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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乡镇履职清单3VIP专享

提纲:

1.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

2.配合履职事项清单(11)

3.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44)

一、党的建设(27项)

二、经济发展(10项)

三、民生服务(19项)

四、平安法治(15项)

五、乡村振兴(15项)

六、生态环保(8项)

七、城乡建设(12项)

八、文化和旅游(4项)

九、市场监管(3项)

十、综合政务(8项)

一、党的建设(1项)

1.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构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2.负责建立县级党外干部人才库

1.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2.收集提供党外干部人才的基本信息

二、经济发展(3项)

1.负责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投资合理性

2.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1.立项审批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评估报告

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1.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

2.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等

1.协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联网直报

2.跟踪服务项目建设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2.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

1.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定期与县统计局沟通交流

三、民生服务(6项)

1.检查、监督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

2.管理、监督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经营

3.负责殡葬法规宣传、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

4.负责提供接运遗体、悼念活动场地、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服务

1.配合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政策宣传教育

2.统计本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并上报县民政局

3.配合落实殡葬管理政策

4.对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

1.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

2.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彩票公益金

1.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初审享受奖补的对象资格并上报信息

1.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核实流浪乞讨人员信息

3.为无法核实、无法确认身份信息人员办理落户及特困补助

4.寻亲救助

1.配合做好救助返乡人员的安置接收工作

2.日常宣传救助政策和救助途径

1.搭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

2.建立吸纳返乡创业就业奖励机制

3.打造返乡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1.配合建立“雁归来”返乡人员实名制数据库

2.配合建立辖区内企业用工数、用工缺口、招聘需求等就业岗位信息数据库

3.配合做好“雁归来”信息服务系统的维护

4.负责优秀返乡成功人士及优秀企业的推荐工作

1.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报《信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

2.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参保人员自行提供的材料

四、平安法治(12项)

1.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主动调解

2.达成协议后

3.记录调解情况并建立调解工作档案

1.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

2.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1.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

3.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1.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

2.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

1.开展联合监管执法

2.动态开展巡查摸排、打击整治、查处取缔等工作

1.协助做好辖区内非法加油点日常巡查

2.协助开展执法现场外围警戒、疏散群众、调查取证等工作

1.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协助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加强应急管理

2.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1.配合督促村(社区)及其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2.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工作

3.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精神障碍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配合开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走

1.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综合整治

2.配合参与校园周边安全应急演练和消防疏散演练

3.协助设置校车运行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学生接送站点路牌和护学岗

4.发现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

5.协助处理学生安全事故

1.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排查

1.配合收集相关材料依据

2.协助开展调查、查处、治理非法社会组织

1.配合收集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并及时上报

2.受理、转报、协助办理易处置的相关线索

1.协助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

1.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上报有关燃气安全隐患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五、乡村振兴(10项)

1.负责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短期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工作

2.负责配合纪委和相关部门对补助对象、标准、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比对

3.做好补贴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

1.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2.配合开展补贴发放台账查询工作

3.指导村(社区)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短期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宣传工作

1.指导村(社区)统计核查外出务工人员信息

2.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3.配合开展补贴发放台账查询工作

4.指导村(社区)做好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宣传工作

1.根据县方案要求指导各村(社区)进行公益岗人员选聘

2.指导村(社区)做好公益岗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3.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公益岗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1.负责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

2.组织专业人才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指导、服务、培训和发证

1.对辖区内建筑工匠进行摸排

2.配合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

1.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2.负责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3.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农药销售点经营情况检查

2.配合对农药使用进行指导、服务

1.负责全县茶产业数据调查统计和分析运用

2.负责全县茶叶新品种、新技术、先进生产机具的引进、示范及推广

3.负责全县茶树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指导防制工作

1.负责乡村农技人才队伍建设

2.协助落实茶叶新品种、新技术、先进生产机具的引进、示范及推广

3.上报本区域茶树病虫害发生情况

4.组织本区域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宣传

1.指导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负责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推广

4.负责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6.指导乡镇档案整理

1.统计辖区内在用农机数量及类型

2.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材料初审

3.采集重大农技推广基地、面积、经营主体相关信息

4.负责农作物种业信息收集统计

5.配合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应用

6.按照县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

1.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壤检测计划与方案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3.统筹调配检测所需的设备、试剂等物资

