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廉洁文化建设的探索思考
文以化人,廉以养德。廉洁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是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内在联系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和政德家风宣传,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对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政德培育乃至观念变革,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滋养浸润作用。
在此过程中,济南市天桥区采取“教育养廉、环境育廉、活动兴廉、警示促廉”多重举措,推动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向深里走、往实处做,着力实现廉洁教育系统化、常态化。一是强化教育养廉,夯实思想根基。广泛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开展廉洁清风行动,聚焦重点工作部署,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利用关键节点开展廉洁教育,做到咬耳扯袖,防微杜渐。二是突出环境育廉,营造浓厚氛围。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深挖辖区优秀廉洁历史文化资源,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传承廉洁文化血脉,整合提升26处廉洁教育阵地,让廉洁文化走进机关、融入群众。三是丰富活动兴廉,倡树廉洁新风。扎实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着力构建家风固廉、文化传廉、以艺促廉、学教融廉的多主体参与、多方式供给的廉洁文化工作机制,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化风成俗。四是加强警示促廉,提升教育效能。结合关爱回访考察开展警示。将“终点”考察提前到“起点”关爱,在宣布处分决定同时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通过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手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细抓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
然而,随着廉洁文化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我们发现有的单位有时满足于受教育对象“来了”“听了”,对“走路不走心,入耳不入脑”现象没有实现有效解决。
有的存在认识偏差。主体责任抓得不牢,片面认为不想腐是纪检监察工作,对廉洁文化建设缺少主动投入、长远规划,满足于推一推动一动。工作定位不够全面,把廉洁文化建设简单理解为“讲讲课”“提提醒”,就廉洁而论廉洁,没有做到与行业特点、岗位风险紧密结合。覆盖范围相对狭窄,通常把目标群体锁定在领导干部,较少针对一般岗位同志和群众需求,量身制定宣传教育方案。
廉洁文化建设的感染力、渗透力不足。策划思路跟不上时代脚步,依赖于报告宣讲、读本发放、展板展览等传统方式,对区域特色、身边案例、创新形式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