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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9VIP专享

提纲:

一、党的建设(31项)

二、经济发展(12项)

三、民生服务(15项)

四、平安法治(14项)

五、城乡建设(10项)

六、生态环保(14项)

七、乡村振兴(18项)

八、文化和旅游(4项)

九、综合政务(12项)

一、党的建设(4项)

1.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正常离任村干部进行摸排统计

1.统筹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1.开展舆情调查核实

1.指导村(社区)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工作

二、经济发展(3项)

1.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工作

1.选配普查员

1.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工作

1.选配普查员

1.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工作

1.选配普查员

三、民生服务(3项)

1.审核无障碍改造项目

1.开展无障碍改造项目申报

1.负责办理残疾人证的审核审批

1.指导村(社区)开展残疾人证的政策宣传

1.对上报的残疾人辅具资料进行审核

1.指导村(社区)协助残疾人进行申领资料的填报

四、平安法治(13项)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或计划

1.指导村(社区)宣传“八五”普法

1.协助出具与矫正对象相关调查、证明、事项文件材料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1.组织开展邪教人员或组织排查工作

1.开展邪教人员或组织摸排工作

1.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1.依法开展综合整治

1.做好宣传教育引导

1.做好信访矛盾案件的分流转办

1.做好信访矛盾案件的分流转办

1.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1.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1.组织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

1.组织开展禁毒宣传

1.协助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乡村振兴(20项)

1.负责提供制式土地流转合同

1.负责受理流转土地经营权申请

1.负责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设计、监理

1.协助开展高标准农田的选址工作

1.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政策培训宣传

1.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及时上报非正常死亡农户畜禽情况

1.建立防疫员队伍

1.协助做好村级防疫员的日常管理

1.开展动物疫病宣传培训

1.发现动物疫情及时上报

1.负责组织粮食供应点建设

1.协助提出粮食供应点建设选址意见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符合使用标准的农用薄膜、农药化肥

1.指导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宣传

1.宣传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1.组织开展农机生产操作的培训指导

1.宣传农机生产安全知识

1.建立健全规模养殖企业安全检查的协调机制

1.开展养殖企业安全生产巡查

1.对新申请的畜禽屠宰企业

1.开展上级有关农村“三资”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1.对审计反馈问题督促村级积极整改

1.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工作

1.选配普查员

1.落实防贫保险相关政策

1.组织各村宣传对防贫保险政策

1.协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慢病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宣传

1.负责制定“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方案及计划

六、社会管理(7项)

1.指导开展志愿服务政策宣传

1.宣传志愿服务有关信息和政策

1.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控辍保学等基本制度

1.指导村(社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和入学情况摸排

1.协助开展幸福院提升项目申报

1.牵头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计划

1.协助开展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申报、建设等工作

1.协助行业部门对违规领取资金人员情况进行核查上报

七、民族宗教(1项)

1.协助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食品、基建房屋、重大宗教活动等安全检查

八、社会保障(4项)

1.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涉案失管未成年人等群体摸排工作

1.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1.组织开展优抚对象抚恤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

1.初审上报优抚对象申请相关待遇资料

1.对乡镇上报的符合“雨露计划”学生进行审核公示

1.对受助学生资料进行初审公示上报

九、自然资源(4项)

1.编制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和设计方案

1.组织对复垦区农户进行安置补偿

1.与县林业和草原局做好林权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1.负责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前期宣传

1.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

1.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宣传

1.明确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四至等界限

1.开展不动产登记宣传

十、生态环保(20项)

1.组织实施项目

1.指导村做好“三北”工程项目政策宣传工作

1.组织实施项目

1.指导村做好“三北”工程项目政策宣传工作

1.组织实施项目

1.指导村做好“三北”工程项目政策宣传工作

1.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任务分解等工作

1.落实义务植树活动地块

1.指导村加强禁牧区的政策宣传

1.组织开展公益林落界工作

1.宣传公益林相关政策

1.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

1.对县直部门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实地核查

1.组织护林员APP学习培训

1.明确护林员具体责任、巡护范围

1.开展野生动保护宣传

1.组织开展河道、湖泊的日常管理、巡查工作

1.开展日常巡河工作

1.对乡镇申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审批

1.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项目申报

1.组织开展水库、提防防洪设施巡查工作

1.指导村开展防洪设施日常巡查

1.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实施

1.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1.成立镇村用水管理组织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1.协助对辖区内河湖、水源地、流域、水体等进行巡查