4.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

1.协助县级部门做好检测点的选定与现场协调工作

2.组织动员辖区内相关人员配合检测采样等工作

3.及时传达县级部门关于土壤检测的要求与信息

1.组织、指导乡、村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

2.负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项目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4.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1.指导村(社区)根据初步规划开展“四议两公开”

2.配合开展实地勘查

3.负责动员村组做好群众工作

4.组织村(社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

5.配合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1.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方案的制定

2.开展全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绿优基地建设工作

1.监测辖区内稻米测产点运行情况

2.排查统计辖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绿优基地建设情况

六、生态环保(7项)

1.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

3.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保障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

1.负贵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2.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

1.牵头组织推进全市散煤治理工作

2.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管理

1.对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

2.配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通知

3.对预警期间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4.配合做好本辖区空气站点的站房用地、站点建设、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防雷等基础设施保障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1.负责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

2.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负责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优化调整

1.配合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2.对水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

1.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

2.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调

3.督促指导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1.负责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

3.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数据统计

1.负责做好全县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治提升、运维管理等工作

1.配合督促需要土调的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配合督促需要开展管控的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3.排查上报辖区内黑臭水体情况

4.按要求确定需要整治的村庄并督促指导村庄开展整治工作

5.对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

1.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2.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3.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1.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综合利用等工作

2.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

2.依法履行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2.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

1.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劝告制止

2.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工业噪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调查处理工作

1.组织开展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2.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设施建设、运行

3.指导提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1.开展建设项目生态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2.开展日常巡查

3.配合督促环境问题整改、执法检查

1.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驯养抽查检查

3.对无证进行人工繁育、驯养野生动物的行为处罚

七、城乡建设(4项)

1.对地名命名、更名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3.对申报资料进行把关上报

1.指导做好农村重点人群的危房改造项目审核、申报、建设监管、档案整理及网上录入和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工作

2.审核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系统

1.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4.配合做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系统录入工作

1.负责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3.会同有关部门对传统村落内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4.开展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普查

5.负责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关项目的谋划申报

1.参与编制和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的宣传教育

4.配合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

1.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改造、乡村风貌提升改造等涉及通信杆线的整治工作

2.承担辖区内通信杆线日常巡查工作

3.对危杆、废杆、掉线、乱搭乱摆的通信杆线

八、文化和旅游(3项)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广播建设、运行和管理

2.建立本地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和效果监测评估体系

3.建设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终端

1.管理应急广播终端设施

2.加强上岗人员培训

1.负责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等审批

2.组织国家、省、市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等申报

3.做好全县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

1.配合做好非遗资源普查工作

2.开展非遗项目、传承人等申报政策宣传

3.发掘、保护、申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等

九、自然资源(19项)

1.制定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2.对乡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和指导

4.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自查并配合省市核查验收

5.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流程

6.做好部门对接

1.组织村民开展不动产登记核实

3.规范不动产登记承包合同签订、备案

1.及时下发卫片执法图斑信息

3.对卫片执法图斑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向乡执法单位提供卫片执法技术指导

1.按照上级告知书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

3.对整改后的图斑进行日常监管

1.经检疫合格的

2.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

3.对植物检疫对象无法消毒处理的

1.宣传普及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

2.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

1.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占用林地申请

2.安排专业人员对申请占用的林地进行实地勘查

3.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1.配合做好材料收集和初步审核工作

2.配合开展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项目的现场勘察工作

3.按要求开展巡查

1.受理申请

2.对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资源分布、种群数量等情况进行定期调查

3.定期对可能涉及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区域进行检查

1.配合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教育

2.发现有关野生植物采集的线索、异常情况等信息及时上报

1.受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备案

1.做好林草种子法律法规宣传

2.收集生产经营者信息

3.发现或收到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线索

1.负责接收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许可申请

3.在营利性治沙活动实施过程中

1.牵头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2.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3.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情况与乡信息共享

4.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5.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6.协同住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违法用地建设监管执法工作

