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委(现机构改革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3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高。
1.民主评议走过场。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开展自评和互评发言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敢揭短亮丑,没有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江永组发[2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联系具体人、具体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2.组织生活会不严肃。2018年半年组织生活会12名党员参加,只有2名党员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缺10名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江永组发[2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组织生活会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互相交流思想,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二是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会议方案,听取征求意见情况、审议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研究制定支部班子整改清单,党员对照个人思想和工作表现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有其他工作安排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向支部报告个人思想,补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对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议,查摆问题不具体、不深入的交回重新撰写。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三农部门”作用发挥不够。作为农业工作牵头部门对“三农”工作缺乏系统思考和研究,宏观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对农技人才的培养,提高农业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等问题缺乏谋划;“乡村振兴”工作虽然作了规划,但对结合本部门如何抓好落实的问题中,思路不清晰,存在观望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制订“三农”工作的指导、服务、实施意见。发挥农业部门的牵头作用,强化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二是组织相关技术队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三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谨。决策前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民主集中制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具体实用的民主监督制度和议事程序。二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会前多征求党组成员意见。
3.抓作风建设主动性不够。对单位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格,对基层站所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font>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使每名班子成员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修改、完善《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严肃作风纪律提升工作执行力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四是每月由班子成员轮流带队,对农业农村局内部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分管财务领导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不严。未要求财务人员对各种涉农资金设置二级科目管理,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财务人员如何记帐指导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执行财务计划,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资金规范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