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为美丽乡村奏响宜居“协奏曲”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村民健康、村容村貌和美丽中国建设全局。近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等重点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全面推开转向整体提升。
实际上,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早在2018年就已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通过三年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农民卫生环境观念等都得到了较大改善。为了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从更可持续、更加全面、更高质量的角度出发,出台和实施《五年行动方案》,有利于接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升级。
区域发展的差异性是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因地制宜地进行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此,《五年行动方案》针对“有基础、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中西部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