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农业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6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委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为58个具体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7位委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12个牵头单位、16个协办单位,确保整改任务具体到人到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立行立改上下功夫。对巡察反馈意见分类施策、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对宏观问题,制定政策,着眼长远,分期分批解决;对具体问题,迅速整改。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三)注重建章立制,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8项。加强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努力做到抓长抓常,真管真严。通过整改落实,促进全委干部作风转变和全市“三农”事业发展。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服务‘三农’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不力”问题。修订《市农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完善《淮北市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选好用好干部。
2.针对“一把手‘家长作风’严重,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完善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委本级及委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到了“五个不直接分管”。
3.针对“选任程序不规范,任用干部缺乏公信力”问题。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市农委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市农委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4.针对“人、岗、编不匹配,干部管理混乱”问题。按照市农委“三定方案”科室设置及职能界定,对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工作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各科室、各单位职责,做到定岗定责,杜绝“事随人走”现象。已调整理顺编制与岗位6人。
5.针对“干部结构不合理,人才支撑不力”问题。加大引进培养力度,公开招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2名。完善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绩效管理、干部聘任等改革措施,建立并完善了竞争上岗、绩效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6.针对“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12名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建立项目申报监督管理机制,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制定《淮北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办法》,遴选培训机构8家,全面对县区、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师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7.针对“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健全《请销假和外出人员登记制度》,并将考勤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养殖场213家。加强监督检查,通报批评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督促市农科所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强科研基地建设。
8.针对“干群关系不和谐”问题。落实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政策,已申批老拖拉机手8批764人,其中相山区66人、杜集区96人、烈山区87人、濉溪县515人。市财政局追加拨付资金81万元,用于司机等聘请人员安置费。委领导班子带头参加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9.针对“党委议事制度规定不具体不明确,执行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精神,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针对“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问题。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多次主持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参加党建活动、上党课等,与支部班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完善考核制度,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1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优领导班子,改选总支班子,调整支部班子,各党支部全部成立党小组,完善了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做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百分之七十的支部标准化达标,圆满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达标任务。认真落实好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制度。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带头上党课,充分发挥党委的示范带头作用,引领了“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开设机关周末课堂,将每月第一个周五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互讲互学。
13.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委党委班子自查问题12条,互相批评30条,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着力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
14.针对“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正常,有的党员缺乏规矩意识,不作为、乱作为、顶风违纪”问题。建立理论学习制度,每半月党委中心组开展学习、每周五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5.针对“主责意识不强”问题。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班子成员变动后的领导力量,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党委书记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分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
16.针对“制度笼子扎得不紧”问题。开展“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梳理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63项。开展廉政风险“回头看”,建立风险信息库,制订防控措施40条,加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教育。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把接待标准,细化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17.针对“一岗双责履职缺失”问题。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党员干部廉情约谈。巡察反馈以来,廉政约谈12人次,提醒约谈2人次。
18.针对“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认识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转变观念,准确定位职责,主动担当监督责任。理清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
19.针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问题。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工作主动性,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0.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震慑力不强”问题。明确执纪重点,抓好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责任追究。对巡察组移交的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究,决不姑息迁就。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21.针对“公款吃喝问题严重”问题。依照《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逐项清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认真做好“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年度公示公开工作,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2.针对“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注意事项》,并对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实行报备制和承诺制。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对涉及违规婚丧嫁娶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诫勉谈话。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今后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的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23.针对“公款旅游”问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2名当事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说明和剖析,已向财务退回多报的6921元,给予2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出差行为。
24.针对“乱发津补贴”问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对照检查,责令涉事单位、涉事人员主动退回乱发的津补贴,并对有关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每月开展监督检查,委党委成员每季度到分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偏纠错。
25.针对“往来账款长期不清理,数额巨大”问题。开展往来帐款的整改清理工作,已清理单位和个人帐款169487.07元。对委办公楼工程款长期挂帐问题,组织专家对大楼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市政府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计的帐务处理工作。
26.针对“长期库存现金,数额较大”问题。认真执行财政部门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严禁从农业项目中提取现金,从严控制现金存量。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使用现金。目前,现金库存量4.3万元,符合现金管理的要求。
27.针对“规避财政监管,年底借款和预付支出,数额较大”问题。严格控制年底借款和预付款的支出,确需办理预付款的单位,一律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照市农委《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务活动结束后,尽快办理销帐手续。
28.针对“报销凭证不合规、手续不全,数额较大”问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照报销手续的流程规范操作,该补签的补签,该完善相关手续的完善手续,已整改到位。
29.针对“长期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建立了“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检查面达100%。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于能够实行“收缴分离”的非税收入,一律采取“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收入直达”的方式收取,截断“小金库”的主要来源。
30.针对“不收手、不收敛,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查处干部违纪问题。加大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31.针对“申报省级财政项目资料不规范,农委大楼出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核把关,对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