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印发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_2VIP专享

提纲: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预警

3.1预警分级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3.2.2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发布程序

3.3.2打断判定及预警级别调整

3.3.3预警解除

3.3.4区域应急联动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4.2应急响应措施

4.2.1采暖季错峰生产与错峰运输

1.错峰生产

2.错峰运输

4.2.2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4.2.3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4.2.4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4.2.5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4.3信息报送

4.4总结评估

4.5督导检查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5.2经费保障

5.3物资保障

5.4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5.5通信与信息保障

5.6医疗卫生保障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6.2预案培训

6.3预案演练

6.4预案修订

7.附则

7.1名词解释

7.2预案解释

7.3实施时间

2.吕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

3.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

4.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

5.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表

6.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

关于印发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1027日印发的《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吕政办发〔201793号)同时废止。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029

  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吕梁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重点控制和防范区域为吕梁市离石区、平川四县(文水县、交城县、汾阳市、孝义市)及周边区域,各县(市、区)依据市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预案体系

  《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重点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与《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对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共同构成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科学预警,及时响应;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批准有关信息发布等。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报送;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指导重点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响应总结评估及会商,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监测预报组。由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督导检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交警支队、市监委、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国电吕梁分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新闻单位组成宣传报道组,根据市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引导舆论。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编修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各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6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负责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并确保执行到位;建筑施工工地按要求实施降尘、停工等措施;负责辖区内裸露土地的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

  市委组织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考核,配合市政府办公厅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督导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市环保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市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提出预警建议;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参与应急时期督导检查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接到指挥部发布预警后,负责组成督导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

  市气象局:对各县(市、区)气象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完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度;联合市环保局共同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报、调控和效果评估,提出预警建议。

  市住建局:负责市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督导县(市、区)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等应急响应措施。

  市交警支队:督导各县(市、区)交警落实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加大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车辆的检查执法力度。

  市监委:为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市交通局:制定在应急响应期间社会车辆限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输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重污染天气下的地方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市发改委: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市经信委:依据预案中工业污染源清单,督促指导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方案实施等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统筹推进区域煤改电工作;实施发电节能减排调度。

  市教育局:督导各县(市、区)教育机构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市农委: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秸秆禁烧工作,并及时为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水利局:对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督导水利工程扬尘治理和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监督检查。

  市国土局:负责督促指导露天矿山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响应措施。

  市商务局:督导各县(市、区)商务或有关部门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卫计委: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宣传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急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

  市煤炭局:加强煤炭质量的源头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下的优质应急煤供应体系。

  市质监局: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对煤炭和油品质量的源头控制;加大对各县(市、区)质监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的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市工商局: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对煤炭和油品质量市场流通的监督检查。

  国电吕梁分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负责对市区和各县(市、区)限产、停产企业实施供电管控,对关停取缔企业采取停电措施。

  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建议性减排措施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滑动平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将SO2 1小时均值浓度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补充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2 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预警条件;或监测SO2 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或监测SO2 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建立吕梁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监测预报组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2.2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市气象局预报未来1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市环保局通报,由市环保局发起会商。采暖季每日会商1次(上午10点),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附件1),于12点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2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发布程序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启动等级时,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测应启动红色预警时提前48小时发布。

  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附件2),发布预警时,《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由市政府应急办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关于印发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_2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浏览记录
会员中心
邀请奖励
网站首页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