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对提高新形势下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思考
2019-11-04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呼声。“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履行法定职责,顺民意、聚民心的重要举措。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对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新时代,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办理效果不甚理想。结合工作实际,下面就提高新形势下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谈几点粗浅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主要涉及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落实、督办部门督促三个层面任务,在具体工作中,三个层面的工作实效都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一定差距。
从代表建议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调研不认真,提出的建议内容简单、笼统,没有实质性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对建议的界限认识不清,提出的有些建议超出了县级承办单位的职权范围,无形中增加了办理的难度;三是建议内容重点不突出,责任单位不明确,导致建议短期内难以落实;四是过多地强调某个单位或者个人利益,全局意识不强,影响了建议的办理质量。
从承办单位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只是想方设法让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没有真正把功夫花在解决问题上,建议办理效果不明显;二是有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缺乏与代表深入细致的沟通联系,对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目的及要求了解不深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不能及时向代表解疑释惑,致使一些建议“年年有答复、年年被提起”;三是对承办单位责任压的不实,没有严格的问责问效机制,导致办与不办一个样,办好办坏一个样;四是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建议,部门之间协作不紧密,都不愿牵头,有互相推诿、踢皮球现象。
从督查督办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县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有很多需要提升和改进的地方。一是督办过程中听汇报、看书面答复多,主动与承办部门沟通、深入办理现场察看的少;二是政府督办部门重程序性督办、轻实质性督察,重满意率、轻办结率,只要代表打了满意,办理质量如何不会深入追求,就是代表打了不满意,也没有对承办单位给予处罚,使督察流于形式;三是联合督办力量不足,受限于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范围,人大代表、普通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知情率不高,无法参与联合监督,致使督办效果不佳。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代表履职能力不足,对建议的格式和文字表述模糊;联系群众不经常,走访调研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的建议缺乏深入细致的思考和论证;二是部分承办单位思想重视不够,对办理代表建议有厌烦情绪,甚至嫌麻烦、当包袱,在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三是建议督办力度不大,承办单位责任不明确;缺乏必要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各单位都是办好办差一个样;四是建议办理情况公开公示范围不广,社会知晓率不高,社会监督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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