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有短板
2.未牢固树立“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3.对司法体制改革理解不深入
4.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防范化解风险不力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8.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严
9.少数干部纪律缺失
10.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1.工程建设领域、后勤保障存在廉洁风险
12.无依据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13.财务管理混乱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4.干部人事管理存在问题
15.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四)对司法巡查、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7.措施不实
18.力度不够
19.成效不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6日,市委法院系统第一巡察组对市中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中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在抓好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先后完善制度33项,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有短板
(1)针对“落实立案登记制存在弱项”问题。一是定期通过明察暗访、协调处理当事人投诉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监督和通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的人员配置,规范立案流程,加强立案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二是充分利用“安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等手段,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三是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的对接工作,在全市律师座谈会上听取登记立案、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存在问题,将部分诉前调解案件交由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力争做到案件多导出、多化解。四是加强立案窗口人员配备,成立速裁团队,对基层法院诉前调解实质性化解进行考核、通报。
(2)针对“‘执行难’问题破解乏术”问题。一是扎实部署推进“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加强联合惩戒,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打击力度。二是加快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一站式”办理强制执行活动以外的立案、接待、接访、查询等事务性工作。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指挥平台对执行流程节点进行管控。四是加大执行、联合惩戒、制裁打击拒执行为的力度,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及时发放到账案款。五是在全市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六是对全市信访案件逐案梳理,分类施策。七是创新疫情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执行APP、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办理相关执行工作,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
(3)针对“案件裁判时间长,效率较低”问题。一是狠抓审判管理,强化均衡结案,全市法院2019年度审判质效综合评估位列全省第四。二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2020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收案、结案数增长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三是建立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催办、督办。四是把长期未结案件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五是对卷宗移送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加快卷宗流转速度。
(4)针对“判后答疑成效不明显”问题。制定判后答疑工作细则,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5)针对“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不够,监督不力”问题。一是召开发改案件点评会,加强条线业务指导。二是建立复查、再审案件通报制度,剖析复查、再审原因,提出对策。三是加强类案审理的指导,适时制定类案审理会议纪要,统一裁判尺度。四是针对少数刑事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的问题,召开全市法院刑事法官视频会议,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未牢固树立“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6)针对“对相关案件联动排查不到位”问题。对相关案件逐案复查,实事求是作出处理。
(7)针对“案件发改率较高”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二是把案件发改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三是发布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全市法院2019年度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较低,排名全省第一方阵。
(8)针对“涉案财物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制定中院刑事赃物(证物)管理制度,明确刑事赃物、证物的移交时限、手续,保管要求,领取程序,管理责任等,进一步规范赃物、证物管理。二是建立刑事案件赃物(证物)台账,确定专人负责保管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
(9)针对“司法救助金发放程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问题。一是完善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司法救助必须提交当事人申请、困难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批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及时报财政局备案。
(10)针对“卷宗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在全市法院开展卷宗归档清理活动,完善中院诉讼档案归档借、调、阅制度。二是把书记员的整理、装订、归档案件卷宗材料作为岗位职责考核重要指标,加强卷宗档案质量把关,对于卷宗内容不齐全或内容错误的,档案室一律拒绝接收并要求限期补齐完善。
3.对司法体制改革理解不深入,践行司法体制改革“两个坚定不移”有差距
(11)针对“学习领会不到位”问题。一是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加深理解。二是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两个坚定不移”。
(12)针对“‘员额制’改革成效不佳”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法官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遴选标准上向实际办案能力倾斜。二是加强对员额法官任职条件的把关,加大对年轻法官的培养力度。三是畅通员额法官序列“出口”,加强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突出以执法办案论英雄的导向。
(13)针对“政绩观有偏差”问题。一是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度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评估办法,综合考虑案件管辖、保密工作等指标。二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突出个性化的考核,对每名干警实行工分制考核。
(14)针对“缺乏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问题。一是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明确流程和标准。二是印发“四类案件”监督管理通知,着力加强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管理。三是制定中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意见。
4.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
(15)针对“对市委市政府‘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和‘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理解不深”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认真落实中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三是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为推进疫情防控阻击战、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16)针对“服务地方发展,提供法治智慧有差距”问题。一是围绕全市大局开展相关调研,着力提出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二是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折射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积极提供相关司法建议。
(17)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制定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排查、报告、联动处置机制,并认真办理、妥善处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8)针对“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