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或部门单位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
三、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四、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1.本年度未修订“三定”规定
2.本年度未修改权责清单
3.本年度设置机构情况:本单位为县政府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五、在权限内使用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六、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八、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无
地震局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省委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甘编办发〔2021〕3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张编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现将高台县地震局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准确定位工作职能。
二、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或部门单位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
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时,将原县政府直属的县地震局调整为隶属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管理体制调整后,县地震局服从大局,坚决落实县委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构建大应急工作格局需要,积极履行防震减灾职能职责,有效巩固了改革成果。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实践,我们发现,现行管理体制还存在地震机构设置横向纵向不一致、职责边界划分不够明确清晰、管理层级增加导致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不利因素。2021年7月15日,中共张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