1.指导村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十一、城乡建设(9项)

1.指导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检查、质量监管

1.宣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政策

1.组织开展对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

1.指导村(社区)开展房屋安全日常巡查

1.负责开展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工作

1.负责生活污水垃圾的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城区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

1.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

1.负责无开发商小区房本的前期手续办理

1.做好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1.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工作

1.负责牵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1.掌握辖区内老旧小区基本情况、配套设施运行状况

1.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

十二、卫生健康(5项)

1.宣传普及流行性疾病防控知识

1.协助宣传流行性疾病防控知识

1.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

1.协助宣传病媒生物防治知识

1.制定鼠疫防控工作方案

1.宣传好“三不三要三护”等鼠疫防控知识

1.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1.摸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制定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和计划

1.协助宣传卫生科学知识

十三、应急管理及消防(5项)

1.指导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

1.宣传普及应急知识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1.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日常巡查

1.开展火灾知识宣传

1.规划气象站点布局

1.协助开展气象设施保护宣传

十四、市场监管(2项)

1.负责对包保干部业务培训、指导

1.对辖区内包保企业或个体的食品安全开展日常巡查

1.加强农村集会聚餐活动的信息收集汇总

十五、人民武装(2项)

1.制定潜力调查的方案和计划

1.协助寻找相关企业和人员

1.政策落实与规划

1.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工作

十六、综合政务(2项)

1.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一、党的建设(1项)

二、经济发展(2项)

三、自然资源(17项)

四、生态环保(6项)

五、城乡建设(19项)

六、交通运输(1项)

七、卫生健康(3项)

八、应急管理及消防(1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长顺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0252

说 明

长顺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北靠锡林郭勒大草原,南邻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全镇总面积406.75平方公里,辖9个社区15个村民委员会47个村民小组全镇在册人口2.576.2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65.66人,农村常住人口0.310.6人。全镇耕地面积16.1万亩,退耕地面积6.19林草面积16.77万亩。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立足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两麦一薯”、有机种植、优质牧草等高效特色种植业,重点发展以品种羊“多胎多羔”为主的肉羊养殖特色产业,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2023镇党委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典型做法被人民日报出版的《新时代乡镇改革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收录刊登。

20249月,化德县被自治区列为第一批全域推进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试点县,长顺镇作为化德县城关镇,人口集中,又被化德县列为“试点中的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长顺镇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清单编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根本举措。坚持党委书记“挂帅出征”、班子成员“集体上阵”、骨干力量“尽锐出战”,举全镇之力、集各方之智,连续奋战3个多月,历经全面梳理、交叉对比、科学评估、分类归纳、清单编制、三上三下等环节,最终形成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30条、配合履职事项清单104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50条。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是长顺镇必须全面承担的事项,镇党委、政府必须为、负全责,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城乡建设、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综合政务9个类别,共有基本履职事项130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是长顺镇辅助配合的事项,以县直部门为主责,镇党委、政府尽力为、负次责,列清了事项名称、对应上级部门、上级部门职责(含提供的履职保障)、乡镇配合职责4个要素,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社会管理、民族宗教、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人民武装、综合政务16个类别,共有配合履职事项104项。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是长顺镇交回县直部门的事项,主要是与本镇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事项,或者是专业性较强、经评估无力承担的事项,或者是长期未实际履行的事项等,镇党委、政府无力为、负不了责,列清了事项名称、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2个要素,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8个类别,共有上级部门收回事项50项。

三张清单”中标注“*”事项为本镇个性事项。

目 录

长顺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

长顺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14

长顺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50

长顺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31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本镇各项工作全过程。

