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坚持“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光辉典范。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把握治国理政规律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深刻阐明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深刻回答了什么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怎样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拓展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的规律性认识,又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理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所蕴含的原创性贡献,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能力。
挖掘传承德法合治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供丰厚文化滋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上层建筑范畴,都由经济基础决定,反映并服务于特定的生产关系,既存在差异、存在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源远流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创造了独一无二的中华法治文明。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辩证地看待中华法治文明,深刻把握中国古代法治和德治的本质特征,坚持以“两个结合”不断推动德法合治传统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
明确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和道德“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古往今来,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我国历史上有十分丰富的礼法并重、德法合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总结古代中国的治国理政智慧和经验,深刻论述了我国历史上法治和德治两种治国理政手段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等古语,明确法治对于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基础性作用,并将其中的思想精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具有时代价值的理论表达,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等;汲取“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等古代中国德治智慧,阐明了德治对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以及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教化作用,提出“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重要要求。这些重要论述,纠正了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轻视和曲解,彰显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深厚底蕴。
深入挖掘古代中国德法合治的思想精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礼法并重、德法合治,是古代中国长期践行的治理理念,也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鲜明特色。中国古代的“礼”是一个涵盖政治制度、社会规范、文化仪式等方面的综合体系,旨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等级秩序、推动道德教化,既有“法”的属性,又是“德”的载体。先秦时期,法家提出“以法治国”的治理主张,儒家提出“为政以德”“隆礼重法”;唐代形成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德法合治格局,以道德加强内心引导,以法律进行行为约束;此后,宋元明清时期基本延续了德法合治的传统。德法合治彰显了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也是中华民族在国家治理上的伟大创造。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挖掘古代中国德法合治的思想精华,总结出“尽管古人对德法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尽相同,但绝大多数都主张德法并用”的结论,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夯实了历史文化基础。
科学评价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观我国古代历史,法治和德治运用得当的时期,大多能出现较好的治理和发展局面。”中国历史上,偏重礼治的周代,逐步形成以德节制刑罚、以德引导政令的治理理念,“礼”“刑”失衡,以致“礼崩乐坏”,暴露了法律缺位的治理漏洞;偏重“缘法而治”的秦代,实现大一统,却也因暴政苛法而迅速灭亡,“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比较来看,礼法并举、德法合治的时期则多为治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之治等。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以深远的历史视野对我国历代王朝兴衰进行深入考察,还以宏阔的世界眼光认真鉴别外国法治和德治的实践经验,在总结我国古代法治和德治成败得失、指出“在我国历史上,也有纯任法治、纯任德教的主张,但往往在实践中难以贯彻到底”的基础上,深刻指出“国外也是这样,凡是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都注重法治,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单纯孤立的德治或法治都不能把国家治理好”,深刻把握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历史逻辑。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科学揭示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夯实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论基础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发展,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邓小平同志提出“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江泽民同志提出“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