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河环党字〔2021〕22号
中共H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构: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学校党委决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做好我校“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工作,充分展示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助力国家科技自立自强,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全力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力量。
二、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