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0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把提高思想认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进度。
(三)及时制定方案。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共梳理出5个方面12项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或单位及整改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督办、分管领导查办、责任股室或单位具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四)坚持全面整改。针对反馈意见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了五大类12个具体问题,经局党组研究细化为19个问题。目前,19个问题中16个已经整改完成,1个问题基本完成并初见成效,2个问题正在按相关要求程序推进。完善制定4个规章制度。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资金的使用没有党组研究会议记录;部分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建章立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重大资金的使用。2019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春节前走访困难职工;2019年4月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何某退休;2019年4月2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缮院内污水沟。
⑵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监督管理不严。
①就业技能培训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师资人才资源库,不能满足培训的需求;举办技能培训班,聘请教师薪酬没有统一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引进学校对口援助培训。根据江永县的实际情况,局党组指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通过引进外援来解决师资人才缺失的问题。2019年5月13日和20日,分别引进永州市天兴职业培训学校和永州市冷水滩多赢职业培训学校对口援助我县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培训薪酬标准。创业培训教师薪酬标准,严格按《〈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7号文件第二十四条“SYB(创业培训)基准课酬标准调整为100元/课时”之规定执行。
②就业补助资金闲置严重,履职不力。2018年底县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专户结余1649.2万元,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资金结余91.4万元,两项合计结余就业补助资金1740.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发江永县2019年就业扶贫特色岗位工作的意见》(江永人社发[2019]5号),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就业扶贫特色岗位工作部署会,186名贫困劳动力已全部安置在就业扶贫特色岗位就业;联合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新增江永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特色岗位工作的意见》(江永人社发[2019]9号),并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就业扶贫半年工作推进会,布署安排了农村环境整治特色岗位开发工作,145名就业困难人员已全部安置在农村环境整治特色岗位工作。二是截止2019年12月30日,已支出闲置的就业补助资金1521.98万元。
③公益性岗位监管不到位。公益性岗位存在申请登记人员与实际聘请从业人员不一致的“顶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清除顶岗人员39人。桃川镇、潇浦镇、上江圩镇、松柏瑶族乡在3月份申报2019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时,已将“顶岗”人员从公益性岗位中清除。二是严格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在审核各用人单位申请2019年公益性岗位时,严把审核关,认真审核享受对象身份,确保申报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三是加强检查。2019年3月,联合县财政部门,对全县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监督和管理。
⑶对县医保中心管理不到位。
①医保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江永县医保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制度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