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社区)级2.镇(街道)级3.区及区以上转办4.信访代办
1.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图(村、社区)
2.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图(镇、街道)
3.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图(区及区以上转办)
4.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图(信访代办)
附件1
履职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
事项序号 |
1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名称 |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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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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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报区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备案
审查 通过
无异议
有异议
无异议
村民小组或村级组织讨论、公示
镇政府予以批准,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镇政府依法答复申请人
镇政府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的 全部要求
镇政府受理后,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完成联合审核工作
撤销或修改方案再公示
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调查
农户书面申请
材料 不完备
不符合 申请条件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2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名称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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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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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当天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送国土所审查,现场勘察,提出审查和处理意见。
不属于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作出准予许可
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业务指导。
申请人申请
做出不予许可的,发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3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名称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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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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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范围之内的,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
申请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齐。
送达申请人
许可决定的向村、组公开
制作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镇政府受理后审核;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业务指导。
村两委审核
由村民小组将集体讨论农村土地承包分配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在15日内提交。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4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名称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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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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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组织林业相关人员对流入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选择流入方。
告知申请人,并报区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应当将林权评估基价、流转期限、收入分配该方案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不少于15日,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镇政府对流转方案给予批准。
受理申请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5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名称 |
受委托对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林木的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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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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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填写采伐申请表,报村委会审核确认。
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政府盖章后,报送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公示无异议,免费发放林木采伐证。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将调查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6 |
权力类型 |
行政强制 |
名称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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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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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现场做好记录,保留相关资料
对辖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组织拆除。
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业务指导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7 |
权力类型 |
行政强制 |
名称 |
防汛采取非常紧急措施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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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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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非常紧急措施遇阻
镇协助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相关执法工作
若当事人依然阻拦和拖延,上报区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等上级主管部门。
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
汛情发生,启动应急预案 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组织防汛应急队伍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请辖区派出所干警给予协助。 现场做好记录,保留相关资料。
区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对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强制实施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8 |
权力类型 |
行政确认 |
名称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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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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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村民公告
界定区域范围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筑控制区。
道路现场勘测、规划、设计
道路修建项目落成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9 |
权力类型 |
行政规划 |
名称 |
编制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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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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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上报
规划论证审查
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方案编制
意见征询
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发展目标确定
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基础调查及分析评价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前期准备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进行指导、审查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10 |
权力类型 |
行政规划 |
名称 |
编制、修改乡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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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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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审议
上报区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示并征求意见
镇人民政府组织专门人员编制(修改)本辖区乡道发展规划。
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发展规划和本辖区内实际情况,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提出乡道规划及乡道规划修改意见。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11 |
权力类型 |
行政裁决 |
名称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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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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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不齐告知一次性补齐
不属于范围之内的,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
当事人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解达成协议的,下达处理决定或调处书。
调解处理
调查取证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区级人民政府受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镇林木、林地相关争议处理的业务指导。
受理
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12 |
权力类型 |
行政裁决 |
名称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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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仅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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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解达成协议的,下达处理决定或调处书。
调解处理
调查取证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区级人民政府受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的业务指导。
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告知一次性补齐
不属于范围之内的,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
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13 |
权力类型 |
其他权力 |
名称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铲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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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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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综治机构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进行巡查,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定期进行摸排,发现线索。
加强监督,尤其是发现种植过毒品原生物的村庄,不定期进行检查。
如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生物的,及时铲除
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14 |
权力类型 |
其他权力 |
名称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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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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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低保金,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将新审核确认的低保家庭信息报区级民政部门备案
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应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整理相关审核审批资料,通过安徽省低保系统完成审核审批流程。
公开公示。简化公示程序,取消社会救助审核阶段公示,实行审核审批结果直接公示。对拟批准的低保申请家庭,镇(街道)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的公示栏公示7天。
对于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可以通过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镇(街道)审批。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成立由镇(街道)党(工)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街道)民政、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及村(社区)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集体评审、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镇(街道)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审核。镇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根据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等综合情况,提出审核建议并提交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视情况开展民主评议
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村、社区民政专干可代为受理),及其相关材料。
办理机构:XX镇(街道)
业务电话:XXXXX
事项序号 |
15 |
权力类型 |
其他权力 |
名称 |
特困人员供养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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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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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向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镇(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