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二)基本要求
1.强化意识
2.突出防范
3.突出重点
4.明确责任
(三)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1.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全面开展危险作业排查整治
3.开展外包外租排查整治
4.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依托“双控”体系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精准严执法与高质量服务并重
1.明确整治标准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4.严格问责问效
5.创新监管服务方式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3.强化宣传组织、加强社会共同监督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X年6月上旬前)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X年8月底前)
(三)部门精准执法(X年11月底前)
(四)总结提高(X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督促调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
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长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顺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X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六十条具体措施、州六十三条具体措施和县六十六条具体措施,紧紧围绕“十个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和专项行动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格问责问效,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要求
1.强化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突出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突出重点。突出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4.明确责任。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安全工作;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及督促指导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成品油、自建房、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店、新型燃料、消防及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沼气、森林防火、水利等安全整治工作;派出所、交警中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查处等;各村(社区)牵头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交通劝导和食品安全打招呼等,同时还要协助镇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办公室搞好辖区相关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监分局负责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以及协助镇学区办搞好校园安全排查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和消防中队负责协助镇属各相关部门搞好执法查处和问题隐患整改督导等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的精准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属地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由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对接。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建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职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
2.全面开展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一是针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八大危险作业涉及到我镇的开展隐患识别及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做好严格审批,在特殊重点时期要进行提级审批,必要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进行重点管理,严格“事前审批、事中盯守、事后清场”。二是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对动火等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未持证进行特种作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三是对各类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面排查,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隔离设施,配齐必要的检测和安全防护设备,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盲目进入,发生险情要科学施救。四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检维修作业和变更作业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检维修管理制度和变更管理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检维修作业和变更作业,确需开展的需报请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同意后亲自组织实施。在开展危险作业时,无论是否为外委作业,均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严密监护,杜绝违规作业,配备好应急救援器材,杜绝盲目施救,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开展外包外租排查整治。一是镇属国有企业或存在项目承包的企业,要重点检查承包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双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县工业园区对生产企业自建出租、自建使用以及园区自建出租开展排查,要重点检查承租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双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坚决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存在外包外租等类似方式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外包外租等类似方式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