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二)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提升行政立法质量
3.加强备案审查管理
4.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6.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7.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8.大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二)强化制约监督
9.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
1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1.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12.健全重点行政领域监督机制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14.优化政府职责体系
15.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1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8.坚持底线思维
19.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20.多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四)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
22.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23.改进人事管理机制
24.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26.科学评估政府绩效
27.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28.坚持因事定财原则
(五)运用网络信息技术
29.以“一朵云”为统领
30.以“一张网”为支撑
31.以“一平台”为载体
32.以“一系统”为基础
33.以“一城墙”为抓手
34.建设“领导驾驶舱”
四、重点工程
(一)党建引领铸魂工程
(二)数字政府建设工程
(三)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四)政府效能提升工程
(五)社会治理创新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监督
(三)加大资金支持
(四)提高队伍能力
吕梁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
等22个市级专项规划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业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高品质生活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非常规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能源革命及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装备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产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转型综改试验重大改革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农业现代化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等22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十四五”
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
前言
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政府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完善行政体制,优化职责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关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履行好政府职能,切实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助力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聚焦“三大目标”,实施“十大举措”,全市经济发展保持了总体平稳、稳定向好态势,社会各项事业取得较好成绩,积极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职能,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前进。2019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12.1亿元,增长5.7%,总量再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963.2亿元,增长4.6%,总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6亿元,增长10.2%,总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3.3亿元,增长11.2%,增幅全省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8%、10.3%。市区优良天数达280天,全省排名第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市区PM2.5平均浓度最低、改善幅度最大、优良天数最多,再次排名汾渭平原11个城市第一。省政府“八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2019年,我市聚焦深度贫困持续发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面貌大幅改观。更加重视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三统一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组织专项集中清理,不断提高审查效能和质量,保障政令合法、统一、有效。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县政府和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实行审计全覆盖。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三是有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分别比国家规定时限提前1年、8个月公布运行。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严格管控,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四是持续提升政府效能。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政府部门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贯彻“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文件数量、会议和督查次数大幅减少。“13710”督办制度深化拓展,政府效能不断提升。启动“一枚印章管审批”,首批划转事项集中度80.9%,超省定任务3.9个百分点。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五是全面启动数字政府建设。“吕梁通”APP上线运行。
(二)面临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面临环境日趋复杂,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变得更加迫切。
从国际看,世界将呈现经济增速放缓、经贸规则重建、科技革命突破、竞争位势重塑、力量格局重构的叠加态势,中美战略博弈常态化增加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将导致世界经济面临衰退风险。美国等部分西方国家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经贸规则深度重构,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加快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将前所未有地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颠覆式变革,深刻改变国家间比较优势和竞争格局。对各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将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工业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迈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制造产业链、价值链带来革命性影响。城市化进入后期,城市群和都市圈已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更深层次的改革、更高水平的开放,将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进一步激活经济社会活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从省内看,确保实现转型“出雏形”将成为山西省的战略任务,“十四五”期间,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历史使命下,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围绕“六新”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国家战略的关键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的区域空间布局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打造“有为政府”,建设“有效市场”,是实现我省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我市发展来看,挑战与机遇并存。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水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防治任务仍然艰巨;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够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应急管理能力还有待加强;少数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政府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市场秩序形成较大影响。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间,我市迎来了战略发展良机。转型综改处于攻坚期。省委赋予我市建设省市域中心的历史使命,加快吕梁市域中心城市建设,用好自身资源禀赋的优势条件,主动向核心引擎看齐,在与省际城市群的融合发展中,重点打造出属于自己鲜明特色的磁铁效应。区域发展处于塑型期。“一带一路”、中部崛起、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黄河金三角、关中平原城市群等重大战略推动实施,为我市提供了合作发展的广阔平台,也为我市加强与兄弟市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广泛空间。绿色崛起处于机遇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战略,为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突破发展瓶颈、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现代化治理处于发展期。进入新发展阶段,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化、新时代新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要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步伐;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动能;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广阔的实践领域。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市域中心城市建设和高质量转型发展前景广阔、任务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必须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使命担当,认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机遇,有效应对挑战,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建设省市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征程中创造新的辉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十四五”期间转型出雏型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市委“1234”发展思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共同推进,坚持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与深化政府治理实践相结合,坚持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统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安排部署“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和举措,确保做到“可操作、能落实、真管用”,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助力转型“出雏型”,开启吕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转型为纲。始终把推动转型综改摆在核心位置,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服务保障。
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治理各项工作。
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立足吕梁实际,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
改革创新。始终把创新作为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核动力,结合吕梁实际,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方式,创新治理方式。
