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1.5突发事件分级
2.1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2分级应对
2.3现场指挥部
2.3.1综合协调组
2.3.2抢险救援组
2.3.3专家指导组:
2.3.4社会稳定组:
2.3.5医学救护组:
2.3.6后勤保障组:
2.3.7宣传报道组:
2.3.8善后工作组:
4.1隐患监测和研判
4.2风险预警
4.3预警发布
4.4预警解除
5.1信息报告
5.2先期处置
5.3应急响应
5.3.1三级响应
5.3.2二级响应
5.3.3一级响应
5.4响应终止
5.5评估总结
5.6善后与恢复
2.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等级
3.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4.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图
5.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关于印发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和旅游(含文物、广电领域)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就近处置,科学高效、依法规范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境内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5 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见附件2.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等级)
2 应急指挥体系
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组成。
2.1 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文旅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外事办(台港澳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吕梁无线电管理局、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铁塔吕梁分公司、吕梁银保监分局、太铁局吕梁站、吕梁机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武警吕梁支队、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市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3:吕梁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旅局局长兼任。
2.2 分级应对
市、县两级指挥部分别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市指挥部指导县级应对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跨市界的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相邻市进行处置或提请省指挥部协调处置。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级指挥部协调相邻县进行处置或提请市指挥部协调处置。
2.3 现场指挥部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视情成立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文旅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事发地县(市、区)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指导组、善后工作组8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各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2.3.1 综合协调组
组长: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文旅局,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做好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汇总、报送灾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 抢险救援组
组长: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体育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综合救援支队,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参与救援方案制定,组织灾情侦察、抢险救援、遇险遇难人员搜救,控制危险源;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
2.3.3 专家指导组:
组长: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集有关专家,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灾情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件扩大措施建议。
2.3.4 社会稳定组:
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事发地县(市、区)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暴力事件紧急处置、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协调化解突发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2.3.5 医学救护组:
组长: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卫健委,事发地市(县、区)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市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2.3.6 后勤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