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
2.配合履职事项清单(11)
3.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43)
一、党的建设(28项)
二、经济发展(12项)
三、民生服务(19项)
四、平安法治(17项)
五、乡村振兴(14项)
六、生态环保(8项)
七、城乡建设(11项)
八、文化和旅游(2项)
九、市场监管(3项)
十、综合政务(10项)
一、党的建设(1项)
1.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构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2.负责建立党外干部人才库
1.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2.收集提供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信息
二、经济发展(3项)
1.负责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投资合理性
2.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1.立项审批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评估报告
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1.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
2.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等
1.协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联网直报(含固定资产投资、建安投资、房地产企业)
2.跟踪服务项目建设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2.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
1.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定期与县统计局沟通交流
三、民生服务(5项)
1.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核实流浪乞讨人员信息
3.无法核实、确认身份信息人员按政策落户并办理特困补助
4.寻亲救助
1.配合做好救助返乡人员的安置接收工作
2.日常宣传救助政策和救助途径
1.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
2.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彩票公益金
1.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3.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1.检查、监督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
2.管理、监督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经营
3.负责殡葬法规宣传、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
4.负责提供接运遗体、悼念活动场地、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服务
1.配合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政策宣传教育
2.统计本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并上报县民政局
4.对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
1.搭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
2.建立吸纳返乡创业就业奖励机制
3.打造返乡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1.配合建立“雁归来”返乡人员实名制数据库
2.配合建立辖区内企业用工数、用工缺口、招聘需求等就业岗位信息数据库
3.配合做好“雁归来”信息服务系统的维护
4.负责优秀返乡成功人士及优秀企业的推荐工作
四、平安法治(11项)
1.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
2.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培训工作
1.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
3.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1.配合督促村(社区)及其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2.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工作
3.配合县卫生健康委指导精神障碍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配合县公安局做好有潜在风险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5.配合开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走访
1.开展联合监管执法
2.动态开展巡查摸排、打击整治、查处取缔等工作
1.配合做好宣传教育
2.配合做好辖区内非法加油点日常排查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1.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排查
1.协助开展调查、查处、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1.配合收集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并及时上报
2.受理、转报、协助办理易处置的相关线索
1.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
2.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
3.组织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的互联网应用
4.对涉嫌非法集资的
1.协助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
1.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主动调解
2.达成协议后
3.记录调解情况并建立调解工作档案
1.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配合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
2.配合参与校园周边安全应急演练和消防疏散演练
3.协助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
4.协助部门设置校车运行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学生接送站点路牌和护学岗
5.发现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
6.配合处理学生安全事故
五、乡村振兴(10项)
1.负责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
2.组织专业人才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指导、服务、培训和发证
1.对辖区内建筑工匠进行摸排
2.配合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
1.帮扶政策信息宣传
2.帮扶申报信息初审、上报
1.政策宣传和解释
2.建立小额信贷台账
1.及时发送贷款逾期预警信息
1.镇村两级及时告知督促按时还款
2.镇村两级工作人员配合县银行主体入户催缴
1.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2.负责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3.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农药销售点经营情况检查
1.指导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负责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推广
4.负责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5.负责联系农学会
6.负责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方案的制定
7.指导乡镇档案整理
1.统计辖区内在用农机数量及类型
2.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材料初审
3.落实重大农技推广基地、面积、经营主体
5.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应用
6.按照县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
1.组织、指导镇、村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
2.负责组织相关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项目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4.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县级初验
1.指导村(社区)根据初步规划开展“四议两公开”
2.配合开展实地勘查
3.负责动员村组做好群众工作
4.组织村(社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
5.配合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1.根据县方案要求指导各村(社区)进行公益岗人员选聘
2.指导村(社区)做好公益岗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3.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公益岗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1.负责县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县政府投资建设和出资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2.对申报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家庭实行态考核
1.做好政策宣传
2.完善申报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1.2023年及以前已经完成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林业局主导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扶项目
2.2024年及以后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扶项目
1.2023年及以前已经完成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林业局主导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扶项目
