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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永县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VIP专享

中共江永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永县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711日至8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永县进行了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201910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江永县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县委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如期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抓整改。县委坚持把抓好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先后组织全县各级部门深入学习A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永州市护航脱贫攻坚县区交叉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在全县形成抓好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2.增强政治自觉,周密部署抓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由县委书记周立夫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县委副书记王小丽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委整改办”)。迅速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分工,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县委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和调度会,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分别亲自调度,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所有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均成立专抓班子,层层安排部署。
3.压实政治责任,精准精细抓整改。县委将反馈江永的三大类52个问题,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名县级领导、一套专抓班子、一套工作措施”的“四个一”要求逐一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见成效不收兵、整改不满意不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责任单位就负责的整改项目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定人、定责、定时,确保了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强化政治纪律,严格督查抓整改。县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整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等单位采取明查暗访、随机督查等方式,实行清单化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把整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范围,并建立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协同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整改到位
(一)扶贫资金存在滞留和趴账现象。
1.由于财政人员工作不实,回龙圩管理区2017年度、2018年度两笔扶贫资金在江永县财务滞留。
整改情况:一是资金拨付到位。滞留回龙圩管理区的两笔扶贫资金已确认拨付至回龙圩。县财政局向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写出深刻的整改报告。二是深刻吸取教训。县财政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财政工作人员之间开展一次全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原统筹办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吸取工作教训,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全面查漏补缺。对201812月以来省市财政拨付的扶贫资金逐一梳理,建立拨付台账,列明资金项目、拨入时间、拨出时间、用款单位、款项用途。
2.20168月,由县扶贫办主导向农商行贷款的小额信贷金趴账4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归还本金利息。县永明投资公司牵头成立问题整改工作班子,制定小额信贷金还款计划,已及时归还本金给银行。二是举一反三认真核查。县里结合问题整改,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县永明投资公司、县扶贫办专门召开会议,单位班子成员对照问题,逐一自我批评、深刻检讨,制定完善了相关扶贫资金使用规章制度。
3.2017年结存的“扶贫特惠宝”专项资金未弥补到2018年使用,造成趴账。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使用趴账资金。县扶贫领导小组已下发交办函到2017年合作的中国人寿、人保寿险、人保财险、中华保险四家保险公司,要求返还趴账的专项资金。保险公司已通过结转方式,以及在2019年的保费中核减的方式,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自查自纠标本兼治。县扶贫办牵头与合作的中国人寿、人保寿险、人保财险、中华保险四家保险公司,共同核查近年来江永县“扶贫特惠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严格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认真学习深刻检讨。县扶贫办及四家保险公司召开会议,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自我检讨、自我反思,坚决表态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专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扶贫资金使用知识,全面提升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能力。
4.20191月因松柏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导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资金趴账。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资金情况。松柏瑶族乡及时成立专抓班子,核算趴账资金,列出趴账清单,并深入实地核算增减挂复垦情况,对每户涉及金额进行核算,制定资金发放明细。二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松柏瑶族乡根据核查情况制定具体趴账资金发放方案,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发放。三是精准使用趴账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农户拆旧复垦资金已登记造册,进入报账阶段,现已验收拨付,剩余部分待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四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认真反省,举一反三、制定对策,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5.201710月至20181月,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用小额信贷资金为县发改委垫付给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认真核查该笔垫付资金归还小额信贷资金情况,确保资金如数归还到位。目前,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该笔小额信贷资金已全部归还。二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总结教训,注重建章立制,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全面自查,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6.201612月至20177月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用小额信贷资金为江永城投公司增资注册资本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该笔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掌握相关政策依据,并核查近年来是否有类似情况发生,并及时抓好整改。二是督促资金归还,目前,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该笔小额信贷资金已全部归还。
7.2016年至20196月,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共为三家企业,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江永瑶家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永千家峒昌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贴息。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贴息情况,实为扶持农业生产企业生产,三家企业经营产生收益,均用于支持脱贫事业。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号)等文件要求抓好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8.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用小额信贷本金还信贷分红。
