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江永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逐条逐项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本着“边整边改、立足长效”的原则,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着手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开展整改工作,反馈存在的问题均已完成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局党组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在深入查找症结、剖析原因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问题的整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扎实整改。局党组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确保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同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及时制定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局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对照责任清单抓好落实。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存在执法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岗位责任制度;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列入绩效考核,量化工作任务。加强案件回访,强化案后监督;三是加强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培训的力度,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将所有涉及减轻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范围。从根本上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
2.党组成员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只顾自己分管工作,关注其他工作少,凝聚力、战斗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有关提高政治站位的文件、讲话精神列入中心组集中学习的课程,增强党组成员大局意识以及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意识,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通力合作,以大局为重,提高向心力和凝聚力。
3.党组会议记录本不规范,用活页本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按照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会议记录,范规使用会议记录本,不得再出现活页、少页、补记等现象。并及时更换符合规定的会议记录本。
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存在一把手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所有的支出均由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支出意见,不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二是规范财务支出报账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制度进行修改。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只停留在开会学习、集中学习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学促干,把学习理论同推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意识形态认识结合起来。二是将中心组理论学习同我们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将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学习的内容与我们的工作职责联系起来,务求学习取得实际成效。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欠缺,2017年部分领导班子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已将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二是明确规定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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