3

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宣讲“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讲清楚“一本惠民账”。

4

加强镇党委对镇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5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体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6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指导村(社区)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指导镇党委所属党组织加强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推进“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7

落实党代表的代表任期制,做好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8

组织实施镇党委换届工作,指导镇党委所属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权限或授权负责镇党委所属村(社区)党组织的成立、调整和撤销,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进行任命和报备,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先进模范党组织推荐创建工作。

9

*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职能职责, 做好联络服务群众工作。

10

指导镇党委所属党组织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和流动党员管理及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组织开展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等工作,严格规范党员网络行为。

1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储备、选拔、考核工作,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涉企登记报告等工作,开展“两优一先”、“担当作为好干部”等评优评先推荐上报工作,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2

落实党管人才制度,做好人才引进、培养、服务、管理工作。

13

负责提出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意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

14

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基层群众自治,指导各村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制定市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相关工作。

15

落实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1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规范化建设,组建精神文明志愿服务队伍,发挥“暖心驿站”功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17

落实镇党委统战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统一战线工作,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领域统战工作。

18

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宗教工作宣传、教育,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信教群众的监督管理。

19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0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二十八条配套规定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21

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上级党组织和镇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三务”公开监督工作。

22

受理处置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开展执纪问责。

23

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做好代表选举和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

24

推动基层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做好政协委员联系服务工作,协助完成调研、民主监督等工作,开展政协提案的交办、落实工作。

25

坚持党管武装,开展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负责征兵的宣传动员、兵役登记、初核初检工作,做好民兵整组、民兵训练管理工作。

26

负责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会会员管理,广泛吸收职工入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培育推荐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及帮扶救助工作。

27

负责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社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帮扶等工作,做好优秀妇女培育推荐工作。

28

负责团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29

负责残联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残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30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做好社区工作者管理工作。

31

*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和“吹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共驻共建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小区开展各类服务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经济发展(12项)

32

制定经济及产业发展规划或计划,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3

负责做好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34

围绕镇重点产业,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镇、村(社区)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开展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做好落地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35

负责镇、村(社区)项目的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审计、资产移交以及管理维护工作。

36

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种植,指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推进畜种改良,培育壮大农畜产品加工企业。

37

*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打造种薯繁育基地温室大棚农业产业项目,不断扩大文冠果特色产业种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8

*推动“薯渣发酵秸秆新型技术”研发,促进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39

做好农畜产品仓储物流、集贸市场、便民超市、快递站点规划建设及服务保障工作。

40

做好品牌创建宣传工作,开展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

41

做好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开展畜情监测、农作物统计等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2

做好职责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宣传工作。

43

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服务保障。

三、民生服务(15项)

44

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相关改革,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45

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负责落实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对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进行受理初审、公示上报。

46

做好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7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受理及政策宣传,做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信息动态监测,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受理、查验核实、公示上报工作,开展务工就业奖励。

48

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摸底统计工作,对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49

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50

做好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受理、初审、信息录入工作,开展养老保险费补缴、核定工作,做好到龄参保人员以及待遇资格领取人员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51

开展恢复养老保险待遇、丧葬费办理的受理初审上报工作,负责死亡人员的统计上报工作。

52

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失能半失能老人补贴、高龄补贴、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受理初审、公示上报工作,开展生活困难人员的定期摸排、分析研判工作。

53

负责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日常监管。

54

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理初审和上报工作。

55

做好幸福院的管理服务工作。

56

落实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做好文明殡葬宣传引导工作。

57

负责宣传红十字精神,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红十字相关捐赠活动。

58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加强与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做好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初核、发放登记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落实拥军优属政策。

四、平安法治(14项)

59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教育。

60

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

61

负责镇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62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加强诚信宣传。

63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源头管控、风险预警,根据需要适时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4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建立群防群治队伍,维护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重点人群的稳控和重点区域治理。

65

*加强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指导村(社区)做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村网格员和社区“四长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优势,依法开展辖区内矛盾调解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

66

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信访代办队伍,开展信访代办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指导督促村(社区)履行信访职责。