2.2024年及以后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扶项目
六、生态环保(6项)
1.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
3.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保障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
1.负贵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2.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
1.牵头组织推进全市散煤治理工作
2.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管理
1.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
2.对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
3.配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通知
4.对预警期间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5.配合做好本辖区空气站点的站房用地、站点建设、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防雷等基础设施保障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1.负责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
2.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负责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优化调整
1.配合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2.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增强保护意识
3.对水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
1.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
2.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调
3.督促指导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1.负责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
3.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数据统计
1.负责做好全县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治提升、运维管理等工作
2.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管理
1.配合督促需要土调的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配合督促需要开展管控的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3.排查上报辖区内黑臭水体情况
4.按要求确定需要整治的村庄并督促指导村庄开展整治工作
5.对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日常巡查
1.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2.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3.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1.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综合利用等工作
2.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
2.依法履行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劝告制止
2.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工业噪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调查处理工作
1.组织开展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2.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设施建设、运行
3.指导提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1.开展建设项目生态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2.开展日常巡查
七、城乡建设(5项)
1.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改造、乡村风貌提升改造等涉及通信杆线的整治工作
2.承担辖区内通信杆线日常巡查工作
3.如发现擅立擅拉、危杆、废杆、掉线、乱搭乱摆的通信杆线
1.对地名命名、更名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征求命名意见
3.对申报资料进行把关上报
4.对界桩进行维护
1.对疑似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核实上报
2.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违规建筑的日常监管和依法拆除
1.国省县道路的规划、设计、审批、建设、验收
2.国省县道路管护、两侧绿化、安全隐患处置等工作
3.危险区域道路安全设施的安装工作
1.本行政区域内的镇村道路的管护、两侧绿化、安全隐患处置等工作
2.配合提供国省县道路用地环境保障
八、文化和旅游(3项)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广播建设、运行和管理
2.建立本地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和效果监测评估体系
3.建设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终端
1.管理应急广播终端设施
2.加强上岗人员培训
1.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文物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
3.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
4.查处文物违法案件
5.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安全事故
1.负责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等审批
2.组织国家、省、市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等申报
3.做好全县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
1.开展非遗项目、传承人等申报政策宣传
3.发掘、保护、申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等
九、自然资源(19项)
1.负责编制县水土保持规划
2.负责对申请材料审核
3.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
2.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
3.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
1.牵头负责调查自然资源的分布、范围、面积、权属性质等内容
2.开展专项监测(包括规划实施专题、耕地保护专题、批后实施专题、整治修复专题等)
3.建立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4.建立自然资源督察统计调查制度
5.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1.配合相关自然资源统计和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2.发现问题
1.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驯养抽查检查
2.对发现非法买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打击
3.对无证进行人工繁育、驯养野生动物的行为处罚
1.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占用林地申请
2.安排专业人员对申请占用的林地进行实地勘查
3.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1.配合做好材料收集和初步审核工作
2.配合开展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项目的现场勘察工作
3.按要求开展巡查
1.制定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2.对乡镇(街道)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和指导
3.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4.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自查并配合省市核查验收
5.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流程
6.做好部门对接
1.组织村民开展不动产登记核实
3.规范不动产登记承包合同签订、备案
4.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摸排、逐条研判分析
1.及时下发卫片执法图斑信息
3.对卫片执法图斑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向乡镇(街道)执法单位提供卫片执法技术指导
5.牵头负责对审批建设项目造成的违法图斑进行处置
1.按照上级告知书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
1.牵头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2.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3.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情况与乡镇(街道)信息共享
4.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5.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6.协同住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违法用地建设监管执法工作
1.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2.协助部门核查违法用地建设整改动态
3.协助部门核实违法用地建设的投诉举报
4.落实村(社区)巡查责任制
5.协助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用地行为
1.负责县级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心城区控规的编制及规划调整
2.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土地规划条件
