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对此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振兴,重在全面,是一项兼顾当前与长远的系统工程。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做好乡村全面振兴这篇大文章。
第一,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2024年,我国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4万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500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耕地淡水等资源约束趋紧以及国内粮食需求持续增长等多重挑战,要始终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工作。
着力抓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抢抓战略机遇,完善产学研协同机制,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有机结合,促进育种成果及时转化与推广应用。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在保证耕地数量方面,严格管控耕地占用,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在提高耕地质量方面,加强耕地保护监测,推动土壤改良和退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地力;在维护耕地生态方面,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提高农业生物多样性。
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大先进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力度,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提升机械化水平,降低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依赖。同时,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产品分选、物流运输和质量溯源等环节的应用。
着力提升种粮积极性。一方面,完善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强化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防止“谷贱伤农”;另一方面,调动粮食主产区种粮积极性,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加强对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夯实粮食安全责任体系。
第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竞争力。从国内三次产业来看,2024年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为22.2%,而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6.8%,第一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明显低于非农产业。从全球来看,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全球主要农业强国相比仍存在提升空间。为此,还应持续深化改革,充分挖潜。
深化农业经营体系改革。适度规模经营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过程中,需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率。注意防止土地租金过快上涨影响种粮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建立健全土地租金形成与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持续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进一步完善覆盖耕、种、管、收全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深化农业产业体系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种植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