67

依法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68

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给予救助。

69

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应急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对突发事件开展前期的动员宣传和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70

指导村(社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救助人员的申请评议、公示上报。

7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工作队伍和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72

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消防日常巡查,发现消防隐患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

五、城乡建设(10项)

73

负责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的编制,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以及道路安全隐患巡查上报。

74

负责组织编制本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社区规划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75

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开展危房改造对象的摸底筛查上报工作。

76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村科学设置垃圾池、垃圾箱,规范配备保洁人员,开展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

77

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受理、审批、备案工作,定期对设施农业项目、农村宅基地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78

*开展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维护辖区内环境卫生。

79

*监督物业公司相关服务,创建“红色物业”项目。

80

*加快社区智慧化建设,对社区进行适老化、适儿化、智慧化改造。

81

*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组织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

82

开展公共卫生宣传,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未按规定实行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生态环保(14项)

83

落实林(草)长制,加强对基本草原的巡查监督保护工作,发现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84

加强护林员管理,开展村级护林员选聘上报工作,督促护林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知识普及,加强对外来物种排查上报工作。

85

对上级下发的疑似图斑进行实地核实,开展农户私搭乱建的违法图斑整治。

86

开展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未按照确定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草原围栏建设中因阻断道路对草原造成碾压破坏的处罚。

87

开展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行为的处罚。

88

加强禁牧政策宣传,开展对不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行为的处罚。

89

落实河长制,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将巡护记录上传河长通平台,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90

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做好机电井管理,落实井长制,对滥开采地下水资源进行及时制止上报。

91

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的项目申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92

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制定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93

开展对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处罚;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行为的处罚。

94

开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处罚。

95

开展对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的处罚。

96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七、乡村振兴(18项)

97

宣传防返贫政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并落实帮扶措施,开展监测对象消除风险标注,按要求开展基础信息、收入信息采集。

98

开展农情日常摸底统计工作,做好春耕备耕相关工作。

99

负责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负责惠农补贴摸底统计、核查公示、清册上报工作。

100

科学引导农户开展有机种植、农作物轮作种植等工作,做好农牧业良种宣传推广等工作。

101

宣传农业节水灌溉理念,开展覆膜种植,做好农用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

102

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

103

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宣传有关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的申报和生产经营等提供服务。

104

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做好本辖区内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105

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强“非农化”、“非粮化”巡查,开展撂荒地整治。

106

指导、监督村级开展土地承包经营及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服务工作。

107

做好联农带农工作,做好金融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产业扶持奖励项目。

108

因地制宜开发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后续帮扶工作,做好光伏扶持对象受理初审、公示上报工作。

109

负责谋划乡村振兴项目,争取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建立项目库,做好落地项目的实施、监管。

110

做好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监督管理工作。

111

做好帮扶资金形成的资产验收移交工作,监督指导村级做好资产后续运营管护。

112

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指导群众管好用好卫生厕所。

113

负责驻村工作队员管理,督促驻村工作队员围绕乡村振兴做好各项工作。

114

*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双月”行动、“动起来、净起来、美起来”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八、文化和旅游(4项)

115

开展各类文艺表演和文体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

116

全面提升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17

加强村(社区)草原书屋阵地建设管理,发挥草原书屋作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118

*鼓励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和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保护“金界壕”历史遗迹,挖掘“金界壕”等历史文化内涵,讲好本地特色文化旅游故事。

九、综合政务(12项)

119

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流转,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印章管理,做好日常各类调研、督查、检查、考核的协调及会务工作。

120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设备的管理。

121

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工单处置工作。

122

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场所,配备管理人员,指导村(社区)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123

负责“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网站管理等工作。

124

开展节能宣传,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措施。

125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补充完善,开展专业技术申报、聘用工作,做好公务员晋级晋升推荐申报工作。

126

负责政府采购、机关公务接待、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127

加强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等制度建设。

128

负责镇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预算、决算工作,开展“内蒙古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管理和维护工作。