整改情况:县永明投资公司积极筹集资金,于20198月归还该笔小额信贷本金,举一反三,认真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9.2018年江永县违规统筹整合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县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1830)等文件要求,确保中央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二是调查统筹整合的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并做出书面说明。经核实,该笔资金共用于219个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88个村级道路硬化、23个机耕道、74个五小水利、8个环境整治、24个饮水安全工程、2个危房改造。
10.潇浦镇2017年石建屋至回岗村公路主道项目存在实际多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问题反映实情进行核实调查,并于201911月完成该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审定结算金额。接到结算评审报告后,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发函给施工单位湖南省江永县建筑工程公司,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内将多拨付的工程款退回。20191118日,多拨付的工程款已经退回至县纪委账户。
11.粗石江镇槐木村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所有验收组人员均是一人笔记签名。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牵头开展项目验收复核,要求本项目实施单位湖南省江永县建筑工程公司重新填写《江永县统筹项目工程验收单》,经验收复核无误后,永州市永南设计院、湖南省江永县建筑工程公司、乡镇、村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参与验收的相关人员分别在《江永县统筹项目工程验收单》上逐一签字,并提交县统筹办盖章。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验收制度,细化项目验收办法,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核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12.某村原支书(村干部)2016年在(环保局项目)源口横开河村实施三、四组人行便桥及引桥工程,结算评审日期在前预算评审日期在后。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组成调查组,认真调查该项工程实际开展情况。经仔细查阅项目档案,该项目预算评审日期实际为20151228日,结算评审日期实际为2016529日。经复核结算评审资料,确认结算评审封面时间系打印错误,县财政评审中心相关领导签字时间均为2016529日。针对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并以此事整改为契机,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每个细节,不再出现类似错误。目前,该项目已正常使用,发挥相应作用。
13.江永千家峒昌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2017年向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100万小额信贷资金,于2019711日展期到期,截止2019723日该笔借款仍未偿还。
整改情况:县城投公司、县政府办扶贫工作队和千家峒食用菌合作社三方共管账户,千家峒食用菌合作社的所有销售收入一律存入专户,用于归还借款。于2019 8月县永明投资公司收回借款100万元,并归还借贷的小额信贷资金。
14.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支付款把关不严,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县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严肃处置问题。二是据实检查项目设计预算,重新核算结算财政评审报告,按照结算审定金额,经核实,所有项目的工程款支付都是严格按照工程计量支付进行。三是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项目工程款支付必须在工程签证、工程结算报告书等必备程序完善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工程款管理制度,规范好全县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工作。
15.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11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存在实际造价超过合同价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永明投资公司于201910月对全县的易地扶贫安置点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价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说明。二是将实际造价及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向村民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三是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了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6.交通扶贫建设领域项目资金缺口巨大。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推动缺口资金化解工作。经核实,2017年县统筹办下达给县交通局的扶贫项目,因设计滞后,没能按时开工,而责令取消项目实施。余下缺口资金通过交通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县财政安排等多种方式,已全部消化项目资金缺口。
17.2019629日江永县城投公司与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江永县光伏扶贫项目补充协议,规避小额信贷还款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光伏扶贫项目企业不能入股,之前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占股50%,为全额回购企业入资问题,所以签订江永县光伏扶贫项目补充协议。二是该补充协议是通过项目指挥部开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签订,城投公司并未越权签订。会议参加单位有县人大、县发改局易地扶贫联席办、县生态能源局、县扶贫办、县城投公司、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三是江永县光伏扶贫项目使用的小额信贷资金已经全部还款,有效化解了小额信贷风险。
18.2018-20197月,由县统筹办直接支付的统筹到乡镇的项目,乡镇只是对报账原始凭证进行保管,未进行财务处理,未按会计管理要求登记账簿编制报表。造成财政统筹资金拨付后,不能完整、正确反映使用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9个乡镇的统筹项目记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限时完成“未进行财务处理”的问题整改。二是制定扶贫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图,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报账程序,严格按照“流程图”管理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三是县财政局制定扶贫项目报账标准模板,统一印发给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和乡镇村,各行业单位分别督促项目报账方按照模板收集、整理报账资料,确保全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不断规范。
19.“四类人员”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7月、12月分别依照程序取消了2户“四类人员”建档卡贫困户的资格,并按规定追回多发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扶贫补贴528元,并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确认清理。二是入户做好政策宣讲,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按照省扶贫办要求认真开展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核查类似情况,及时予以纠正整改。
20.住建局2017年危改资金追缴台账资料发现,需要追缴危房改造资金共24户,其中取消资格3户,1户至今在核实,应退20户,已清退13户,截止20197月还有7户没有追缴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入户追缴危房改造资金,先后下发书面通知,入户耐心解释,个别采取法律途径,现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针对全县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对项目资金进行一次大排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1.扶贫资金追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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