1.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2.协助部门核实违法用地建设的投诉举报

3.落实村(社区)巡查责任制

5.协助部门核查违法用地建设整改动态

1.负责县级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心城区控规的编制及规划调整

2.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土地规划条件

1.配合提供编制规划相关资料

2.参与总规涉及乡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交通体系等内容意见征求、技术审查

3.负责项目用地控制性规划编制、意见征求、规划公示、信访处理等工作

1.负责按照规定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

2.负责及时收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

3.统筹向属地政府提供测绘技术服务和测绘成果

1.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对委托报告书进行备案

2.发现测量标志损毁

3.配合进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宣传和协助信息收集

1.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规划调整内容审查、报批工作

2.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

1.负责在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规划调整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内容进行初审并提出调整意见报县人民政府

1.对全县所有完成征收的土地及准备出让的土地进行收储

2.负责对入库地块纳入收储计划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3.经县政府对出库报告批准后办理土地出库手续

1.提供相关土地入库材料: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地价评估报告、土地征收所有补偿到位和征地程序材

2.负责向县政府网上平台上报申请入库、出库报告

1.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出租等土地供应事项

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续期事项

1.负责并配合交地、解决宗地范围内权属和矛盾纠纷信访问题

2.负责宗地范围内债权债务、资产清查处置

1.审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材料

2.拟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批复并报县政府审批

1.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权属合法性审查

2.组织并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入股等协议

3.解决宗地范围内权属和矛盾纠纷问题

1.收集项目经营者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材料

2.指导用地者制定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1.对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及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等内容进行审核

2.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3.农村宅基地涉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转用的审查并上报县政府审批

4.对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进行上报

1.开展土地勘测、土地现状调查

2.提供发改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材料

3.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4.涉及占用林地的

5.属农村村民自建房的

1.牵头负责调查自然资源的分布、范围、面积、权属性质等内容

2.开展专项监测(包括规划实施专题、耕地保护专题、批后实施专题、整治修复专题等)

3.建立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4.建立自然资源督察统计调查制度

5.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1.配合相关自然资源统计和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2.发现问题

1.负责编制县水土保持规划

2.负责对申请材料审核

3.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

2.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

3.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

十、应急管理及消防(7项)

1.配合提供县级预案编制数据、参加县级演练

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3.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修编地质灾害突发性应急预案

4.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5.配合提供灾情速报员、骨干和宏观观测点的信息统计和更新

1.按照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

2.及时上报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反消防法律、规定的行为

3.协助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1.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2.配合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1.督促辖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车入户、飞线充电隐患排查

2.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1.协助气象局开展信息传递工作

2.协助应急局做好受灾群众的统计和救灾物资的发放

3.配合提供气象预警监测设施场地

1.开展防汛宣传教育

2.制定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

3.组建抢险救援队伍

4.开展辖区内水库、塘堰等隐患排查

5.做好汛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6.开展先期处置

7.负责灾后重建

1.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做好基本信息上报

2.维护现场秩序

十一、市场监管(6项)

1.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

2.承担全县消费维权工作

3.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处理和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

1.协助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和培训

2.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1.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

3.充实基层一线检查力量

1.协助开展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2.督促本辖区抽查对象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实施市场监督领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做好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两个责任”系统内数据维护

2.督促提醒县级、乡级、村级包保干部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每季度的督导工作

3.对各乡镇两个责任系统操作进行业务指导

1.做好辖区内包保的C级、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督导检查

2.对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整改

1.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

2.重点监测和防范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联动机制

4.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6.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及时上报危及食品安全的预警信息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

3.配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加强清真食品经营日常巡查

2.配合做好清真食品经营问题的先期处置工作

十二、综合政务(1项)

1.承担县级地方党史、地方志、年鉴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任务

2.指导、督促乡(镇)志、村(组)志编修和承担志书审核验收工作

一、党的建设(1项)

二、经济发展(1项)

三、民生服务(6项)

四、平安法治(2项)

五、乡村振兴(10项)

六、生态环保(3项)

七、城乡建设(12项)

八、文化和旅游(2项)

九、自然资源(5项)

十、应急管理及消防(7项)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罗陈乡 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0251

