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一)提高站位抓整改
中共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8日至6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先后组织各股站室深入学习A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全局上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在全局形成抓好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周密部署抓整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原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政工室,由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迅速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分工,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局党组书记直接调度,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所有涉及整改任务的股站室均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层层安排部署。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3个问题,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股室、一套工作措施”的“四个一”要求逐一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见成效不收兵、整改不满意不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责任股室就负责的整改项目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定人、定责、定时,确保了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4日,巡察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10个,长期整改3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5个)
1、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清,没有紧紧抓牢意识形态的“牛鼻子”。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学习意识。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深入学习A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领学,各党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联系实际发表了研讨发言,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2022年5月27日,对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了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根据发现的信访隐患等问题,立即整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各股站室参与新闻宣传报道,并安排专门的网信专干收集新闻上稿情况。2022年省市级以上平台发布63篇。五是强化理论武装。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分年度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学习A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每次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并开展集中研讨,2022年共组织学习
12
次。
2.重点项目建设措施不多,执行不力,慢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验收进度。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九个标段施工,2022年12月份九个标段已全部验收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十个标段施工,于2022年12月份十个标段全部验收完成。二是加大项目送审力度。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因施工方资料报送延迟或资料不全等原因,尚未报送结算资料的中标单位,于2022年3月7日发函给施工单位,限2022年3月18日前送审。截至目前,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九个标段施工单位结算评审全部送到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评审结论3个标段。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十个标段施工,结算评审已全部送到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评审结论2个标段。三是加快建设进度。2020年湖南早中熟柑橘产业集群项目已按省市要求调整变更,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4月完成批复,截止2022年12月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四是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对项目进度实行月调度,确保今后项目能按时完成验收。
3、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不合理之处,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2年10月14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永组发〔2018〕16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江永县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细则。二是优化机构职能。严格对照三定方案和现有机关职能,合理撤并机构不撤职责,根据中共江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江永县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涉及机关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数大于行政编制数问题,已于2023年3月1日向编委会提交缩减合并内设机构整改方案研究审核,拟同意撤并为9个内设机构,符合内设机构数加一把手职数不超过现有机关行政编制数的要求,其中政工股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农村工作经济指导股工作职责由农村经济管理站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由农机事务中心负责,法规股由原有专职人员组成,负责相应的行政审批职能。三是持续跟进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示要求,持续跟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改革转隶相关事宜,确保我县农业执法工作稳定发展。
4.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依法治理工作不到位,推动法治建设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学习意识。2022年11月29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A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江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8月2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2022年12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学习疫情防控新十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三是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2022年10月8日、10月12日和11月4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