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决定的执行情况
(一)《关于促进我市国家非遗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议案》(第1号)的执行情况
(二)《关于在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工程项目中推进精准扶持实现精准脱贫的议案》(第20号)的执行情况
(三)《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28号)、《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44号)的执行情况
(四)《关于将邕江邕宁段、八尺江列入的议案》(第63号)的执行情况
(五)《关于加大对马山县路网建设力度
(六)《关于请求市级层面加大支持马山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议案》(第70号)的执行情况
(七)《关于解决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第79号)的执行情况
1、加大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资金扶持
2、使用土地指标进行融资
二、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主要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
2.深入研究
3.整合力量
4.加强督办
(二)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决定执行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决定的执行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三十六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促进我市国家非遗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议案》(第1号)、《关于在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工程项目中推进精准扶持实现精准脱贫的议案》(第20号)、《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28号)、《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44号)、《关于将邕江邕宁段、八尺江列入<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控制规划>的议案》(第63号)、《关于加大对马山县路网建设力度,给予修建杨圩至上级村、乔利乡乐圩村至永州镇俊龙州二级公路支持的议案》(第68号)、《关于请求市级层面加大支持马山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议案》(第70号)、《关于解决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第79号)作出了决定,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有序组织实施,取得较好成效。
(一)《关于促进我市国家非遗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议案》(第1号)的执行情况
一是起草了《南宁市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草案)》,尽最大力度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二是根据《南宁市三街两巷历史街区策划及城市设计》,充分利用“三街两巷”片区历史上戏院、影院众多,各类戏曲表演丰富的文化特质,恢复新会书院的戏院功能,设置邕剧体验中心以及多个活动广场,作为地方戏曲表演活动场地。三是增设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x年度事业编制4名,用于业务技术人员招聘,大胆启用青年人才。四是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地方戏曲发展,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支持戏曲演出,大幅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由201x年的0.7万元/场增加到201x年的1.0万元/场。
(二)《关于在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工程项目中推进精准扶持实现精准脱贫的议案》(第20号)的执行情况
一是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进行指导。对政策的解读、政策的灵活运用、如何实行差异化扶贫生态移民政策给予指导;二是加大项目用地扶持。201x年,自治区下达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计64.11公顷,隆安县分别将用地纳入隆安县201x年第2、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上报,现均已获批复。201x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后,我市将指标分解下达,其中隆安县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13公顷,保障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路网工程、城镇化统筹项目、就业服务项目、配套小学项目、配套中学项目等5个项目。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安排了1.09亿元奖励资金,奖励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十三五”时期搬迁任务的项目县区。隆安县将安排4392.3万元奖励资金。
(三)《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28号)、《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议案》(第44号)的执行情况
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城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市旧城改建工作推进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一是完善拆建比1:3政策。我市“三旧”改造项目拆建比例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具体项目的规划建设指标要结合片区控规、项目实际情况,以满足回建安置、合理投资回报、合理利用空间的原则。二是针对城中村改造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已跟不上南宁市发展的实际,市国土资源局经过调研,形成了《关于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情况的调研报告》,目前,根据征地拆迁新形势,结合城中村改造实际,我市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指导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出台了《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筹集社会资金试点推进旧城改造的实施方案》、《南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等,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南宁市进一步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下一步将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四是出台《关于推进被征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南府发〔2009〕62号),保障城中村村民改造后的利益,目前,自治区正在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待自治区印发后,我市将严格贯彻执行,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五是修订了《南宁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了《南宁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x-201x 年)》,强化规划引导,统筹布局。
(四)《关于将邕江邕宁段、八尺江列入<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控制规划>的议案》(第63号)的执行情况
201x年3月3日,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的《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控制规划(修编)》,已将邕江邕宁段列入其中。邕江邕宁段(三岸大桥至邕宁水利枢纽)整治工程和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也均列入201x年南宁市第一期城建计划,计划实施两岸绿化美化工程,修建沿江景观大道,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x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x年底前完工。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快邕江邕宁段和八尺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为沿岸20多万市民提供宜居的生态环境,打造沿江文化长廊,提振周边产业发展。
(五)《关于加大对马山县路网建设力度,给予修建杨圩至上级村、乔利乡乐圩村至永州镇俊龙州二级公路支持的议案》(第68号)的执行情况
乐圩至俊龙公路全长约85.5公里,市政府已将周鹿至俊龙段列入201x年南宁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乐圩至周鹿段公路现正由马山县进行施工图编,市政府将根据进展情况列入201x年南宁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待该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争取列入201x年广西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加大公路建设资金扶持。一是正在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列入201x年广西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争取自治区按250万元/公里的标准对两段公路进行补助;二是将杨圩至上级、乐圩至俊龙两条二级公路项目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00万元/公里。两条二级公路项目市级补助合计约9850万元,按建设计划分年度安排资金;三是资金不足部分由马山县人民政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政策性银行贷款筹措。
(六)《关于请求市级层面加大支持马山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议案》(第70号)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