罗陈乡位于光山县城西22.5 公里,总面积58 平方公里,省道337线、县道018线穿境而过,辖 14 个村(社区),224 个村民组,总人31127 人,辖区交通便利,自然资源条件得天独厚,先后荣 获“国家卫生乡”“国家森林乡村”“省级卫生乡镇”“省级文明村镇”“省级生态乡镇”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罗陈乡围绕“一稻一特一厂”发展思路,主动作为,形成以青龙河合作社为龙头的“全县优 质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基地”、以周湾村桑蚕一体化种养殖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集聚地”和以集镇 为中心,沿S337线、X018线“小微型工业产业园”,成功引进安珩鞋业、豫泰通风、砼发钢构等一批 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吸纳本地及周边乡镇近200 人就业。2024年,全乡固定资产投资1.25 亿元,

新建项目8 个,完成税收110万,规上企业总产值6270万。

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开展以来,罗陈乡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与工作流程,坚持自下而上、全员参与, 分三个阶段开展清单编制工作。第一阶段,全乡共梳理事项2871 条;经过合并同类、删除重复项、 查缺补漏,形成事项清单822 条;通过分管班子成员PPT展示汇报、大家补充的方式,党委研究增补 事项9 条;邀请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开门纳谏共增补事项10 条。最终,大起底阶段共梳理事项841 条。第二阶段,按照“专班业务指导、分管班子牵头、专班审核把关、党委集中研究”工作思路,对

起底事项进行分析评估,结合中央文件列举的23 个职能职责类别,规范进行分类,推进三张清单划 分。结合“专班牵头抓总、业务部门配合”模式,分模块分类别进行集中讨论,让专业人干专业事, 让每件事有依据,凝心聚力做好凝练一件事。第三阶段,通过“三上三下”听取意见,形成履行职责 事项清单249 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21 项,配合履职事项79 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49 项。清单 中特色事项9 项。

罗陈乡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政务共10 个类别121 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包括党的建设、 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应急管 理及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政务共12 个类别79 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体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 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消 防共10 个类别49项。

1.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1

2.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11

3.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44

罗陈乡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27项)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 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信阳到光山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两个更好”殷殷嘱托,加快推动高质量发 展。

3

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中心组学习、联系服务群众、“三重一大”、调查

研究等制度。

4

组织实施乡党委换届,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企三新”等党组织建设,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

“五星”支部建设。

5

指导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加强“两委”干部及后备力量的教育培训、培养储备、监督管理。

6

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引进服务和乡土人才培育管理等工作。

7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8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储备、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9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10

做好退休干部待遇落实、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11

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1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 问责。

序号

事项名称

13

接受上级党委巡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4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生态罗陈”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 地管理和正面宣传,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应对处置。

15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指导村(社区)开展“饺子宴”等文明实践活动,充分 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16

组建宣讲队伍,及时宣传党代会、党的全会精神以及重要政策法规。

17

联系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各领域统一战线工作对象,做 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8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相关工作。

19

组织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建好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执行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

20

推进基层政治协商民主建设,建好用好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服务保障政协委员开

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等履职工作。

21

开展兵役登记、兵员动员、民兵整组、国防教育等人民武装工作,做好“四好”基层武装部建设。

22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组建、工会会员发展及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3

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团组织换届和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4

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妇联组织换届、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等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5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等工作。

26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村落实“四议两公开”、指导社区落实“ 一征三议两公开”。

序号

事项名称

27

负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活动开展等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二、经济发展(10项)

28

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一稻一特一厂”发展定位,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9

做好辖区内小微型工业园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利用云梦山尾矿、废矿资源以及闲置建设用 地,探索“标准厂房建设+产业招商+就业”模式,招引企业入驻,做好后续服务。

30

制定桑蚕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桑蚕+”产业,开发桑叶茶、桑叶菜、蚕蛹、桑葚酒等桑蚕经济产品。

31

发挥商会驻会作用,以商招商、亲情招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2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推进基层站所评议,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推动 本土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33

服务企业用工,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与企业用工有效对接。

34

做好对企业的科学普及和科技服务工作。

35

做好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等“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