129

负责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内部调拨、维修、报废等工作,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130

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做好“村财镇管”工作,监督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

长顺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含提供的履职保障

镇配合职责

一、党的建设(4项)

1

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申领、发放、管理

县委组织部、

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财政局

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
1.对乡镇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下发领取生活补助文件,组织发放生活补贴;
3.组织开展生活补贴年检工作;
4.做好领取生活补贴人员动态管理。
县财政局:
负责发放生活补贴。
履职保障:
提供政策依据,开展政策解读。

1.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正常离任村干部进行摸排统计;
2.指导个人填报申请资料;
3.指导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初审、公示、上报;
4.镇党委召开会议对上报的人员名单以及相关任职资料进行审议后,将申报资料上报县委组织部。
5.做好生活补贴清册上报工作。

2

室组地”联合办案、联合监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1.统筹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室组地”联合协作工作制度;
2.
开展“室组地”联合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
履职保障:加强业务指导,提供经费支持。

协助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联合监督。

3

舆情处置

县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
开展舆情监看搜集,发现舆情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通知涉事乡镇。
涉事行业部门:
1.指导乡镇开展舆情调查核实工作;
2.指导乡镇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履职保障:
1.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加强舆情处置指导。

1.开展舆情调查核实;
2.将舆情调查核实情况进行沟通上报;
3.及时回应舆情。

4

扫黄打非”

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

县公安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
1.
牵头建立健全“扫黄打非”协调机制,对乡镇上报的问题线索做好分流转办;
2.
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工作;
3.
负责网络的日常监测。
县文化和旅游局:
1.
负责开展文化市场监督管理;
2.
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县公安局:
依法打击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相关刑事案件。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加强业务指导。

1.指导村(社区)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工作;
2.
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二、经济发展(3项)

5

农业普查

县统计局

1.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工作,营造普查氛围;
2.组织开展普查的培训,提高普查人员能力;
3.组织开展普查工作,调度普查进度,核实数据质量。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及普查物资,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1.选配普查员;
2.组织普查员实地开展普查工作。

6

人口普查

县统计局

1.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工作,营造普查氛围;
2.组织开展普查的培训,提高普查人员能力;
3.组织开展普查工作,调度普查进度,核实数据质量。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及普查物资,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1.选配普查员;
2.组织普查员实地开展普查工作。

7

经济普查

县统计局

1.组织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工作,营造普查氛围;
2.组织开展普查的培训,提高普查人员能力;
3.组织开展普查工作,调度普查进度,核实数据质量。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及普查物资,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1.选配普查员;
2.组织普查员实地开展普查工作。

三、民生服务(3项)

8

无障碍设施改造

县残联

1.审核无障碍改造项目,组织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
2.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3.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
履职保障:
1.提供政策依据,开展政策解读;
2.提供宣传资料。

1.开展无障碍改造项目申报;
2.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无障碍改造服务;
3.落实无障碍设施管护。

9

残疾人证管理

县残联

1.负责办理残疾人证的审核审批;
2.开展残疾人证到期换证服务;
3.开展残疾人证动态管理。
履职保障:
1.提供政策依据,开展政策解读;
2.下发新办理人员名单、到期换证名单;
3.加强业务指导。

1.指导村(社区)开展残疾人证的政策宣传;
2.指导村(社区)对新办或者变更残疾人证予以公示;
3.开展残疾人证到期换证提醒;
4.督促监护人及时注销死亡。

10

残疾人辅具申领

县残联

1.对上报的残疾人辅具资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组织发放残疾人辅具。
履职保障:
开展业务指导。

1.指导村(社区)协助残疾人进行申领资料的填报;
2.做好残疾人辅具发放工作。

四、平安法治(13项)

11

“八五”普法

县司法局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或计划;
2.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1.指导村(社区)宣传“八五”普法,发放宣传资料;
2.镇自身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12

安置帮教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1.负责开展辖区内服刑期满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对乡镇上报的问题线索做好分流转办和处置工作;
3.对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予以救济。
县公安局:
1.负责核实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份信息;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履职保障:
1.提供刑满释放人员名单;
2.定期通报刑满释放人员情况。

