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筑牢思想根基
二、站稳人民立场
三、遵循客观规律
四、强化实干担当
在XX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刻剖析近年来我区查处的,以及上级通报的违反正确政绩观的典型案例,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思想警示。目的就是要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思想深处、从灵魂根处,彻底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和纠治政绩观的错位与偏差,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作风保障。
刚才,会议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大家也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片中人、案中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每一个案例都是一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每一次沉沦都始于理想信念的坍塌和政绩观的扭曲。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其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更严重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拖累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全区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一次全面深刻的对照检视,认真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政绩观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干部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的“经验交流”。正确的政绩观,核心要义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然而,从查处的案件和日常监督中发现,一些干部在政绩观上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偏差。有的急功近利,热衷于搞“短平快”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计成本、不顾后果,只为在任期内留下“看得见的痕迹”;有的脱离实际,不遵循客观规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甚至违规举债搞建设,给地方长远发展埋下巨大隐患;有的数据造假,为了“装点门面”,在统计数据上动歪脑筋、做假文章,搞“数字政绩”“虚假繁荣”;有的漠视群众,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视而不见、推诿扯皮,工作重心偏离了为民服务的根本方向;还有的为了个人升迁,信奉“不跑不送、原地不动”,把心思用在搞关系、找门路上,而不是用在干事创业、为民造福上。这些扭曲的政绩观,根源在于党性不纯、宗旨不牢、纪律不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明确将政绩观错位行为纳入违反政治纪律的范畴进行查处,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整治政绩观偏差问题的坚定决心。全区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错误的政绩观是毒瘤,是腐败的温床,必须坚决予以根除。
下面,结合今天的会议主题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教育,我讲四点意见。
一、筑牢思想根基,在锤炼党性中校准政绩观航向
政绩观出现偏差,问题表现在工作上,但根子在思想上、在党性上。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才能确保政绩观的航船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要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为谁干事、向谁负责的问题。必须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的政治担当。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时常叩问内心: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党中央的要求?是否真正做到了胸怀“国之大者”?是否自觉把XX的发展放到了全国、全省、全市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小聪明”。
二要持续在理论武装中升华思想境界。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和检验标准,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的学习,必须在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上下更大功夫。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真正理解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弄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政绩,怎样才能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政绩。通过深学细悟,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
三要自觉把公私分明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准则。政绩观的偏差,往往与权力观、利益观的错位紧密相连。一些干部之所以热衷于搞“形象工程”,背后往往隐藏着谋求个人政治资本的私心。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