1.配合提供编制规划相关资料
2.参与总规涉及乡镇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交通体系等内容意见征求、技术审查等
3.负责项目用地控制性规划编制、意见征求、规划公示、信访处理等工作
1.负责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
2.负责按照规定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
3.负责及时收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
4.按照县政府意见
1.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内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2.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对委托报告书进行备案
3.发现测量标志损毁
4.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在本行政区内进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宣传和协助信息收集
5.负责向县政府报告使用测绘成果的需求
1.对全县所有完成征收的土地及准备出让的土地进行收储
2.负责对入库地块纳入收储计划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3.经县政府对出库报告批准后办理土地出库手续
1.提供相关土地入库材料: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地价评估报告、土地征收所有补偿到位和征地程序材料、申请入库批示
2.负责向县政府网上平台上报申请出库报告
1.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出租等土地供应事项
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续期事项
1.负责并配合交地、解决宗地范围内权属和矛盾纠纷信访问题
2.负责宗地范围内债权债务、资产清查处置
1.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规划调整内容审查、报批工作
2.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
1.负责在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规划调整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内容进行初审并提出调整意见报县人民政府
1.审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材料
2.拟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批复并报县政府审批
1.对县政府请示
2.组织并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4+2”工作法流程
3.解决宗地范围内权属和矛盾纠纷信访问题
1.收集项目经营者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材料
2.制定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3.审核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设施农业项目使用土地协议和土地复垦协议
1.负责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初审
2.负责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
1.配合临时用地选址、协助使用者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保障施工环境
2.做好临时用地使用后的监管工作
1.对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及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等内容进行审核
2.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3.农村宅基地涉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转用的审查并上报县政府审批
4.对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进行上报
1.配合测绘公司开展土地勘测指界
3.协助土地转用预公告及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宣传、张贴、拍照等
4.提供发改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材料
5.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6.涉及占用林地的
7.出具《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和土地勘测定界坐标
1.对县城区和建制镇中心城区个人申报建房用地是否符合上位规划进行审查
2.对县城区和建制镇中心镇区个人已建成的住房用地属于国有划拨的
1.对申报建房人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对规划方案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予以证明
十、应急管理及消防(8项)
1.负责建立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隐患排查和整治、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督促检查辖区单位防汛组织工作、防汛信息和灾情报送、保障防汛物资
2.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1.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
2.制定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
3.组织力量开展低洼区域、建筑工地、易涝点、井盖等隐患排查整治
4.配备防汛抗旱物资
5.响应上级灾害预警
6.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7.组织开展灾后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1.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燃气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协助上级部门检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及时上报燃气安全事故并协助上级部门处理
1.督促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车入户、飞线充电隐患排查
2.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1.从业人员资格证发放
2.违规用火用气用电整治
1.配合开展宣传工作
1.协助县气象局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工作
2.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及初步处置工作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
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5.统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1.根据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
2.协助开展巡查巡护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
4.协助做好群众安置、灾情统计、灾后恢复等相关工作
1.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做好基本信息上报
2.维护现场秩序
十一、市场监管(5项)
1.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
3.充实基层一线检查力量
4.指导乡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1.协助开展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督促本辖区抽查对象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1.做好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两个责任”系统内的数据维护
2.督促提醒县级、镇级、村级包保干部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每季度的督导工作
3.对各乡镇“两个责任”系统操作进行业务指导
1.做好辖区内包保的C级、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督导检查
2.对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整改
1.加强清真食品经营日常巡查
1.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
2.重点监测和防范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联动机制
4.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6.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及时上报危及食品安全的预警信息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
3.协助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实施市场监督领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二、综合政务(1项)
1.承担县级地方党史和地方志、年鉴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任务
2.指导、督促乡(镇)志、村(组)志编修和承担志书审核验收工作
一、党的建设(1项)
二、民生服务(10项)
三、平安法治(2项)
四、乡村振兴(10项)
五、生态环保(3项)
六、城乡建设(3项)
七、文化和旅游(3项)
八、自然资源(2项)
九、应急管理及消防(2项)
十、市场监管(15项)
十一、人民武装(1项)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十里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025年1月
说明
十里镇位于光山县北部,距离县中心城区 5 公里,是光山“北大门”乡镇。十里镇东与潢 川县相邻,南与紫水办事处相连,西与弦山办事处毗邻,北与寨河镇接壤。全镇辖10 个行政 村、3 个社区,户籍总人口3万5千余人。镇辖区总面积 72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 6.3万 亩,主要以种植水稻、小麦为主,地势西高东低,土地肥沃,气候冬寒夏热,四季分明。
