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字2025〔11〕号-关于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规定》的实施意见
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
的规定》(校党字〔2025〕55
号)精神,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
实施意见。
一、严守纪律规矩。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
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
原则, 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师生监督。
二、改进调查研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以系室实地调研为主,
准确掌握系室实际,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班子成员按分工联系
1
~2
个系室,每学期至少到系室参加
2
次系室工作会或师生党支部
大会,参加1
次班团活动,至少与教职工谈心谈话
4
人次。
三、热情服务师生。实施“第一接待人责任制”
,及时有效处 理师生来信( 电子信件)、来访和来电。第一接待人对师生提出的
问题或要求,属于职责(职权)范围内,若手续完备则在规定的时
限内予以办结;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要求与需要文
书材料。对非职责(权)范围内事项,第一接待人要热情接待,根据办事事由引导师生到经办人员处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能够及
时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没有条件及时处理的回复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 3
个工作
日。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遵守第一接待人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理。
四、精简会议活动。能以通知方式安排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
召开全院性会议(教职工或学生)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低于
6
次,全院
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