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厘清边界
二、明晰权限
三、顶层设计
四、宣传教育
五、奖惩并举
六、改革升级
小微权力清单治理微腐败
——浙江省宁海县构建乡村反腐新机制
宁波市宁海县位于浙江省东部,辖18个乡镇(街道)、363个行政村。按照A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必须过硬”的要求,宁海县委紧紧抓住村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2014年起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制度,标本兼治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成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有力支点。
一、厘清边界,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收集汇总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事项,消化清理归纳总结,把涉农政策制度梳理形成《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涵盖了19项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村级权力全覆盖。把“五议决策法”作为权力清单的首个条款,规范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群众评议流程,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统一领导权。2018年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修改了28项流程,归并取消了11项权力,完善了农村巡查等24项保障机制。
二、明晰权限,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主体的岗位职责,确保村级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重点围绕“36条”事项编制权力行使流程图45张,明确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6方面内容。为凸显精简务实原则,除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外,其余村级事务办理流程都控制在5个环节左右。
三、顶层设计,构建责任传导工作机制
建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制订县委“36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或专项督查,全面启动农村巡查全覆盖,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县纪委将“36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廉政检查和主体责任报告的必需内容,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及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