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高位推动
二、坚持精准指导
三、坚持示范引领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深入推进对村巡察工作。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全力推进市县巡察全面向基层延伸,大幅提高对村巡察覆盖面。我们要充分认识村(社区)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压实村级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常态化指导督导机制,提高村(社区)巡察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村级巡察主体责任。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委,抓好村(社区)巡察,必须紧紧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压紧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推动知责明责尽责。一要强化责任引领。市级党委要把村(社区)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强化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加强对县(市、区)党委村(社区)巡察工作的日常跟进指导,加大对重点乡村提级巡察力度,统筹抓好村(社区)交叉巡察,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走深走实。二要强化政策引导。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提升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质效有关要求,坚持创新性与规范性相结合,督促县(市、区)修订完善村(社区)巡察相关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村(社区)巡察制度体系,提升村级巡察规范化水平。三要强化常态化督导。发挥市级巡察机构指导督导作用,建立完善常态化指导督导、包联机制,完善列席会议、履责提示、一线调研、考核评价引导等举措,指导县(市、区)高质量完成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
二、坚持精准指导,提高巡察质效。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要坚持把提升巡察质效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县(市、区)探索巡察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推进对村巡察具体化精准化。一要科学精准分类。要根据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经济基础、人口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