十里镇是农业产业强镇,十里镇坚持抓党建、兴产业、谋振兴,培育发展了苗木花卉、食用菌、肉牛屠宰及食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十里镇是民营经济重镇,十里镇依托原县民营工业园 企业,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全镇现有民营企业280 余家,基本形成了以汽车销售、化纤羽绒、 仓储物流、建筑建材等为主的经济实体局面,2024 年全镇固定资产入库完成 4.17 亿元;十里 镇是交通要镇,沪陕、大广高速,国道G230穿境而过,沪陕高速光山县出口位于十里镇集镇 区;十里镇是英雄辈出名镇,十里镇远有赖宁式小英雄胡迪秀舍己救人英名传,近有维和英雄 在南苏丹把中国军人美名扬;十里镇是生态宜居小镇,十里镇荣获“国家卫生乡镇”“河南省 文明村镇”“河南省健康乡镇”“河南省省级生态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等荣誉。
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十里镇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每个阶段 的任务,明方向,严要求,高质量,高标准,紧张有序推进清单工作。在大起底阶段,十里镇
坚持从基层实际承担工作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镇级层面干部全参与,全面梳理,经过前期个人梳理、部门汇总、党委研究、开门纳谏后,形成清单基础版,梳理事项 917 项。通过“划分 三张清单”“凝练一件事”形成分类版,经过“融入特色”“交叉对比”“党委研究”等形成 提升版。在“三上三下”阶段,与县直部门充分沟通、交换意见、研究讨论,并充分听取“两 委员一代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十里镇履职事项清单,共有253项,其中基本履职 事项清单124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77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52项。清单中特色事项7 项。
基本履职事项是十里镇职责范围内必须直接承担的职责事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 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政 务10类124项。配合履职事项是以上级部门为主履行职责、需十里镇配合的事项,体现设定依 据、主次责任、履职保障等要素,涵盖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
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政务12 类77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体现设定依据、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收回理由等要素,包括党的 建设、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应急 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人民武装11类52项。
目 录
1.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1)
2.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11)
3.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43)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一、党的建设(28项) |
|
|
1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 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2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信阳到光山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两个更好”的殷殷嘱托,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
3 |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中心组学习、联系服务群众、“三重一大”、调查研究等制度。 |
4 |
组织实施镇党委换届,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和“两企三新”等党组织建设,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五星”支部建 设。 |
5 |
指导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加强“两委”干部及后备力量的教育培训、培养储备、监督管理。 |
6 |
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引进服务和乡土人才培育管理等工作。 |
7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
8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储备、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
9 |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
10 |
做好退休干部职工待遇落实、服务保障等工作,关心关爱下一代成长。 |
11 |
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
12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
序号 |
事项名称 |
13 |
接受上级党委巡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
14 |
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光山十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正 面宣传,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隐患防范排查和应对处置。 |
15 |
组建宣讲队伍,及时宣传党代会、党的全会精神以及重要政策法规。 |
16 |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指导村(社区)开展“饺子宴”等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一约五会 ”作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
17 |
团结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华侨、归侨及侨眷等统一 战线工作对象,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 |
18 |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相关工作。 |
19 |
组织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建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及信阳市肉牛产业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 视察、调研等活动,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 |
20 |
推进基层政治协商民主建设,建好委员之家、“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服务保障委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 聚共识等履职工作。 |
21 |
落实党管武装责任,开展兵役征集、民兵整组、国防教育等人民武装工作,做好“四好”基层武装部建设。 |
22 |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及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23 |
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团组织换届和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
24 |
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妇联组织换届、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等工作,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 |
25 |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等。 |
26 |
做好社会工作,抓实社会工作者队伍组建和专业能力提升,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 |
27 |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村落实“四议两公开”、社区落实“一征三议两公开”。 |
序号 |
事项名称 |
28 |
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
二、经济发展(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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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苗木花卉、牛肉食品加工、食用菌等产业发展方向和 招商方向,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相关产业企业集聚,实现延链补链强链,增强产业服务配套水平,提升产业影响力 和市场竞争力。 |
30 |
宣传推介生鲜牛肉及熟食、食用菌、油条挂面、黑猪腊肉等产品,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
31 |
推动河南十里鲜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电商,加快推进生鲜牛肉及熟食、香菇、油条挂面、黑猪腊肉等产品线上销售,组织人 员参加电商培训,促进农村电商产业发展。 |
32 |
推动汽车销售及配套服务、商贸流通、建材生产销售、服装加工等产业发展。 |
33 |
积极引进仓储物流项目,推动仓储物流产业发展。 |
34 |
做好在外成功人士的联络沟通,发挥商会驻会作用,以商招商、亲情招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
35 |
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运用,开展“万人助万企”“助企纾困”等活动,落实惠企服务政策,推进和服务项目落 地、建设、投产。 |
36 |
服务、支持十里商会建设,发挥商会在政企交流、企业合作、招商引资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
37 |
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促进本地劳动力与用工企业有效对接。 |
38 |
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入库。 |
39 |
做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等工作。 |
40 |
做好国有资产的清查管理、盘活利用等工作。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三、民生服务(1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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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负责生育登记,做好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工作。 |
