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8月5日至9月6日对江永县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江永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整改。县总工会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县总工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反馈意见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筹安排巡察整改任务。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承担整改责任。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各领导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分解,认真分析、研究,找准深挖存在问题的根源,从工作思路、制度机制、工作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寻找对策,研究制定了《关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江永县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江工字﹝2020﹞2号),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改”“立”结合,严格建章立制。为了巩固整改成效,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巩固提高;对需长期坚持的规定,着力进行制度规范,实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把制度的“改”和“立”统筹起来,全面建章立制,筑牢制度篱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问题再度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虚化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及上级关于群团机构改革的精神,江永县总工会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总工会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部到岗到位履职。二是规范制度管理。健全和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紧急情况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每次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制度规范举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定,安排办公室人员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尽量详细,全面反映会议研究讨论情况。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都认真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要求,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如困难职工送温暖、劳模评选、劳模慰问金发放、工作人员分工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发放等都进行集体民主决策。四是分工协作,凝心聚力。党组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下发了《关于县总工会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切实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工作不力。一是没有及时足额收缴工会会费;二是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并追缴会费。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严格按照《湖南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办法》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督促全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按标准提取工会经费,并足额上交,各类企业由税务部门在企业缴税时统一代扣,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统一扣缴。县高泽源国有林场所欠2018年、2019年工会经费已催缴,目前因县财政困难无法及时交纳到位。二是严格工会经费监管。选举产生了江永县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大工会经费使用监管力度。三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根据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了2020年重要工作任务清单列表,明确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