36

做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等工作。

37

负责原乡办水泥厂、王桥老石灰窑厂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管理、盘活利用等工作。

三、民生服务(19项)

38

负责生育登记,做好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39

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40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增收。

41

负责辖区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2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学前儿童、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力。

43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登记查询、参保缴费、关系接续等业务经办服务工作。

44

负责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45

负责救护培训、无偿献血、“两癌”“两筛”宣传和组织工作。

46

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预防监控和群防群控工作。

47

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经办服务工 作。

48

加强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指导村(社区)孝心护理员队伍建设。

49

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做好福利补贴发放、特困老人帮扶救助工作,有序推进适老化改造,稳步开展老年食堂建 设等工作。

50

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51

负责残疾人政策性补贴申请审核,做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权益保障工作。

52

负责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的摸排、初审、动态管理,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和关心关爱等服务。

序号

事项名称

53

做好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54

负责退役军人建档登记,落实优抚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做好权益维护。

55

组织爱心捐赠活动,做好捐赠物资发放管理工作。

56

加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

四、平安法治(15项)

57

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58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执法权力,组织协调公安、市场监管、自然 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59

开展扫黑除恶、反假币、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60

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跟踪管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做好禁种铲毒工作。

61

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2

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指导村(社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63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源头管控。

64

健全领导接访、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置信访事项。

65

依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H”型数字平台,发挥“大数据+网格”优势,做好网格长、网格指导员、专职网格员、 兼职网格员“一长三员”选拔任用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66

开展辖区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

67

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及相关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发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后 第一时间上报,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群众疏散、初期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

68

对辖区内安全风险等级较低、问题隐患易发现易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涉及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 等生产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9

对辖区内“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70

负责专职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71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做细做实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五、乡村振兴(15项)

72

编制实施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扶持芡实、中草药、碧根果、湖羊、土元等特色种 植养殖业发展壮大。

73

在张楼、陈岗、罗陈、卢河、青山五个村打造万亩优质稻核心产区,擦亮罗陈青龙河流域优质稻米品牌。

74

推进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培育“正礼”稻米、“韵和”蚕丝被

、“香传田园”豆腐乳、“应元堂”茶叶等农副产品品牌。

75

推动乡村电商产品发展,拓宽咸麻鸭蛋、油条挂面、黑猪腊肉等“光山十宝”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

76

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77

推动农业机械化,开展农业机械化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等工作。

78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提供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衔接、良种应用等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79

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初审和材料申报工作。

80

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

81

负责辖区内易地搬迁户、水库移民信息统计和后期保障工作。

82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延期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83

做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指导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84

开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85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机制,发放村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证。

86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带 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就业增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六、生态环保(8项)

87

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

88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好各级生态环保领域督查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

89

开展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引导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90

负责“蓝天卫士”预警平台值守、信息传递,做好禁燃禁放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91

落实“河长制”,负责辖区青龙河等河道日常巡查,组织溯源排查,推进生态河道建设,保护区域水生态环境。

序号

事项名称

92

落实“林长制”,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资源管理与日常巡查,负责国土空间绿化等工作,做好“国家森林乡 村”建设。

93

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垃圾清运环卫一体化等工作,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94

负责“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工作。

七、城乡建设(12项)

95

负责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集镇区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

96

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谋划、申报、管护等工作。

97

负责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开展乡村道路清洁、管护、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98

负责乡村两级作为项目业主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

99

加强对国土资源的日常管理,做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用地的土地性质初审工作。

100

做好乡小(2)型水库以及权属归乡管理的堤防、涵闸日常巡逻和信息上报工作。

101

加强用水管理,做好节约用水、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等工作。

102

推动集镇提质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做好集镇建成区内公园绿地、车辆停放、商户经营和集贸市场的管 理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大型商超、快递物流、电商直播等业态,增强集镇的辐射带动功能。

103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护工作,着力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04

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的管理,督促商户落实门前包环境卫生、包市容整洁、包 设施完好、包秩序良好、包绿化美观等“五包”责任制。

序号

事项名称

105

做好农村宅基地、村民自建住房审核批准和管理服务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106

负责卫片图斑核查工作,依法依规处置私搭乱建行为。

八、文化和旅游(4项)