指导村(社区)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3

社区矫正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1.组织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2.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刑事执行;
4.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5.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
6.负责组织查找脱管、失联的社区矫正对象;
7.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开展法治道德等教育;
8.协调社会各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组织公益活动等事项;
9.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困扶助。
县公安局:
1.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对脱管、漏管、失联矫正对象进行追捕;
2.对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矫正对象进行收监执行。
履职保障:
1.提供社区矫正人员名单;
2.定期通报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1.协助出具与矫正对象相关调查、证明、事项文件材料。
2.协助查找失联、脱管社区矫正对象。

14

行政复议调查取证

县司法局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3.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项。
履职保障:
加强业务指导。

协助行政复议的调查取证工作。

15

反邪教工作

县委政法委

1.组织开展邪教人员或组织排查工作;
2.组织开展邪教人员思想教育转化工作;
3.常态化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加强业务指导。

1.开展邪教人员或组织摸排工作;
2.做好邪教在控人员的教育转化相关工作;
3.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16

常态化扫黑除恶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县委政法委:
1.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做好线索收集、分流转办;
2.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
县公安局:
负责扫黑除恶线索调查以及案件侦办。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加强业务指导。

1.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2.公布扫黑除恶的举报方式;
3.指导村(社区)利用举报信箱、群众反映等方式进行线索收集;
4.对举报摸排上报的扫黑除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上报。

17

*铁路护路工作

县委政法委

1.依法开展综合整治,确保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稳定;
2.开展护路宣传,强化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居民的铁路交通安全意识;
3.对乡镇上报的影响铁路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履职保障:
加强业务指导。

1.做好宣传教育引导;
2.做好隐患排查上报。

18

涉行业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

县信访局

1.做好信访矛盾案件的分流转办,协调行业部门化解信访矛盾;
2.行业部门负责组织矛盾纠纷化解;
3.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员稳控工作。
履职保障:
1.提供政策咨询,加强政策解读;
2.提供经费支持。

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

19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

县信访局

1.做好信访矛盾案件的分流转办,协调行业部门化解信访矛盾;
2.行业部门负责组织矛盾纠纷化解;
3.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员稳控工作。
履职保障:
1.提供政策咨询,加强政策解读;
2.提供经费支持。

对返回户籍地居住的信访人员做好困难帮扶、思想疏导工作。

20

反电信网络诈骗

县公安局

1.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2.组织开展案件侦办;
3.组织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注册。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

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21

防范非法集资

县公安局

1.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2.组织开展案件侦办。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22

预防养老诈骗

县公安局

1.组织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
2.组织开展案件侦办。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

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

23

禁毒工作

县公安局

1.组织开展禁毒宣传;
2.组织开展禁种踏查、重点场所巡查;
3.对乡镇上报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处置;
4.组织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加强业务指导。

1.协助开展禁毒宣传工作,提高村(居)民禁毒意识;
2.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乡村振兴(20项)

24

土地经营权流转

县农牧和科技局

1.负责提供制式土地流转合同;
2.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3.指导乡镇规范开展土地流转;
4.负责合同的备案管理;
5.指导和培训镇、村两级开展填报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的录入、建档等相关工作。
履职保障:
1.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2.提供制式土地流转合同。

1.负责受理流转土地经营权申请;
2.对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布局、发展规划等进行审核;
3.做好建档、备案工作;
4.镇、村两级做好填报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的录入、建档等相关工作。

25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

县农牧和科技局

1.负责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设计、监理;
2.组织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和验收;
3.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监督指导。
履职保障:
1.提供政策咨询,开展政策解读;
2.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1.协助开展高标准农田的选址工作;
2.做好高标准农田宣传;
3.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村委会;
4.监督指导村级管护员和项目农户加强管护工作。

26

农牧业技术推广

县农牧和科技局

1.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政策培训宣传;
2.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3.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履职保障:
提供宣传资料,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组织农户参加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培训学习。

27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县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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