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也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确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锚定方向、破解难题、夯实根基,方能推动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航船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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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法治理念、法治体系、法治实践的全方位升级,需要科学理论提供坚实支撑。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根基。
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中国国情,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锚定了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将法治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也为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明确了目标。
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承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在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融入了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民惟邦本”“法平如水”“明德慎罚”等理念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挖掘传统法治文化的时代价值,实现了古今法治智慧的贯通融合。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论述,就是对“为政以德”的传统德治文化的创新性发展。
再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为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诞生于时代浪潮中,不断被现实所验证、为经验所丰富、因实践而发展,反映出与时俱进的重要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正是更高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