42 |
负责辖区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
43 |
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
44 |
保障学前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
45 |
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登记查询、参保缴费、关系接续等工作。 |
46 |
承担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
47 |
负责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
48 |
负责救护培训、无偿献血、“两癌”“两筛”宣传和组织工作。 |
49 |
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预防监控和群防群控工作。 |
50 |
推广居家养老,加强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指导村(社区)孝心护理员队伍建设。 |
51 |
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做好福利补贴发放、特殊困难帮扶,推进适老化改造服务。 |
52 |
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
53 |
负责残疾人政策性补贴初审、申报、权益保障等工作。 |
54 |
负责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的认定、动态管理、临时救助和关心关爱工作。 |
序号 |
事项名称 |
55 |
推进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
56 |
负责退役军人建档登记,落实优抚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做好相关权益维护。 |
57 |
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做好捐赠物资发放管理工作。 |
58 |
组织十里商会开展“奖优扶困、圆梦助学”、看望在校中小学生、慰问环卫工人等活动,指导代楼村、杨湾村爱心团体开展“我 们一起过中秋”“我们一起过重阳”等系列公益活动。 |
59 |
加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 |
四、平安法治(1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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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
61 |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
62 |
做好禁毒政策宣传教育,开展禁种铲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
63 |
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指导村(社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
64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排查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源头管控。 |
65 |
健全领导接访、包案等制度,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置信访事项。 |
66 |
依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数字赋能“H”型数字平台,发挥“大数据+网格”优势,抓好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 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 |
67 |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组织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及管控,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 施,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
68 |
做好反假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诈骗意识,守好群众钱袋子。 |
序号 |
事项名称 |
69 |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上报和先期处置,对上级反馈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整改上报。 |
70 |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应急相关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对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开 展日常检查,对安全风险等级较低、专业能力范围内能够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
71 |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做好消防疏散演练活动,组织对“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村(社区)开展全民消防工作,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
72 |
负责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 |
73 |
建立由民兵、镇消防队员、民辅警等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排查上报受灾情况,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
74 |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做细做实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及国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上报工作。 |
75 |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做好排查、上报等工作,保障辖区社会稳定。 |
76 |
探索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集党群服务、公安警务、法律服务为一体的代楼区域治理中心,服务十里镇 代楼周边区域。 |
五、乡村振兴(14项) |
|
77 |
指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制定好发展规划,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群众积极参与特色种养殖业,大力发展优 质水稻、小麦、油菜、苗木花卉、畜禽、渔业等种养业,开展产业技术推广活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
78 |
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措施,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 产。 |
79 |
推动农业机械化,开展农业机械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等工作。 |
80 |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提供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衔接、良种应用等工作。 |
81 |
负责农业补贴政策的宣传,精准核对农户信息、耕地面积,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
82 |
负责辖区内移民的信息统计和后期保障工作。 |
序号 |
事项名称 |
83 |
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落实后续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 |
84 |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
85 |
持续推进集镇提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管护机制。 |
86 |
培育壮大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村级合作社。 |
87 |
盘活闲置土地及其他集体资产,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
88 |
开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
89 |
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精准及时发放工作。 |
90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就业增收,守住不发生规 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
六、生态环保(8项) |
|
91 |
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
92 |
落实“河长制”,推进生态河道建设,负责辖区内小潢河等河道治理及巡查,组织溯源排查,开展生态修复,改善区域水生态环 境质量。 |
93 |
落实“林长制”,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资源管理与日常巡查,负责国土空间绿化等工作。 |
94 |
持续开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秸秆禁烧、扬尘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巡查、违法线索上报等工作。 |
95 |
加强水资源利用,做好节约用水、安全饮水等工作。 |
96 |
开展水污染防治日常巡查等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申报污水处理项目。 |
序号 |
事项名称 |
97 |
开展农村户厕改造、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治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
98 |
负责“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工作。 |
七、城乡建设(11项) |
|
99 |
负责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建制镇规划区控规、村庄规划的编制与调整申报。 |
100 |
负责对辖区内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系统进行调查填报。 |
101 |
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谋划、申报。 |
102 |
负责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开展乡道村道清洁、管护、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
