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二)细化责任
(三)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X年5月中旬前)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X年8月底前)
(三)精准执法(X年11月底前)
(四)总结提高(X年12月)
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省105条工作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省应急厅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省公安厅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省教育厅牵头负责校园安全;省林业局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负责消防;中国铁路上海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牵头负责铁路;民航XX监管局牵头负责民航;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