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规范推选程序
(一)严格代表推选程序
(二)坚持代表推选条件
(三)划定代表服务网格
二、推行五步工作法
三、扩大监督覆盖面
(一)发挥乡村两级监督作用
(二)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三)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夯筑乡村治理民主根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创新移民村治理模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是全国最大的易地生态移民区,下辖2镇3乡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62%,贫困人口5.1万人。长期以来,基层民主管理不规范,群众参与村级治理积极性普遍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移民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13年以来,红寺堡区把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作为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代表推选、民主议事、监督落实等三个关键环节,探索创新并形成了“55124”村级治理模式。
一、严格规范推选程序,选准群众代言人
(一)严格代表推选程序。红寺堡区充分结合移民区实际,从严把好村民代表“入口关”。本着就近方便、均衡分布、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的原则切块划片,按照每5~15户推选1名代表的标准,由农户自行推荐村民代表,并逐一在推选表上签字确认,实现了全覆盖、不漏户。将推选出的村民代表的照片、联系方式、所代表户的信息等在村组张榜公示,探索形成了推选确认村民代表“户推、签字、公示、建档”的四步流程。
(二)坚持代表推选条件。坚持“三不推五优先”原则,长期在外、违纪违法违规、诚信缺失的坚决不推,办事公道、仗义执言、群众威望高、热心村级事务和致富能人优先推选。综合考虑村组巷道布局、姓氏家族、民族性别等因素,明确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形成覆盖不同层次的村民代表群体。原则上每村的村民代表不少于30人,根据各村人口实际,适当控制上限,避免村民代表过多造成会议召集困难。
(三)划定代表服务网格。以每名村民代表为原点,向外辐射所代表的农户形成网格,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征集民情民意,与所代表的农户进行常态化的联系,涉及网格内农户大大小小的事,都由村民代表向村里反映,形成“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目前,红寺堡区63个村共推选村民代表2312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覆盖,改变了过去村民不愿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现状,提高了群众的参与面和信任度,较好地解决了“谁代表我”“我代表谁”的问题。
二、推行五步工作法,打造民主议事厅
第一步,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