103 |
负责房屋隐患排查和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信息录入,对重点人群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施工、监管。 |
104 |
开展集镇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秩序。 |
105 |
开展辖区内不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的管理。 |
106 |
负责辖区内不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部位、国省县道两侧区域的绿化管理,开展绿地、树木的管理和保护。 |
107 |
负责对辖区内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初审。 |
108 |
负责房屋风貌管理,加强日常巡查,负责卫片图斑核查,对城镇开发边界外违规施工、农户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
109 |
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审批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劝止并依法处置违规建设行为。 |
八、文化和旅游(2项)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110 |
指导村(社区)及其他组织利用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全民健身促进工作,负责健身场所的建设和维护,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
111 |
承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开展全民阅读、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活动, 加强农家书屋阵地建设。 |
九、市场监管(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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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按照规定权限做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审核及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的审核 及发放。 |
113 |
负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 |
114 |
开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活动。 |
十、综合政务(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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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负责办公用房等管理,做好机关运转、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
116 |
负责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等工作。 |
117 |
负责值班值守,及时上报、处置突发事件。 |
118 |
负责保密、档案管理、镇志编纂等工作。 |
119 |
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120 |
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事项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
121 |
负责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122 |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123 |
落实“村财乡管”制度,监督指导村级做好财务管理。 |
124 |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一、党的建设(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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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外代表人士队 伍建设 |
县委统战部 |
1.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构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2.负责建立党外干部人才库。 |
1.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 的推荐提名工作; 2.收集提供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信息。 |
二、经济发展(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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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投资项目立 项审批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负责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投资合理性; 2.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
配合提供下列资料: 1.立项审批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评估报告; 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5.节能审查意见。 |
|
3 |
固定资产投资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 2.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 策措施等。 |
1.协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联网直报(含固定 资产投资、建安投资、房地产企业); 2.跟踪服务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反映和协调遇到的困难。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
4 |
统计资料的管理 和审核 |
县统计局 |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 制度; 2.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 |
1.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严格按 照相关要求对原始统计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并妥善保管,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统计资料管理体系; 2.定期与县统计局沟通交流,学习最新的统计工 作要求和方法,及时审核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对存在不完整或明显错误的,依法予以补充或改正。 |
三、民生服务(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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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流浪乞讨人员救 助与管理 |
县民政局 |
1.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核实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护送返乡; 3.无法核实、确认身份信息人员按政策落户并办理特困补助; 4.寻亲救助。 |
1.配合做好救助返乡人员的安置接收工作; 2.日常宣传救助政策和救助途径,以及救助对象 的甄别。 |
|
6 |
民政财政资金奖补落实 |
县民政局 |
1.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彩票公益金。对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众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其 他社会公益项目进行奖补。 |
1.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2.初审享受奖补的对象资格并上报信息; 3.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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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殡葬改革 |
县民政局 |
1.检查、监督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 门处理丧葬违法案件; 2.管理、监督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经营; 3.负责殡葬法规宣传、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开展殡葬行业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 4.负责提供接运遗体、悼念活动场地、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服务。 |
1.配合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政策宣传教育; 2.统计本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并上报县民政局;3.配合落实殡葬管理政策; 4.对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制止。 |
|
8 |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
县公安局 |
负责流动人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
配合开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上报。 |
|
9 |
“雁归来”工程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搭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立体化服务保障体系; 2.建立吸纳返乡创业就业奖励机制,优化扶持返乡创业服务; 3.打造返乡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
1.配合建立“雁归来”返乡人员实名制数据库; 2.配合建立辖区内企业用工数、用工缺口、招聘 需求等就业岗位信息数据库; 3.配合做好“雁归来”信息服务系统的维护; 4.负责优秀返乡成功人士及优秀企业的推荐工作 。 |