107

承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开展全民阅读、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传承等活动。

108

指导村(社区)及其他组织利用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09

打造石佛寨、王岱湾等传统村落旅游项目。

110

负责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探索农旅融合发展新模式,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研学、农耕体验等农旅项目。

九、市场监管(3项)

111

按照规定权限做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审核及发放、食品小摊 点备案卡的审核及发放。

112

负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

113

开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十、综合政务(8项)

114

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做好机关运转、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115

负责信息公开、保密、档案管理、乡志编纂、信息报送等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116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处置突发事件。

117

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事项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118

负责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19

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120

落实“村财乡管”制度,监督指导村级做好财务管理。

121

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罗陈乡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一、党的建设(1项)

1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县委统战部

1.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构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2.负责建立县级党外干部人才库。

1.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2.收集提供党外干部人才的基本信息。

二、经济发展(3项)

2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负责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投资合理性;

2.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1.立项审批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评估报告;

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5.节能审查意见。

3

固定资产投资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

2.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等。

1.协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联网直报

(含固定资产投资、建安投资、房地产企);

2.跟踪服务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反映和协调遇到的困难。

4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审核

县统计局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2.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

1.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原始统计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并妥善保管,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统计资料管理体系;

2.定期与县统计局沟通交流,学习最新的统计工作要求和方法,及时审核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对存在不完整或明显错误的,依法予以补充或改正。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三、民生服务(6项)

5

殡葬改革

县民政局

1.检查、监督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丧葬违法案件;

2.管理、监督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经营;

3.负责殡葬法规宣传、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开展殡葬行业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

4.负责提供接运遗体、悼念活动场地、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服务。

1.配合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政策宣传教育;

2.统计本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并上报县民政局;

3.配合落实殡葬管理政策;

4.对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制止。

6

民政财政资金奖补落实

县民政局

1.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

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彩票公益金。对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众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进行 奖补。

1.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初审享受奖补的对象资格并上报信息;3.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7

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与管理

县民政局

1.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核实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护送返乡;

3.为无法核实、无法确认身份信息人员办理落户及特困补助;

4.寻亲救助。

1.配合做好救助返乡人员的安置接收工作;

2.日常宣传救助政策和救助途径,以及救 助对象的甄别。

8

流动人口的服 务管理

县公安局

负责流动人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配合开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上报。

9

“雁归来”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搭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立体化服务保障体系;

2.建立吸纳返乡创业就业奖励机制,优化扶持返乡创业服务;

3.打造返乡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1.配合建立“雁归来”返乡人员实名制数据库;

2.配合建立辖区内企业用工数、用工缺口、招聘需求等就业岗位信息数据库;

3.配合做好“雁归来”信息服务系统的维护;

4.负责优秀返乡成功人士及优秀企业的推荐工作。

10

为破产企业职 工申报退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对1995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的破产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我县1995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的破产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1.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报《信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

职)表》;

2.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参保人员自行提供的材料。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四、平安法治(12项)

11

诉源治理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县人民法院:

加强诉前引导,对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向当事人释明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向属地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释明后当事人仍不同意调解的,及时登记立案。县司法局:

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培训制度,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意见。

1.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主动调解,受理调解纠纷并进行登记。受理后对纠纷进行调

查,约见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书面协议书或记录双方当事人口头协议;

2.达成协议后,适时进行回访,确保协议履行情况;

3.记录调解情况并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并上报调解结果。

12

社区矫正

县司法局

1.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依法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1.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2.协助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培训;

3.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13

防范和打击非 法集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建立部门间会商机制;

2.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 3.组织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的互联网应用;4.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组织调查认定并依 法打击。

配合上级反馈的辖区内非法集资线索核查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14

打击非法加油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1.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监管长效机制;

2.动态开展巡查摸排、打击整治、查处取缔等工作。

1.协助做好辖区内非法加油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协助开展执法现场外围警戒、疏散群众、调查取证等工作。

15

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排查并消除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县公安局:

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1.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协助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16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县委政法委

县卫生健康委

员会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残疾人联合

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

共同摸排患者底数,确保一人一档,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工作,纳入列管范围。

县公安局:

1.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突发紧急警情处置快速、高效;

2.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等:

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漏洞倒查等机制

1.配合督促村(社区)及其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2.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工作;

3.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精神障碍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配合开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走

访,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理服务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17

校园周边安全 防控

县教育体育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教育体育局:

牵头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等风险,第一时间 通报学校,指导学校予以防范;牵头建立健

全校园周边安全防控工作机制。县公安局: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设置监控设备和交通安全设施,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校车行驶线路实地勘察;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

1.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综合整治;

2.配合参与校园周边安全应急演练和消防疏散演练;

3.协助设置校车运行道路交通安全标志、 学生接送站点路牌和护学岗;

4.发现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给公安部门;

5.协助处理学生安全事故。

18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县民政局

1.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排查;2.对非法社会组织现场检查; 3.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取缔。

1.配合收集相关材料依据;

2.协助开展调查、查处、治理非法社会组织。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19

反电信网络诈

县公安局

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光山

监管支局

县委宣传部

县商务和工业

信息化局

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

县人民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光山监管支局、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国有商业银行、通信三大运营商等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 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1.配合收集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并及时上报;

2.受理、转报、协助办理易处置的相关线索。

20

三跨三分离 ”信访事项

县信访局

对接信访事项的事发地或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提醒履行主体责任。

做好户籍地、居住地在乡辖区信访人的困难帮扶、思想疏导等工作。

21

扫黑除恶工作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县委政法委:

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

下达、台账建立、交接交办工作。县公安局:

依法立案、侦办、查处、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1.协助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核查办理各级部门转办的线索;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22

燃气安全管理

县城市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县消防救援大

县商务和工业

信息化局

县城市管理局:

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实施与燃气安全相关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安全附件、燃烧器具等的监督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燃气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

指导、协调与燃气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

依法履行与燃气有关的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救援职责,并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和使用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依法参与工业相关行业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合部门职责为燃气安全工作提供相应支持和保障。

1.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制止违法经营和占压、损毁燃气设施的行为;

2.及时上报有关燃气安全隐患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五、乡村振兴(1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23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短期技能培 训补贴发放工

县农业农村局

1.负责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短期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工作;

2.负责配合纪委和相关部门对补助对象、 标准、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剔除不符合条件人员;

3.做好补贴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

1.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2.配合开展补贴发放台账查询工作;

3.指导村(社区)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短期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宣传工作。

24

开展跨省一次 性交通补贴发 放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比对申请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跨省务工情况是否与信息系统一致等,剔除不符

合条件人员。县财政局:

依据农业农村局资金拨付申请和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人员名单,按资金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申请对象本人账户。

1.指导村(社区)统计核查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核实无误后录入系统;

2.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3.配合开展补贴发放台账查询工作;

4.指导村(社区)做好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宣传工作。

25

公益岗管理、补贴发放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林业局

县供销合作社

联合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使用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重点公

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

负责开发设置生态护林员岗位。保障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资金。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责开发设置人居环境管护员岗位,保障人居环境管护员公益岗位资金。

各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部门负责制定公益岗选聘方案,人员信息审核,保障人公益岗位资金。

1.根据县方案要求指导各村(社区)进行公益岗人员选聘,并将资料进行初审上

报;

2.指导村(社区)做好公益岗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3.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公益岗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配合职责

26

农村建筑工匠 培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

2.组织专业人才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指导、服务、培训和发证。

1.对辖区内建筑工匠进行摸排,建立全乡农村建筑工匠人员花名册;

2.配合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

27

农药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1.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2.负责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农药销售点经营情况检查。

2.配合对农药使用进行指导、服务。

28

茶叶种植技术 推广与灾害防

县农业农村局

1.负责全县茶产业数据调查统计和分析运用;

2.负责全县茶叶新品种、新技术、先进生产机具的引进、示范及推广;

3.负责全县茶树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指导防制工作。

1.负责乡村农技人才队伍建设;

2.协助落实茶叶新品种、新技术、先进生产机具的引进、示范及推广;

3.上报本区域茶树病虫害发生情况;

4.组织本区域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宣传,协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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