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二)确定范围
1、机械加工行业:现有机械加工企业1家
2、一般商贸、工矿企业:现有一般商贸、工矿企业4家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四、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法
六、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规范执法行为
街道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较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保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特印发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底,街道目前共有正常经营企业5家,其中机械行业企业1家;一般商贸、工矿企业4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街道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X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化工行业企业、机械行业企业、服装行业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包装印刷企业、电子企业、建材行业企业以及项目建设工地的监管监察。
1、机械加工行业:现有机械加工企业1家,X年检查1家;
2、一般商贸、工矿企业:现有一般商贸、工矿企业4家;
X年共计划重点监察执法检查企业5家。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X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机械行业,每个企业全年检查2-4次;
包装印刷企业,每个企业全年检查2-4次;
一般商贸、工矿工业企业,每个企业全年检查2-4次;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