据我区市场监管局近期于2026年5月初完成的初步摸排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在册备案及自发形成的临时性早夜市、大集共计38处,涉及各类经营商户约4500余户,日均服务市民超过15万人次,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然而,在繁荣的背后,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规模的快速扩张,一系列管理难题与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群众反映强烈。占道经营、交通拥堵、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垃圾遍地等“城市病”屡禁不止,成为影响市容环境的顽疾;缺斤短两、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失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部分摊点原料来源不明、加工操作不规范、卫生条件堪忧,构成了重大的公共安全风险。数据显示,2026年第一季度,我区12345热线及各类平台收到关于早夜市、大集的投诉举报共计582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1.5%,其中涉及食品安全、占道经营、环境卫生三大问题的投诉占比高达83%。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不仅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更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已经到了非抓不可、非管不可、非严管不可的地步。
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出重拳、下猛药,集中开展一次覆盖全面、措施有力、务求实效的专项监管整治行动。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次问题剖析会,更是一次责任落实会和工作动员会。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专项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做好本次专项监管工作,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全区上下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首先,这是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具体行动。早夜市的“烟火气”要保留,但绝不能以牺牲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安全感为代价。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就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开展专项监管,就是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市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其次,这是对我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验。早夜市、大集管理涉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环保、卫健等多个部门,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极易出现“九龙治水”却“都管不好”的局面。此次专项行动,就是要通过强化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监管合力,在实战中探索和完善常态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用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彰显我区现代化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最后,这是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激发消费潜力的现实需要。一个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通过专项监管,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秩序,不仅能够保障消费者权益,更能引导早夜市经济从野蛮生长向品牌化、特色化、品质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深夜食堂”和“黎明集市”名片使之成为展示我区城市活力和文化魅力的重要窗口,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二、聚焦五大重点,精准发力,确保专项监管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监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必须紧紧围绕核心目标,聚焦关键环节,采取超常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根据行动方案,我们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聚焦规范经营,重塑市场新秩序。秩序是市场活力的基础保障,必须坚决向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亮剑”。一要划定经营“红线”。各街道乡镇要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早夜市、大集进行全面摸底,科学合理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设定摊位数量,实现划线经营、规范管理。对于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绿地以及严重妨碍交通的经营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取缔。二要严打违法“乱象”。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常态化巡查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