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2026—2030)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治建设
(二)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深化“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1.刑事检察:做优做强
2.民事检察:做实做强
3.行政检察:做大做强
4.公益诉讼检察:做好做强
(五)坚持司法为民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七)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九)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统筹协调
(三)严格考核督导
(四)夯实保障支撑
检察系统十五五工作计划
“十五五”时期(2026—2030),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攻坚期,也是检察机关推动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最高检“十五五”检察工作发展规划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督察、督办落实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恪守宪法法律,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紧扣国家战略和地方中心工作,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守护生态作为履职重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高质效办案导向。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杜绝重数量轻质量、重办案轻治理、重惩戒轻保护,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坚持系统观念改革创新。统筹安全与发展、惩治与治理、办案与服务、监督与配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三)发展目标(2026—2030)。到2030年,基本形成政治引领更加有力、法律监督更加精准、履职格局更加均衡、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数字赋能更加高效、队伍素能更加过硬、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的新时代检察工作体系,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走在前列。政治建设: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党的领导全面融入检察履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增强。业务质效:“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稳居政法机关前列。服务大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作用更加凸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法律监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刚性明显增强,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数字检察:数字办案、数字监督、数字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形成品牌,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入办案全流程。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显著提高,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廉洁司法防线牢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健全党的领导落实机制。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建立台账、细化责任、定期督办、对账销号。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案件、重大改革、重要舆情及时请示报告。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融党建”工程,把党支部建在办案团队上、党小组设在办案组里,实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打造“党建+法律监督”特色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履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建好检察官网、新媒体账号、办案内网等阵地,规范网络言行,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处置,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二)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坚决捍卫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恐怖活动、邪教组织等犯罪,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组织、“保护伞”及相关犯罪,深化行业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对个人极端暴力、涉枪涉爆、拐卖人口、性侵、故意伤害、抢劫、绑架、重大责任事故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惩治,震慑犯罪、安定人心。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坚持“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帮信、洗钱等关联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通信等部门协作,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健全与公安机关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提升打击精准度和办案质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严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不捕、不诉、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制度,推进“检护未来”专项行动,构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保护体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治理,加强检调对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推动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商业贿赂、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数据产权等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侵权牟利犯罪,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护航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