四、平安法治(1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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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区矫正 |
县司法局 |
1.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依法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培训工作。 |
1.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2.协助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培训; 3.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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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
县委政法委 县卫生健康委员 会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残疾人联合会 |
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 共同摸排患者底数,确保一人一档,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工作,纳入列管范围。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县公安局: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 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信息 共享、协作配合、漏洞倒查等机制。县残疾人联合会: 落实残疾人“两补”政策,提供相关数据。 |
1.配合督促村(社区)及其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2.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 工作; 3.配合县卫生健康委指导精神障碍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配合县公安局做好有潜在风险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5.配合开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走访,开展 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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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治理非法加油点 |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1.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非法 经营行为监管长效机制; 2.动态开展巡查摸排、打击整治、查处取缔等工作,协力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
1.配合做好宣传教育; 2.配合做好辖区内非法加油点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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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
县民政局 |
1.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排查;2.对非法社会组织现场检查;3.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取缔。 |
1.协助开展调查、查处、打击非法社会组织;2.配合收集相关材料依据。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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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反电信网络诈骗 |
县公安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光山监管 支局 县委宣传部 县商务和工业信 息化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 县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
县公安局: 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光山监管支局、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联合国有商业银行、通信三大运营商等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
1.配合收集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并及时上报; 2.受理、转报、协助办理易处置的相关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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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建立部门间会商机制; 2.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 3.组织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的互联网应用; 4.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组织调查认定并依法打击 。 |
配合对上级反馈的辖区内非法集资线索进行核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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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扫黑除恶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
县委政法委: 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台账建 立、交接交办工作。 县公安局: 依法立案、侦办、查处、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
1.协助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核查办理各 级部门转办的线索;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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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诉源治理 |
县法院 县司法局 |
县法院: 加强诉前引导,对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向当事人释明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向属地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释明后当事人仍不同意调解的,及 时登记立案。县司法局: 建立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培训制度,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形 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意见。 |
1.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主动调解,受理调解纠纷并 进行登记。受理后对纠纷进行调查,约见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书面协议书或记录双方当事人口头协议; 2.达成协议后,适时进行回访,确保协议履行情 况; 3.记录调解情况并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并上报调解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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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三跨三分离” 信访事项 |
县信访局 |
对接信访事项的事发地或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提醒履行主体责任。 |
做好户籍地、居住地在镇辖区信访人的困难帮扶、思想疏导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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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排查并消除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县公安局: 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
1.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配合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工作。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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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校园周边安全防控 |
县教育体育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教育体育局: 牵头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 制,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公共安全事件、自然 灾害等风险,第一时间通报学校,指导学校予以防范;牵头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防控工作机制 。 县公安局: 加强校园周边安全巡逻;加强校车运营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等行为 。 县交通运输局: 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校车行驶线路实地勘察;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 |
1.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 2.配合参与校园周边安全应急演练和消防疏散演 练; 3.协助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 4.协助部门设置校车运行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学生接送站点路牌和护学岗; 5.发现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给公安部门; 6.配合处理学生安全事故。 |
