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2.按照共建共享原则
3.完成党建联盟联席会议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4.打造特色品牌
5.及时总结党建联盟的好经验、好做法
深化“三务”融合 高质量运营机关党建联盟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党建联盟高质量运营,有效发挥党建联盟的整体功能,推进机关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姜堰区级机关党建联盟实施方案》,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通过健全完善党建联盟组织设置、运行管理、作用发挥、工作保障等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党建联盟整体质量,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强化工作联动机制,以党建工作一体化,形成激活效应、集聚效应、互补效应,推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职能业务全面渗透、高度融合,为我区奋进“十四五”,致力“两争先”,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机关工委设“堰上花红”总盟,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面上工作指导,定期抓调度、抓督查、抓落实,协调各方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发现联盟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梳理总结,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年底组织对各联盟运营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第四条 各部门单位依据“系统集成、高效惠民”要求,按照横向联动、纵向延伸的“1+N”组织架构体系建立党建联盟,“1”即以部门或区域党建联盟为核心,“X”即以机关党组织为牵头单位,将区域内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最大限度纳入其中,实现全覆盖、广吸纳。构建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赋能的开放运行体系,通过党建联盟带动部门、社区、行业、企业协同发展。
第五条 党建联盟成员单位的权利:对党建联盟的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加党建联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享受党建联盟提供的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培训资源;享受党建联盟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成果发布及其他有关服务。
第六条 党建联盟成员单位的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建联盟相关章程;配合推进落实党建联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参加与街道社区、企业党组织共驻共建活动;参与党建联盟开展的联系群众、志愿服务、城市治理等活动。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以党建为引领,通过资源共享,成员互动,活动联办,组织联建,品牌同创,强化统筹协调,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活动载体,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促进“三务”深度融合,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形成党建联建、党群共建、互通共融的大党建工作格局,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党建创新项目工作品牌。
1.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党建工作部署,发挥党建联盟各成员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