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粮补本
3、病历首页或出院小结、医保报销单等急难凭证材料
2、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入证明
2.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入证明
4.婚姻情况证明、抚恤证、低保、残疾证、军官证、士官证、重大疾病救助证明、孤寡老人证明等其中一项或多项
乡镇(街道)履职工作运行流程图
权力序号 |
1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名称 |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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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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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书面申请
村民小村或村级组织讨论、公示
公示有异议村级组织调查
公示无异议
公
村级组织审查
审报查送通
过
乡
不符合申请条件乡镇政府依法答复申请人
乡镇政府一次 告知申请人补齐的全部要求
材料不完备
乡镇政府予以批准:发放《农村宅 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权力序号 |
2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名称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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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由村民小组将集体讨论农村土地承包分配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在15 日内 提交
村两委审核
乡
申请材
料不
齐,一
次性告
知补齐
不属于
范围之
内的,
告知不
予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的依据
制作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许可决定的向村、组公开 送达申请人
权力序号 |
3 |
权力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名称 |
承包期内农村承包地调整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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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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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将调整方案报村民会议讨论
通过的调整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户之间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 审核、上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变更材料收集准备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会同乡镇政府做好农户之间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审批工作,及时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
权力序号
4
权力类型
其他权力
权力名称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备注
发包方应当和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发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县
乡镇对农村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备案。
权力序号 |
5 |
权力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名称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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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材料来源:公寻网 www.gongxunwa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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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域内饲养动物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建立档案等工作。
县
乡镇组织技术人员到分管区内各散养户对畜禽进行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
养殖场技术人员对畜禽进行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
权力序号 |
6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名称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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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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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
受理:当天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申
不属于乡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做
作出准予许可
权力序号 |
7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名称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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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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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申请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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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组织林业相关人员对流入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选择流入方 |
应当将林权评估基价、流转期限、收入分配该方案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 内公告不少于 15 日,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乡镇政府对流转方案给予批准。 |
告知申请人,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备案 |
权力序号 |
8 |
权力类型 |
行政强制 |
权力名称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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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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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业务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权力序号 |
9 |
权力类型 |
行政规划 |
权力名称 |
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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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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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前期准备
村庄规划基础调查及分析评价
村庄规划发展目标确定
村庄规划方案编制
村民意见征询
规划论证审查
规划上报
权力序号 |
10 |
权力类型 |
行政裁决 |
权力名称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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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 |
告知权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 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并负责对乡镇林木、林地相关争议处理的业务指导。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并负责对乡镇林木、林地相关争议处理的业务指导。 |
权力序号 |
11 |
权力类型 |
行政裁决 |
权力名称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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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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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并负责对乡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的业务指导。
乡镇负责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权力序号 |
12 |
权力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名称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 的初审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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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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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提出补偿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补偿申请之日起5 日内,对野生 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初 步处理意见,并将补偿申请相关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一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自收到补偿申请相关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之日起 10 日内,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本 级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提出补偿或者不予补偿的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将意见在本部门网站和损害行为发生地村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为7 日。公示期内,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林业部门提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应当在7 日内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 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对应当补偿的,由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作出补偿决定,财政部门根据补 偿决定及时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补偿费。
权力序号 |
13 |
权力类型 |
行政强制 |
权力名称 |
防汛采取非常紧急措施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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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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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
n
汛情发生,启动应
急预案。
防汛非常紧急措
施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