五、乡村振兴(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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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农村建筑工匠培 训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负责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 2.组织专业人才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指导、服务、培训和发证。 |
1.对辖区内建筑工匠进行摸排,建立全镇农村建 筑工匠人员花名册; 2.配合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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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脱贫户和监测对 象保险、产业、 金融帮扶政策 |
县农业农村局 县金融服务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制定、实施具体性帮扶政策,监督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县金融服务中心: 提供帮扶工作资金支持。 |
1.帮扶政策信息宣传; 2.帮扶申报信息初审、上报;3.帮扶政策落实。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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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额信贷整村授信 |
县金融服务中心银行 |
县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小额信贷人员审核和认定。银行: 负责贷款资金的发放。 |
1.政策宣传和解释; 2.建立小额信贷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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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脱贫人口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催缴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1.及时发送贷款逾期预警信息;2.对逾期小额信贷催缴。 |
1.镇村两级及时告知督促按时还款; 2.镇村两级工作人员配合县银行主体入户催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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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农药监督管理 |
县农业农村局 |
1.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2.负责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农药销售点经营情况检查;2.配合对农药使用进行指导、服务。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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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优化农业综合服务 |
县农业农村局 |
1.指导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2.收集乡镇在用农机具情况; 3.负责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推广,农作物审定、登记、引种备案; 4.负责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制定《县农作物种质 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5.负责联系农学会,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 审; 6.负责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方案的 制定; 7.指导乡镇档案整理。 |
1.统计辖区内在用农机数量及类型,协调辖区内 农机使用; 2.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材料初审; 3.落实重大农技推广基地、面积、经营主体;4.负责农作物种业信息收集统计; 5.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推广 应用; 6.按照县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做好档案整理, 协助检查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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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县农业农村局 |
1.组织、指导镇、村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对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申报项目,报省市主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2.负责组织相关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项目库的高标 准农田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出具初步设计文本; 3.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对工程施工开展全过程质量检查监督; 4.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县级初验,办理移交手续,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
1.指导村(社区)根据初步规划开展“四议两公 开”,将项目入库申请材料上报到县农业农村 局; 2.配合开展实地勘查,指导村(社区)对初步设 计成果征求意见,并出具同意设计意见; 3.负责动员村组做好群众工作,提供施工场地,配合施工队伍开展施工; 4.组织村(社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对工 程建设开展监督; 5.配合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工程设施及农田进行接收和管护。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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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管理、补 贴发放 |
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县林业局 县供销合作社联 合社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重点公益性岗位,保障重点公益岗位资金。 县林业局: 负责开发设置生态护林员岗位,保障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资金。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责开发设置人居环境管护员岗位。保障人居环 境管护员公益岗位资金。 各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部门负责制定公益岗选聘方案,人员信息审核,保障公益岗位资金。 |
1.根据县方案要求指导各村(社区)进行公益岗 人员选聘,并将资料进行初审上报; 2.指导村(社区)做好公益岗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3.配合开展“一卡通”系统公益岗补贴人员录入、资金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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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租赁补贴资 金发放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负责县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县政府投资建设和出资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2.对申报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家庭实行态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资金。 |
1.做好政策宣传; 2.完善申报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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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类扶贫资产后续管理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和工业信 息化局 县林业局 |
1.2023年及以前已经完成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林业局主导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扶项目,由以上行业部门牵头负责督促经营主体履行项目资产收益分红协议签订、收益分红资金的落实,一并复印移交项目招标、监理、验收、资金拨付等项目档案,同十里镇村两级、项目施工方(资产经营方)现场确认资产具体位置、建设内容,以到场各方文字确认盖章为准; 2.2024年及以后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 扶项目,项目验收后,需移交到乡村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十里镇及村级具体负责人,对照项目验收决算、验收清单逐一移交。在移交时,项目主管部门要将项目收益分配方案一并移交,并明确产权归属和使用年限。 |
1.2023年及以前已经完成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林业局主导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扶项目,已经规范移交至十 里镇村的资产项目,十里镇村配合经营类扶贫资产的后续管理; 2.2024年及以后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帮 扶项目,项目实施前,项目主管部门以文字形式正式告知十里镇,十里镇村两级做好“四议两公 开”和施工环境保障等相关工作,后期按照光政办〔2024〕17号文件要求,十里镇村做好资产移 交的配合工作。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
六、生态环保(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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