统筹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坚持市县乡协调,坚持紧密对接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平台、系统,统筹推进全市政务系统、数字政务、治理体系一体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我市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级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取得重要成效,政府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程度大幅提高,科学治理、民主治理、依法治理能力实现跃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十四五”期间转型出雏型,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提供坚强保障。
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城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形成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
数字政府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梯队。数字政府管理和运行体系全面理顺,信息化基础设施全面满足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区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市域社会治理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三零”单位创建为重要抓手,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既加强社会治理,又激发社会活力,通过每一个社会单元的有效治理,汇聚起“吕梁之治”的强大合力。
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政府治理制度机制更加完备完善,打造推进和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吕梁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1.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法治吕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实施法治吕梁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人大执法监督,实现良法善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履职评议制度,不断加大全面普法力度。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价值取向,坚持服务先行先试、保障转型发展、推动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着力通过高质量立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普遍性问题。加强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完善重要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度,协调解决政府立法中重要问题和重大分歧。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加强配套立法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着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小切口”立法。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2021年建立地方立法多元化起草机制,发挥政府立法基地、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参与渠道,增强参与实效性。2022年前,完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机制,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完善立法评估制度,制定类项目开展立法前评估,探索预备立法项目孵化机制;修改类项目开展立法后评估,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委托第三方为补充的方式,及时修改、废止同转型发展不相适应、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政府立法。
3.加强备案审查管理,保证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贯彻落实《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强化政府备案审查职责,落实“三统一制度”,保障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2022年,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2023年,全市实现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依法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阻碍要素流动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禁止将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4.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21年底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七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结合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厘清市、县执法管辖权限。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整合加强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两法”衔接平台,2023年底前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2021年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权责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分级、分行业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同时保证个案公正。塑造多元、立体的行政管理模式,综合运用“威慑式”和“合作式”执法模式,切实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协议、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级政府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发布行政指导案例。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欺诈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开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执法监督专项行动。2021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推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协同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指引,2022年实现指南统一化、文书格式化、用语标准化、指导常态化、执法规范化;2024年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管、执法决定适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或通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任务或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健全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保护机制,保障秉公执法。
6.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人员管理、办案流程、办案场所规范化。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整合和调配编制资源,确保人员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加强培训、考核和管理,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2022年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2025年基本实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目标。建立运用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7.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解读。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在青少年入团、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强化普法效果评估。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提升普法内容,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法治故事。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到农户(居民户)总数50%以上。积极推动“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2024年前,市内所有沿黄河县(市、区)利用黄河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滨河公园、沿黄生态长廊等,建设1个以上黄河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加大法治课师资培养,实施法治课教师培训计划,2025年底前对所有德育教师普遍进行1次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普法志愿者服务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评价激励制度及手段,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8.大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诫勉,严肃批评、严肃问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将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有机结合,制定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法治政府培训、考核机制制度,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全面依法治督察,对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工作不力的加大督察问责力度,从示范引领和鞭策落后两个方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
(二)强化制约监督,打造廉洁政府
9.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约。
围绕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聚焦决策权、用人权、监督权、审批权、资源配置权,通过厘权、制权、晒权、行权、控权、评价权,做到科学分解、配置、运行和评价权力,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25年底前,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实行管审分离、管采分离、管办分离、管监分离,建立内部既制约又协调一致的权力配置体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努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明晰权力边界,完善行政程序,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权力反馈、评价、跟踪机制,完善防范、矫正、追究、担当机制,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
1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底前,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2025年底前,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公开。
11.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贯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管监督合力,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和行使受监督、有约束。抓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用好“13710”政务督查督办手段,确保政策落地、政令畅通,切实解决不敬畏、不在乎、不履职、不负责等“八个不”问题,推进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2025年底前,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协调,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各方面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突出针对性监督和差异化监督,因地、因人、因事、因时设置相应的监督模式和重点,特别是强化对重点对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12.健全重点行政领域监督机制,织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深化标本兼治,通过制度“立改废”和深化改革,推动“一把手”权力运行、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支出、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政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堵漏洞、补短板、填盲区,努力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破除权钱交易网,从制度机制上遏制引发和滋生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权力配置和权力行使,建立用权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5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范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强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⑧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各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打造服务政府
14.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布局结构,健全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