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二)工作目标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核心
1.紧扣全市统一部署
2.尽快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3.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4.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5.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三)以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为保证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3.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
5.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
三、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监督检查(2023年5月下旬至8月底)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9月份)
(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密切协作配合
(三)严格问效问责
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xx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xx市xx条措施要求及我市xx条具体措施,突出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电力、校园、医疗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聚焦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谱写我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扎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常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销号。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核心,全面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1.紧扣全市统一部署,尽快制定出台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可操作性强。要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有序有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见效。
2.尽快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采取多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