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局机关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
3.机关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信访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
11.持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2.扛起“清廉腾冲”建设的政治责任
13.加强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
14.每年11月底前分别向市委及市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
15.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16.加强局机关党组建设
17.加强问责工作
18.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股室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机关党租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
5.结合本股室工作实际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股室的整改要求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8.机关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信访局党组20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中共腾冲市信访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机关党组对信访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强化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保山市委五届二次全会、腾冲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确定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保山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腾冲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局机关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机关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信访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


